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500多家慈善組織獲公開募捐資格
—— 民政部副部長詳解慈善法實施一周年情況
發稿時間:2017-09-06 13:27:09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5日電(記者 羅爭(zheng) 光)從(cong) 2016年9月1日起,慈善法已經正式施行一周年。一年來,慈善法推動我國慈善事業(ye) 有了哪些發展?全社會(hui) 的慈善意識和行動有哪些進步?如何推動慈善事業(ye) 開啟新局麵?在第二個(ge) “中華慈善日”之際,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就相關(guan) 情況進行了詳細解讀。
官方認定慈善組織已超2100家,500多家獲公開募捐資格
“慈善法頒布後,與(yu) 慈善法相銜接的《誌願服務條例(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社會(hui) 團體(ti) 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hui) 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修訂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顧朝曦說,我國慈善事業(ye) 製度體(ti) 係基本構建成型。
同時,各地方將慈善事業(ye) 納入社會(hui) 發展總體(ti) 規劃,政府培育扶持慈善組織的政策措施日趨完善,向慈善組織購買(mai) 服務的力度也進一步加大。
顧朝曦介紹,按照慈善法的要求,民政部已通過公開遴選指定了首批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上線運行了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台“慈善中國”和全國誌願服務信息係統,基本完成了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救災信息平台建設工作。
“慈善中國”信息平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9月5日12時,各級民政部門共認定和登記慈善組織2142家,其中給予公開募捐資格的520家;慈善信托備案38件,信托規模近8.6億(yi) 元。
慈善事業(ye) 呈現五個(ge) 新特點
顧朝曦介紹,隨著慈善法的施行,我國慈善事業(ye) 發展獲得新活力,呈現五個(ge) 新特點:
一是慈善組織募捐能力明顯提升。截至2017年二季度,全國社會(hui) 組織總數達到72.5萬(wan) 個(ge) ,其中相當一部分在慈善領域開展活動。同時,近年來慈善組織動員社會(hui) 捐贈的能力明顯提升,從(cong) 2006年每年募捐不足100億(yi) 元發展到近5年每年超過500億(yi) 元;捐贈款物從(cong) 一般資金、物資,擴展到有價(jia) 證券、不動產(chan) 和知識產(chan) 權等。
二是慈善活動形式更加多樣。借助“互聯網+”,網民參與(yu) 慈善的熱情高漲。據不完全統計,慈善法實施一年來超過10億(yi) 人次通過網絡實施捐贈,有些基金會(hui) 來自於(yu) 互聯網的公眾(zhong) 捐贈已占捐贈總收入80%以上。慈善組織在脫貧攻堅、大病和意外傷(shang) 害等急難救助、防災減災、緊急救援、心理援助、婦幼病殘老等特殊人群救助多個(ge) 領域也廣泛參與(yu) 。此外,中國的慈善組織還開始探索資助“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的民生投入,在緬甸、巴基斯坦等國開展的一些援助項目受到國際社會(hui) 讚譽。
三是慈善信托從(cong) 無到有。民政部、銀監會(hui) 出台了相關(guan) 政策,從(cong) 慈善信托的設立、備案、財產(chan) 的管理和處分、變更與(yu) 終止、促進措施、監督管理、信息公開、法律責任等方麵進行了規範,建立了基本的慈善信托規製體(ti) 係。
四是誌願者踴躍參與(yu) 慈善服務。目前全國誌願服務信息係統中實名注冊(ce) 誌願者已達5000萬(wan) 人,注冊(ce) 誌願團體(ti) 已超過43萬(wan) 個(ge) ,發布誌願服務項目超過96萬(wan) 個(ge) ,記錄誌願服務時間超過8.5億(yi) 小時。以社會(hui) 化為(wei) 導向的慈善服務實踐不斷深化,依托誌願服務站點搭建起了誌願者、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對接平台,促進了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慈善服務有機銜接。
五是促進新的慈善理念發展。慈善法堅持“開門立法”極大地激發了慈善理論研究和社會(hui) 輿論關(guan) 注。
加強信息公開進一步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
顧朝曦表示,盡管我國慈善事業(ye) 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仍存在慈善組織數量少、規模小,培育扶持政策配套不足,假借慈善名義(yi) 的活動頻出,事中事後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慈善工作麵臨(lin) 著許多新問題、新挑戰。
“慈善事業(ye) 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組成部分,慈善組織要堅定不移聽黨(dang) 話、跟黨(dang) 走,堅持發展中國特色的慈善事業(ye) 。這是首先要堅持的正確發展方向。”他說。
從(cong) 慈善組織的自身發展而言,一方麵是要完善內(nei) 部治理結構,激發慈善組織活力,推動慈善組織去行政化、去壟斷化、去特權化,另一方麵則要堅持慈善信息公開,嚴(yan) 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落實信息公開行為(wei) ,通過陽光運行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
就慈善組織的發展環境而言,一方麵是要繼續出台和落實相關(guan) 配套政策,從(cong) 政策、用地、金融、稅收、人才培養(yang) 以及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麵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麵則要建立完善慈善組織負責人管理製度、跨部門資金監管機製、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製度等機製,夯實對慈善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
“慈善是自願參與(yu) 、奉獻愛心的崇高事業(ye) ,促進慈善事業(ye) 發展是民政部門義(yi) 不容辭的責任和義(yi) 務。”顧朝曦說,“我們(men) 將繼續貫徹落實慈善法,進一步發揮慈善組織作用,擴大慈善服務社會(hui) 參與(yu) ,共同開創以法興(xing) 善、全民慈善的新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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