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團組織的中國邏輯
發稿時間:2017-09-20 10:52:53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康曉強
近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對群團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黨(dang) 的群團工作是黨(dang) 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群團改革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統一思想、抓好落實,切實把黨(dang) 中央對群團工作和群團改革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群團組織是群眾(zhong) 利益表達、利益吸納、利益整合、利益協調、利益協商的有機平台,不僅(jin) 在過去革命的曆史時期發揮了積極效應,也是今天和今後的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國家治理改革舉(ju) 足輕重的有力支撐力量。尤其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愈加關(guan) 注、愈加關(guan) 懷群團工作:把群團組織視為(wei) 黨(dang) 的領導體(ti) 係和執政體(ti) 係的有機構件予以強調,把群團工作視為(wei) 黨(dang) 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予以強化。這種強調、強化,既有理論層麵的宣傳(chuan) 倡導,也有實踐機製方麵的試點培育,力圖從(cong) 理論與(yu) 實踐有機結合的角度進行全麵開發、全方位部署: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黨(dang) 的群團工作的意見》,2015年7月中共中央召開黨(dang) 史上首次黨(dang) 的群團工作會(hui) 議,2015年11月中央深改組第18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全國總工會(hui) 改革試點方案》《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方案》《重慶市群團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3月、7月、9月、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先後印發《科協係統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全國婦聯改革方案》《中國僑(qiao) 聯改革方案》,2017年2月中央深改組第32次會(hui) 議聽取全國總工會(hui) 、上海市、重慶市群團改革試點工作總結報告並給予充分肯定,2017年3月、4月、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又先後印發《中國文聯深化改革方案》《中國記協深化改革方案》《中國作協深化改革方案》,2017年8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專(zhuan) 門對群團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群團改革正蹄急步穩有序推進。
1998年國務院頒布的《社會(hui) 團體(ti) 登記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的人民團體(ti) 以及由國務院機構編製管理機關(guan) 核定,並經國務院批準免於(yu) 登記的團體(ti) 不屬於(yu) 該條例規定登記的範圍”。以此為(wei) 依據,23個(ge) 群眾(zhong) 團體(ti) 都屬於(yu) 社會(hui) 團體(ti) 範疇,是屬於(yu) “免於(yu) 登記”的一種特殊類型的社會(hui) 團體(ti) 。換句話說,所有的群眾(zhong) 團體(ti) 都是社會(hui) 團體(ti) 。因此,從(cong) 理論上說,群團組織隸屬於(yu) 社會(hui) 團體(ti) ,應歸入社會(hui) 組織之列。但由於(yu) 群團組織是不必登記或免於(yu) 登記的社會(hui) 團體(ti) ,因此,群團組織在實踐形態中呈現出相對有別於(yu) 西方國家社會(hui) 組織的特殊性、特色。這種特殊性、特色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四個(ge) 方麵。
與(yu) 黨(dang) 的政治聯結緊密,具有強內(nei) 生關(guan) 係。這種內(nei) 生關(guan) 係主要體(ti) 現在:群團組織作為(wei) 黨(dang) 的“外圍組織”,是黨(dang) 的群眾(zhong) 工作體(ti) 係的內(nei) 在構成要素,也是黨(dang) 聯係特定群體(ti) 、特定階層、特定群眾(zhong) 的橋梁和紐帶。我們(men) 黨(dang) 通過群團組織這些外圍組織的靈敏“觸角”洞察、洞悉社會(hui) 不同階層、不同社會(hui) 群體(ti) 的分殊化、差異化利益結構,對於(yu) 促進社會(hui) 有機整合、團結耦合具有基礎價(jia) 值。盡管不同群團組織成立的動因和時代背景不一,但都為(wei) 時勢所造就,都是一定曆史、一定社會(hui) 條件的產(chan) 物。
