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麵”與國家治理現代化
發稿時間:2017-09-12 13:52:02 來源:人民論壇網 作者:楊玉成
2014年2月7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接受俄羅斯電視台專(zhuan) 訪時曾經表示,治理像中國這樣的幅員遼闊、各地各層級差異顯著的大國,“必須登高望遠,同時必須腳踏實地”。所謂“必須登高望遠”,就是要有高超的戰略思維能力,即“高瞻遠矚、統攬全局,善於(yu) 把握事物發展的總體(ti) 趨勢和方向的能力”。
大國治理需要有大氣象的戰略布局。“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就是新的曆史條件下黨(dang) 中央治國理政的總方略,是大國治理的大戰略布局,對於(yu) 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有著重大而又深遠的曆史意義(yi) 。如果我們(men) 能夠從(cong)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尤其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理論框架去進一步深入理解“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那麽(me) ,我們(men) 就能更深刻地把握這個(ge) 大戰略布局的曆史方位,更深刻地理解它的理論高度和曆史厚度,進一步提高貫徹落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的應有之義(yi)
盡管當前學術界對於(yu) 什麽(me) 是現代化等問題依然充滿著爭(zheng) 議,但在這種激烈爭(zheng) 議背後也有一定的共識:世界眾(zhong) 多國家現代化進程的經驗教訓清楚地表明,成功的現代化本質上是一個(ge) 社會(hui) 的全方位、全係統的轉變或轉型,而片麵的、單維度的、甚至是有限維度的轉變或轉型終將無法真正確立起一個(ge) 現代社會(hui) 。比如,曆史上的荷蘭(lan) 曾經用“商業(ye) 化”來代替現代化,其結果是這個(ge) “商業(ye) 帝國”盛極而衰。曆史上的俄羅斯包括前蘇聯曾經把工業(ye) 化等同於(yu) 現代化,其結果是當今的俄羅斯不得不改弦更張,重新開啟其新型的現代化之路。曆史上的德國和日本也以偏概全,視工業(ye) 化、市場化為(wei) 現代化,對經濟結構進行較大幅度的改造,但對其政治結構和文化結構卻少有更動,其結果是在政治上走向癲狂,都走上了軍(jun) 國主義(yi) 路子,在二戰中栽了大跟鬥,既害人又害己。曆史上的法國則與(yu) 德國和日本正好相反,它曾經在政治民主化上突飛猛進,而市場化卻瞠乎其後,其結果是法國的現代化道路一直不太順,走得磕磕碰碰。
既然現代化本質上是全麵的係統的現代化,那麽(me) 我們(men) 當然必須統籌推進經濟、政治、社會(hui) 、文化、生態等各個(ge) 領域的現代化。改革開放後,我們(men) 強調“發展是硬道理”,著力推進以經濟建設為(wei) 中心的現代化。自2003年黨(dang) 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之後,我們(men) 一直強調經濟、政治、社會(hui) 、文化、生態的協調發展,這是邁向全麵現代化的重要步伐。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在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上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wei) 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提出和推進意味著我們(men) 黨(dang) 把國家治理現代化看作是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的應有之義(yi) ,意味著我們(men) 黨(dang) 對全麵現代化的理論認識和推進全麵現代化的實踐又邁出了一大步。
此後,黨(dang) 中央又逐步提出了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圍繞著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這一戰略目標,大力推進以深化經濟體(ti) 製改革為(wei) 重點的全麵深化改革,大力推進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為(wei) 總抓手的全麵依法治國,大力推進以黨(dang) 風廉政建設為(wei) 突破口的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的提出和推進,意味著我們(men) 黨(dang) 在係統地推進現代化方麵獲得重大進展,意味著我們(men) 黨(dang) 有足夠的智慧和能力引領我們(men) 的國家和民族在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的道路上繼續闊步前行。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現代化
從(cong) 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現代化角度看,“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的三大戰略舉(ju) 措實質上都是通過推動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來促進“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這一戰略目標的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現代化重在建立一套係統的、完整的、協調的治理國家各個(ge) 領域的體(ti) 製機製和法律法規體(ti) 係,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重在改善和提高運用國家治理體(ti) 係管理社會(hui) 各方麵事務的能力,實現社會(hui) 各方麵事務治理的規範化和程序化。從(cong) 實質上看,“國家治理現代化”主要解決(jue) 的是在黨(dang) 的領導下管理治理國家的體(ti) 製機製問題,也就是處理黨(dang) 和國家與(yu) 市場和社會(hui) 之間關(guan) 係的問題。
全麵深化改革的重點是深化經濟體(ti) 製改革,通過深化經濟體(ti) 製改革牽引其它領域的深化改革。深化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並促進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第二次全體(ti) 會(hui) 議上指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主要涉及經濟體(ti) 製改革,但必定會(hui) 影響到其它諸多領域”。這就是說,圍繞著處理好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核心問題,其它領域的體(ti) 製機製也需要相應的深化改革。由此可見,所謂“全麵深化改革”說到底就是要正確處理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實現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的現代化。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石。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第二次全體(ti) 會(hui) 議上指出,“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於(yu) 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hui) 治理具有普遍意義(yi) ,我們(men) 要學習(xi) 借鑒世界上優(you) 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從(cong) 一定意義(yi) 上說,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作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或“重要方麵”,直接關(guan) 係到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的進退。依法治國的大力推進意味著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向前邁進,而依法治國進程的停滯或倒退則意味著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的停滯或倒退。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準確地說,就是要依法依規依紀全麵從(cong) 嚴(yan) 管黨(dang) 治黨(dang) ,這既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全麵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因為(wei) 我們(men)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是長期執政的執政黨(dang) ,隻有真正做到“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才能真正擔負起領導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包括國家治理現代化、法治化的重任。這就是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所強調的“治國必先治黨(dang) ,治黨(dang) 務必從(cong) 嚴(yan) ”的道理之所在。從(cong)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看,“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所要解決(jue) 的就是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過程中的政治保障問題,也就是現代廉潔政治建設問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長期執政這一根本地位,又決(jue) 定了“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重點是“從(cong) 嚴(yan) 治吏”,也就是從(cong) 嚴(yan) 選好管好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要從(cong) 嚴(yan) 教育、從(cong) 嚴(yan) 管理、從(cong) 嚴(yan) 監督高級幹部這個(ge) “關(guan) 鍵少數”。從(cong) 世界眾(zhong) 多國家現代化普遍經驗來看,“從(cong) 嚴(yan) 治吏”是現代國家治理的重要特征,是實現現代廉潔政治的關(guan) 鍵環節。這就要求我們(men) 必須把“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落實到“從(cong) 嚴(yan) 治吏”這一關(guan) 鍵部位。
總之,如果我們(men) 能夠把“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放到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現代化這個(ge) 大視野、大框架中,我們(men) 就能更深刻地領會(hui)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在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現代化方麵的重大曆史進步意義(yi) ,堅信黨(dang) 中央治國理政在理念上和實踐上都是在不斷前進的,從(cong) 而就能夠在為(wei) 決(jue) 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和實現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而奮鬥的過程中,增強貫徹落實“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作者為(wei) 中共中央黨(dang) 校哲學教研部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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