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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活力 提升效能
—— 《關於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7-09-11 10:34:13   來源:新華社   作者:記者 周瑋

  《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近日公布。這一具有頂層設計性質的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施工藍圖和行動指南的出台,標誌我國公共文化體(ti) 製機製改革邁出新步伐。8日,文化部有關(guan) 部門負責人就這一實施方案進行了詳細解讀。

  提高運行效率服務效能,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更加優(you) 質高效公共文化服務

  問:實施方案的重點規範範圍是什麽(me) ?

  答: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公共圖書(shu) 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hui) ”。實施方案據此確定了公共圖書(shu) 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為(wei) 文件重點規範範圍,考慮到政府設立的美術館也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機構,在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方式上與(yu) 公共圖書(shu) 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相似,因此將美術館也納入了重點規範範圍。同時規定,紀念館、體(ti) 育場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er) 童活動中心等可參照執行。

  問:為(wei) 什麽(me) 要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這項改革的目的和意義(yi) 是什麽(me) ?

  答: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ju) 措,也是深化文化管理體(ti) 製改革的一項重要內(nei) 容,其根本目的是通過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文化機構之間的關(guan) 係,實現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的政府改革目標。

  從(cong) 公共文化機構的實際來看,推進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一是可以更好貫徹落實黨(dang) 委、政府關(guan) 於(yu) 公共文化建設的決(jue) 策部署;二是通過完善運行管理機製,引入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擴大了監督、評價(jia) 、決(jue) 策範圍,有助於(yu) 促進決(jue) 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更好實現公益目標;三是通過進一步強化公共文化機構的法人地位,在符合國家有關(guan) 規定的前提下,在人、財、物等方麵給予其更大的自主權和決(jue) 策權,有利於(yu) 調動各方麵積極性,激發內(nei) 部活力;四是可以促進公共文化機構創新服務內(nei) 容和方式,完善供需對接機製,提供更多符合群眾(zhong) 需求的精準服務。

  明確黨(dang) 組織在決(jue) 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

  問: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與(yu) 加強黨(dang) 的建設是什麽(me) 關(guan) 係?

  答:公共文化機構是我國重要的意識形態陣地。加強黨(dang) 的建設是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沿著正確方向發展的重要保證。實施方案把加強黨(dang) 的建設作為(wei) 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主要內(nei) 容之一,提出了更有操作性的指導意見。如明確黨(dang) 組織在決(jue) 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配備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機構改革發展穩定和事關(guan) 職工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重大決(jue) 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黨(dang) 組織必須參與(yu) 討論研究,理事會(hui) 作出決(jue) 定前,應征得黨(dang) 組織同意等。

  係列配套措施賦予公共文化機構法人充分自主權

  問:實施方案中配套措施的主要考慮和政策依據是什麽(me) ?

  答:文件起草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在對前期試點進行係統總結,深入各地調查研究、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對框架進行了反複討論和修改。根據國家關(guan) 於(yu) 事業(ye) 單位改革的總體(ti) 思路和要求,經有關(guan) 部門反複溝通協商,實施方案從(cong) 落實人事管理自主權、擴大收入分配自主權等方麵提出了一係列配套措施,賦予公共文化機構法人充分的自主權,增強文化機構深入推進改革的活力和積極性。這些配套措施對接了民法總則、事業(ye) 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guan) 於(yu) 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chan) 品開發若幹意見的通知等相關(guan) 既有法律和政策。

  立足實際分類指導,避免“一刀切”

  問: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具體(ti) 推進是如何部署的?

  答: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不是一項單純的業(ye) 務工作,而是涉及公共文化機構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改革的係統工程。國內(nei) 外的經驗都已經證明,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需要與(yu) 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文化工作基礎和不同公共文化機構的功能、特點、規模相適應。因此,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實現方式要堅持因地製宜,實施方案提出要立足實際、分類指導,避免“一刀切”。

  實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前分兩(liang) 個(ge) 階段實施的工作步驟,2017年-2018年,主要由國家級和省級公共文化機構先行試點,有條件和積極性的市(地),也可以結合實際進行試點探索,已經開展試點的繼續探索實踐,體(ti) 現了影響大、基礎好的公共文化機構先行先試、典型示範的工作思路。到2020年,市(地)級以上規模較大的公共圖書(shu) 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基本建立以理事會(hui) 為(wei) 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確保我國用不太長的時間完成主要公共文化機構建立與(yu)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相適應的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的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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