曆史實踐反複表明:群團事業(ye) 、群團工作並非隻是群團組織自身的事情,也是黨(dang) 成長發展的內(nei) 在要素。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反複強調,黨(dang) 的群團工作是黨(dang) 通過群團組織開展的群眾(zhong) 工作,是黨(dang) 組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為(wei) 完成黨(dang) 的中心任務而奮鬥的重要工作。因此,群團組織應自覺主動堅持黨(dang) 的領導,這是其政治性的根本體(ti) 現,也是其區別於(yu) 其他社會(hui) 組織的獨特之處。失去黨(dang) 的領導的群團組織,將會(hui) 喪(sang) 失主心骨,迷失前行方向,也難以行穩致遠。曆史與(yu) 現實告訴我們(men) :黨(dang) 的領導與(yu) 群團組織的發展是一致的,隻有堅持黨(dang) 的領導,群團組織的發展才能有正確的方向和堅強的保證。不能把黨(dang) 的領導與(yu) 群團組織的發展對立起來,更不能以群團組織的自主性來動搖和否定黨(dang) 的領導,這樣做不僅(jin) 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也是十分危險的。在堅持黨(dang) 對群團組織的領導這樣的大是大非麵前,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覺,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絲(si) 毫動搖、絲(si) 毫懈怠。
具有雙重嵌入結構。第一重嵌入結構是上級群團組織“嵌入”下級群團組織。群團組織主要按照中央—省—地—縣—鄉(xiang) 鎮街道等層級結構縱向建構起來:上級群團組織嵌入於(yu) 下級群團組織之中,對下級群團組織在業(ye) 務方麵進行具體(ti) 指導,在項目運作、品牌開發、活動開展等方麵開展合作。由此,型構了自上而下、自成體(ti) 係、自主運行、相對係統化的群團網絡化組織體(ti) 係。當然,必須承認,這種係統內(nei) 的層級化控製機製並不占據主導性位置,且有層層衰減、衰弱、虛化的趨向,原因主要在於(yu) 還有另一重更加強力的領導機製和嵌入結構,即同級黨(dang) 委的結構“嵌入”。改革開放以來,在群團組織領導體(ti) 製方麵的最大變化是群團雙重領導體(ti) 製的微妙變化。改革開放以前,群團組織不僅(jin) 受同級黨(dang) 組織的領導,而且受上級群團組織的領導,但這種雙重領導沒有主次之分。改革開放以後,群團組織雖然也是實行雙重領導體(ti) 製,但卻有主次之分,以同級黨(dang) 的委員會(hui) 領導為(wei) 主,以群團組織的上級組織領導為(wei) 輔。與(yu) 第一重嵌入結構相比,同級黨(dang) 委這第二重嵌入結構更具有實質性。從(cong) 結構嵌入的“初心”來看,黨(dang) 的領導不是體(ti) 現在黨(dang) 對群團組織的直接整合、直接命令,而是積極積聚、凝聚群團組織的力量和資源,並使這些力量和資源成為(wei) 有力支撐執政體(ti) 係合法性、權威性、有效性的有效要素。因此,黨(dang) 的領導不是為(wei) 了領導而領導,而是為(wei) 了整合、聚合、糅合各種社會(hui) 力量、社會(hui) 資源、社會(hui) 要素以實現社會(hui) 現代化。
結構定位的居中性。群眾(zhong) 團體(ti) 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組織結構形態:既不同於(yu) 多元主義(yi) 所描繪的非政府組織、“利益集團”,也不同於(yu) 西方國家中與(yu) 政府相抗衡、相對峙的“市民社會(hui) 組織”,而是基於(yu) 我國特殊的曆史、文化、社會(hui) 、民情的體(ti) 製內(nei) 的訴求表達、整合性組織,有其獨特的不偏不倚的居中的結構定位,即居於(yu) 黨(dang) 和特定群體(ti) 群眾(zhong) “中間”的位置。這種結構方位使其具有獨特優(you) 勢:既與(yu) 黨(dang) 有密切的聯結,有體(ti) 製內(nei) 資源的支撐,有充足的政治合法性資源,又有紮根基層群眾(zhong) 的厚實社會(hui) 合法性基礎。這種介於(yu) 國家與(yu) 社會(hui) 中間的獨特結構方位,使群團組織具有“頂天立地”的地位。所謂“頂天”就是自覺堅持黨(dang) 對群團組織的領導,所謂“立地”就是密切聯係群眾(zhong) 、關(guan) 心群眾(zhong) 疾苦冷暖。實踐表明,隻有真正“立地”接了地氣,幫群眾(zhong) 說話、為(wei) 群眾(zhong) 辦事,切實維護群眾(zhong) 的合法權益,才有可能“頂天”,才能獲得黨(dang) 的青睞、認可,也才能在政治體(ti) 係中成為(wei) 不可或缺、無法取代的重要機構。否則,其存在的現實價(jia) 值就會(hui) 大打折扣。
先進性是群團組織的重要屬性。群團組織不是一般、普通的社團組織,先進性是其重要表征,主要體(ti) 現在以下三個(ge) 方麵:首先,群團組織成員或會(hui) 員有一定準入門檻,不是什麽(me) 人隨便可以加入。比如,中國共青團章程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ge) 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jue) 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chan) 主義(yi) 青年團。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隻是共青團員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隻有其中的先進分子才能正式加入。根據團中央和教育部2016年11月聯合印發的《中學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用3年左右時間將初中、高中階段畢業(ye) 班團學比例分別控製在30%、60%以內(nei) ”。其次,在成長取向、發展願景上,群團組織誌存高遠。工會(hui) 、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牢牢把握為(wei) 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國夢而奮鬥的時代主題,動員所聯係群體(ti) 為(wei) 大局、中心工作服務,而非像一般性的社會(hui) 組織隻聚焦、專(zhuan) 注於(yu) 某一短期的、“切口”小的特定社會(hui) 問題、特定社會(hui) 需求。再次,注重核心價(jia) 值的引領、引導。群團組織以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為(wei) 主要使命和價(jia) 值關(guan) 懷,強調以先進引領後進、以文明祛除愚昧,在價(jia) 值追求方麵體(ti) 現了其先進性。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