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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策研究同對策研究緊密結合起來

發稿時間:2017-09-13 13:40:14   來源:人民網   作者:劉西忠

  習(xi) 近平同誌強調:“智庫建設要把重點放在提高研究質量、推動內(nei) 容創新上。要加強決(jue) 策部門同智庫的信息共享和互動交流,把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同智庫對策研究緊密結合起來,引導和推動智庫建設健康發展、更好發揮作用。”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智庫建設的努力方向和重點。當前,應科學把握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同智庫對策研究的關(guan) 係,采取有效舉(ju) 措,實現二者良性互動。

  從(cong) 廣義(yi) 上講,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是新型智庫的組成部分,與(yu) 其他智庫之間是智—智關(guan) 係。從(cong) 狹義(yi) 上講,由於(yu) 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隸屬於(yu) 黨(dang) 政係統,與(yu) 其他智庫之間又是政—智關(guan) 係。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所從(cong) 事的政策研究往往具有明確的目的性、階段性、應急性。與(yu) 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相比,智庫相當於(yu) 黨(dang) 政決(jue) 策部門的“外腦”,一般在所研究領域有比較深厚的理論和專(zhuan) 業(ye) 積累,根據黨(dang) 政部門的委托或自選題目進行研究,所從(cong) 事的對策研究通常具有前瞻性、戰略性和儲(chu) 備性。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智庫對策研究是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的基礎,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是智庫對策研究的延伸。對策研究隻有有效嵌入政策研究之中,才能把握需求、掌握信息,更好地發揮作用。否則,對策研究就會(hui) 像一輛隻踩油門卻掛不上擋的汽車,看似轟轟烈烈、熱熱鬧鬧,實則難以形成政策推動力。

  新形勢下,引導和推動智庫健康發展,應在智庫產(chan) 品的需求側(ce) 和供給側(ce) 同時發力,把政策研究同對策研究緊密結合起來。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應拓展獲取決(jue) 策信息的渠道,善於(yu) “借船出海”,積極吸收借鑒智庫研究成果;智庫應增強專(zhuan) 業(ye) 性、客觀性,善於(yu) “借梯上樓”,通過加強與(yu) 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的合作發展自己,增強對決(jue) 策的影響力。二者互動互促互補,可以產(chan) 生1+1>2的效果,更好滿足黨(dang) 政部門決(jue) 策的需求。為(wei) 此,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幾方麵機製。

  信息共建共享機製。一方麵,有關(guan) 部門和政策研究機構應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法主動向社會(hui) 發布政府信息,增強信息發布的及時性。一部分不宜公開的信息,也可以探索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的方式向有關(guan) 智庫定向開放。另一方麵,在大數據時代,智庫本身也是重要的信息源,要加強第一手數據信息的搜集整理,建立自己的知識庫、樣本庫、數據庫、案例庫,並與(yu) 政策研究機構共享。雙方通過信息共建共享,共同為(wei) 決(jue) 策科學化提供有力支撐。

  供需對接對話機製。不少智庫提供決(jue) 策谘詢產(chan) 品的積極性非常高,但缺乏必要的溝通渠道,導致研究成果與(yu) 黨(dang) 政部門的決(jue) 策需求不匹配。解決(jue) 這一問題,需要黨(dang) 政部門政策研究機構與(yu) 智庫之間建立經常性的溝通協調互動機製,加強對話交流。政策研究機構可以建立決(jue) 策谘詢需求信息發布平台,緊緊圍繞黨(dang) 委和政府的重大決(jue) 策、重大戰略、重要部署及時發布研究課題,並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鼓勵相關(guan) 智庫開展規範有序的競爭(zheng) ,推動形成思想產(chan) 品市場。

  成果轉換轉化機製。政策研究機構應高度重視、充分運用智庫研究成果,對智庫研究成果進行驗證、提煉、升華、吸收、轉化,善於(yu) 站在智庫研究成果的“肩膀”上進行政策研究,努力把智庫高質量的對策研究轉換為(wei) 黨(dang) 政部門的政策,把智庫的思想生產(chan) 力轉化為(wei) 社會(hui) 生產(chan) 力。同時,加強智庫決(jue) 策谘詢產(chan) 品采用情況及其有效性的信息反饋,增強智庫研究的針對性、有效性。■

  (作者為(wei) 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體(ti) 係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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