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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擬推退休職工醫保繳費 專家稱規範繳費年限更具操

發稿時間:2016-01-04 00:00:00  

    退休職工免費享受醫保的待遇引發高度關(guan) 注。

  2016年最新一期《求是》雜誌發表財政部部長樓繼偉(wei) 的署名文章,提出“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製,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而根據現行規定,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yu) 城鎮職工醫保資金的壓力問題,社會(hui) 存在一定分歧,從(cong) 數據上看,累計結存量在逐年遞增,但一些專(zhuan) 家認為(wei) 結存隻是假象。同時,如何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標準仍存疑,如果考慮到僅(jin) 為(wei) 40%多的養(yang) 老金替代率和1:4的個(ge) 人與(yu) 企業(ye) 承擔比例,僅(jin) 按養(yang) 老金2%的標準征繳對填充基本醫保基金的作用有限。

  清華大學就業(ye) 與(yu) 社會(hui) 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結餘(yu) 是一個(ge) 假象,按照人社部規定的支付安全標準,現在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yu) 處在“黃燈區”裏麵。

  多地擬延長醫保繳費年限

  在“加快結構性改革激發經濟增長潛力”的相關(guan) 論述中,樓繼偉(wei) 指出,將深化社保製度改革,加快推進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以完善個(ge) 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為(wei) 核心,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製和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製度,在此前提下實現職工基礎養(yang) 老金全國統籌,劃撥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加快發展補充養(yang) 老保險,建立基本養(yang) 老金合理增長機製,並與(yu) 繳費貢獻密切掛鉤。

  樓繼偉(wei) 同時強調,改革醫療保險製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製,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建立與(yu) 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保待遇調整機製,全麵實施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製度,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推進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結合新型城鎮化,辦好鄉(xiang) 、村醫院,真正建立有序分級診療格局。

  一時間,關(guan) 於(yu) 退休職工是否繳納醫保的問題成為(wei) 關(guan) 注的焦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ge) 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目前,全國職工醫療保險90%左右地市實現了市級統籌,與(yu) 基本養(yang) 老保險相比,統籌層次低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特點,從(cong) 各地出台的累計繳費政策來看,一般設定20年至30年不等的累計繳費年限。

  實際上,近年來,多地區都在統一、調整當地的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年限,其中延長繳費年限逐漸成為(wei) 一種趨勢。

  一位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很多地方早就在延長醫保繳費年限,隻是此前社會(hui) 對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注得較多,對醫療保險相對忽視而已。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內(nei) 蒙古自治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條例》規定,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統一設定為(wei) 25年,而此前內(nei) 蒙古自治區各統籌地區的最低繳費年限不統一,最長為(wei) 25年,最短為(wei) 10年。

  而在2014年,廣州市也已實施新規,將2014年後首次參加職工社會(hui) 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wei) 15年,之前已參加職工社會(hui) 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仍按原規定10年執行。

  退休職工繳費作用存疑

  相較於(yu) 對養(yang) 老保險基金存在缺口的擔憂,社會(hui) 對於(yu) 現收現付製度下的基本醫療保險,更多地是把關(guan) 注放在結餘(yu) 過多的爭(zheng) 議上。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9687億(yi) 元,比上年增長17.4%,年末城鎮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6732億(yi) 元(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195億(yi) 元),個(ge) 人賬戶積累3913億(yi) 元。

  對比近幾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量,2010年3007億(yi) 元,2011年3518億(yi) 元,2012年4187億(yi) 元,2013年4807億(yi) 元,2014年5537億(yi) 元。總體(ti) 來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呈現逐年遞增態勢。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諸福靈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從(cong) 全國總體(ti) 看,醫保基金有部分結餘(yu) ,但由於(yu) 是分地區統籌,各地統籌基金結餘(yu) 有差異,存在不平衡的問題。

  對於(yu) 醫療保險基金的結餘(yu) 現象,楊燕綏說:“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結餘(yu) 是一個(ge) 假象,以收定支的醫療保險,現在的結餘(yu) 是在‘黃燈區’裏麵。”

  楊燕綏解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統籌基金裏有將近一半是一次性躉繳,從(cong) 2014年數據看,減去個(ge) 人賬戶的部分,再減一半躉繳,剩下也就2000多億(yi) 元,不夠支付兩(liang) 個(ge) 月,而按照上一年的月度支出,人社部規定能保障9個(ge) 月以上支付才算安全。同時,近年的收支比例顯示,支出的增長率要比收入的增長率快得多,意味著幾千億(yi) 元的結餘(yu) 可能再過幾年就會(hui) 不複存在。

  在養(yang) 老金替代率較低以及為(wei) 企業(ye) 減負的大背景下,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如何推進,到底能對醫保養(yang) 老金增收起多大的作用,仍然存在疑問。

  根據國際慣例,繳納基本醫保費,不能隻是由退休職工個(ge) 人繳費,還需有基金進行匹配,比如養(yang) 老保險基金是否還得拿出一部分錢來繳費。諸福靈稱,讓退休職工繳費從(cong) 解決(jue) 基金收支的角度來看,不如規範繳費年限更為(wei) 有效,這樣不僅(jin) 成本更低,也符合現行的法律規定,現在各地區繳費年限不一樣,可以做一個(ge) 測算平衡,使繳費夠退休之後支用,這樣就能達到目標。

  楊燕綏認為(wei) ,要保證醫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讓退休職工繳納一部分醫療保險費隻是辦法之一,真正控製收支平衡,還是要控製欺詐基金和大處方現象,把有限的醫保基金用到合理的醫療上,這是最根本的,增加繳費隻是長期中的一環,解決(jue) 問題的力度遠遠不如加強醫療服務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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