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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學家”蘇軾

發稿時間:2017-09-22 14:13:0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方寶璋

  蘇軾(1037—1101年)是曆史上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著述甚豐(feng) 。他仕途坎坷,曆任中央與(yu) 地方官職,關(guan) 心民生疾苦,多惠政,敢於(yu) 針砭時弊。其經濟管理思想有諸多獨到之處。

  安商利商

  蘇軾把農(nong) 、工、商三者視為(wei) “養(yang) 民”所必備的、不可或缺的元素。他反對官營工商,與(yu) 民爭(zheng) 利,他曾經提出罷官府榷鹽的建議,這樣做是為(wei) 了使失業(ye) 逃亡的灶戶得以歸業(ye) 。他指出,政府為(wei) 增加財政收入,壟斷食鹽經營,采取壓低價(jia) 格收購,然後再大幅度提高價(jia) 格賣出的手段,以牟取暴利。由於(yu) 價(jia) 格太高,老百姓買(mai) 不起,致使官鹽大量積壓,一二年後變質成為(wei) 廢物,最後虧(kui) 損的仍然是國家。因此,他主張“先罷登、萊兩(liang) 州榷鹽,依舊令灶戶賣與(yu) 百姓,官收鹽稅”。

  蘇軾不僅(jin) 反對官營工商,而且還認為(wei) ,對私營工商應減輕其賦稅負擔,使他們(men) 安於(yu) 本業(ye) ,能夠正常的發展,從(cong) 而帶來社會(hui) 的穩定與(yu) 繁榮。他於(yu) 熙寧七年(1074年)上《論河北京東(dong) 盜賊狀》,指出河北京東(dong) “自來官不榷鹽,小民仰以為(wei) 生”,但是變法期間,鹽稅日增,使當地百姓不堪其負,“無以為(wei) 生,舉(ju) 為(wei) 盜賊”。為(wei) 此,他請求朝廷免稅,許可小鹽販自由販賣,才能使貧賤之民,“一歸於(yu) 鹽”,不再為(wei) 盜賊。蘇軾這一主張不僅(jin) 使小商販重新有了生路,而且對大商人、國家財政收入也有益處。因為(wei) 政府允許小鹽販免稅自由販賣,從(cong) 而擴大銷售範圍和數量,“鄉(xiang) 村僻遠,無不食鹽,所賣亦廣”,促進大商人擴大批發業(ye) 務,帶動整個(ge) 鹽業(ye) 從(cong) 生產(chan) 到銷售、收入分配、消費諸個(ge) 方麵的良性循環。

  人口結構與(yu) 分布

  蘇軾在《隋文帝戶口之蕃倉(cang) 廩府庫之盛》一文中提出,古代以人口多少作為(wei) 國家貧富標準,這有其道理,因為(wei) 當時的人口數就是參加生產(chan) 的人數,人口的多少決(jue) 定創造財富的大小,因此國家重視招徠人口以強大自己。大宋戶口之多超過前代,但與(yu) 國家貧富沒有什麽(me) 關(guan) 係,隻不過是便於(yu) 為(wei) 官府提供徭役。宋代人口之多甚至成為(wei) 禍患,這是因為(wei) 參加生產(chan) 的人太少,而非生產(chan) 的人太多,所以造成國家與(yu) 老百姓都十分貧困。

  蘇軾提出的人口多寡與(yu) 國家貧富無關(guan) 的觀點,在封建社會(hui) 是獨樹一幟的。顯然,蘇軾是想把傳(chuan) 統的“人眾(zhong) 國富論”修正為(wei) “生產(chan) 者眾(zhong) 國富論”。這裏,蘇軾已觸及人口結構問題。按蘇軾的觀點,從(cong) 唐中葉開始,人口的結構已嚴(yan) 重失衡。到了宋代,軍(jun) 隊、官吏、宗室貴戚人數大量增長,導致生產(chan) 性人口與(yu) 非生產(chan) 性人口的結構比例失衡比唐中葉以後還更加嚴(yan) 重,所以造成民窮國弱的困境。

  蘇軾對於(yu) 當時一些地區人多地少的問題,提出了解決(jue) 措施——“均戶口”,通過移民以調整人地關(guan) 係,實現人口的合理均勻分布,從(cong) 而使人口與(yu) 土地資源有效配置。

  為(wei) 了使移民能在新遷入地安居樂(le) 業(ye) ,蘇軾主張對移民給予一定的優(you) 惠政策,應向移民提供基本的生產(chan) 資料——土地和耕耘的農(nong) 具,使他們(men) 能進行簡單再生產(chan) ,剛開墾的土地收成較少,所以應該緩交地租少交地租。總之,讓移民在新居地能生存下去,這樣才能使人口分布趨於(yu) 均勻,“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漸也”。

  宋代人口增長迅速,而且分布不均勻,使得人與(yu) 土地的矛盾呈現出兩(liang) 種極端:一是有些地區人眾(zhong) 地狹,許多人無地可耕;二是有些地區地廣人稀,大片土地得不到開墾。這兩(liang) 種極端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後果相同,即人地衝(chong) 突使得勞動力和生產(chan) 資料不能有機結合,勞動力資源和生產(chan) 資料得不到合理配置。針對這種情況,蘇軾提出了以一定的優(you) 惠政策遷徙人眾(zhong) 地狹地區的人口往地廣人稀的地區,通過移民以調整人地關(guan) 係,實現人口的合理分布,從(cong) 而使人口與(yu) 土地資源有效配置。

  社會(hui) 救濟

  元祐五年(1090年),蘇軾知杭州時預測到浙西諸郡來年青黃不交之際,米價(jia) 必貴,因此,運用價(jia) 格杠杆提高常平倉(cang) 收糴農(nong) 民米價(jia) 格,使農(nong) 民米盡歸常平倉(cang) ,諸郡富民“廣行收糴,以規厚利”的計劃落空。從(cong) 此可以看出蘇軾已充分認識到在常平倉(cang) 平抑穀價(jia) 的實際運作中,必須尊重價(jia) 格規律,應該適時適度地運用價(jia) 格杠杆來調節市場的供求關(guan) 係,從(cong) 而真正達到常平倉(cang) 平抑穀價(jia) 的功能,否則一味單純機械地隻知道貴糴賤糶,而不知根據實際情況具體(ti) 問題具體(ti) 分析,靈活應用價(jia) 格規律,結果可能是適得其反,反而會(hui) 擾亂(luan) 正常的糧食市場,導致更大的糧食供求矛盾。

  賑災必須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製度建設作為(wei) 保障,這是十分必要的。蘇軾認為(wei) 在賑災中,“以物與(yu) 人,物盡而止,以法活人,法行無窮”。他的這一精辟思想,是針對朝廷征收五穀力勝稅錢影響賑災工作而提出的。他認為(wei) ,與(yu) 其花費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救災,不如廢除不合理的五穀力勝稅錢對賑災更有幫助。在救災中一項好製度的設置或一項不合理製度的廢除,比單純救助錢糧物資更為(wei) 重要。因為(wei) 政府錢糧物資有限,不可能源源不斷一直供給,隻要救災物資一用完,政府救災工作也就停止了,但是如有好的科學合理的製度安排,就能動員各方麵的力量,源源不斷向災區輸送錢糧物資,幫助災區戰勝災害。

  對於(yu) 已發生的災荒,蘇軾主張應盡早賑濟,否則災荒會(hui) 越來越嚴(yan) 重,蔓延範圍越來越大,引起災民流移,甚至發生武裝對抗等,局麵就將難以控製。

  綜合治理西湖

  據筆者目前所知,在宋人中把水土環境作為(wei) 一個(ge) 係統進行綜合考察,而其思想比較深刻突出的當首推蘇軾。他在《杭州乞度牒開西湖狀》中,以樸素的係統生態學眼光,闡述了杭州如沒有西湖之水,那麽(me) 濱湖地區生存的生物、居民飲水、農(nong) 業(ye) 灌溉、水運以及釀酒用水都將出現問題,也就是水土生態係統中隻要一個(ge) 基本子係統出現故障,將導致整個(ge) 係統無法正常運行。

  在此基礎上,蘇軾提出了治理西湖要“開浚茅山”;“宜於(yu) 鈐轄司前創置一閘”,既可阻擋潮水侵入淤塞,又可放水流入茅山河和鹽橋河,避免兩(liang) 河涸竭之患,有利於(yu) 灌溉;引河水注入西湖,“則西湖活水之所注,永無乏絕之憂矣”,解決(jue) 了濱湖地區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問題。總之,蘇軾的三條措施緊緊圍繞解決(jue) 西湖之水這一關(guan) 鍵根本問題,從(cong) 而帶動西湖整個(ge) 水土生態係統中的生物生存環境、居民生活用水、農(nong) 業(ye) 灌溉、水運等相關(guan) 問題。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蘇軾還就治理西湖的經費籌集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他主張通過出賣度牒籌集最初的開湖啟動經費,待湖麵開成之後,作為(wei) 菱蕩租佃,以所得課利錢逐年雇人開葑撩淺,以湖養(yang) 湖。這是一種既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又能為(wei) 民辦實事的思想,是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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