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管的中國海關
發稿時間:2017-08-08 13:37:24 來源:鳳凰讀書(shu) 作者:吳煮冰
雇傭(yong) 洋人來中國海關(guan) ,由中國海關(guan) 駐倫(lun) 敦辦事處具體(ti) 負責,從(cong) 與(yu) 中國簽有條約的國家中選用,主要考慮因素是該國在中國的貿易量大小,債(zhai) 權多少、政治勢力強弱等。專(zhuan) 門人才和迫切需要的高級人員,雖不經考試,但選擇、調查程序到位,做到百裏挑一,絕不含糊。赫德不但重視用考試的方法搜羅人才,還能做到不拘一格選人才。他說:假如誰真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就破例錄用他;假如他“不行”,立即對他說“不”。
赫德還常說,要把文學或科學方麵出類拔萃的人才招進海關(guan) ,為(wei) 海關(guan) 增光。
由於(yu) 海關(guan) 由洋人管理,實行應收盡收的辦法,海關(guan) 稅收大量增加,在還了賠款和外債(zhai) 後,仍綽綽有餘(yu) ,朝廷的日子也滋潤起來。
1861 至1910 年的五十年中,中國海關(guan) 共收了9.1 億(yi) 兩(liang) 關(guan) 稅。第一次鴉片戰爭(zheng) 前,海關(guan) 稅收幾乎全部用於(yu) 大清皇室開支,鴉片戰爭(zheng) 後,海關(guan) 稅收才少部分用於(yu) 償(chang) 還外債(zhai) 。第二次鴉片戰爭(zheng) 後,海關(guan) 稅收開始用於(yu) 賠款、外債(zhai) 和軍(jun) 費,總體(ti) 上看,賠款、外債(zhai) 占海關(guan) 稅收總數的20%~ 30%,軍(jun) 費支出占稅收總數的30%~ 40%。
由於(yu) 稅收數目大、增長快、可靠性強,重大開支都指望關(guan) 稅。像江南製造總局、金陵機器製造局、福州船政局及船政學堂、天津機器局、天津武備學堂、長江口至南京下關(guan) 等九處炮台,以及後來幼童赴美留學等項目的費用,都是從(cong) 關(guan) 稅收入中支付的。
如果沒有關(guan) 稅收入,以上開支都將由老百姓來承擔,中國老百姓的生活將更艱難,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看,洋人領導下的海關(guan) ,減輕了中國勞動人民的負擔。
此外,海關(guan) 和外債(zhai) 始終綁在一起,清政府一缺錢用,就用海關(guan) 做擔保,向洋人借。關(guan) 稅擔保和償(chang) 還成為(wei) 對外賠款慣例。用關(guan) 稅作抵押借外債(zhai) ,必須經朝廷和總稅務司同時批準,二者缺一不可,否則一分錢都借不來。與(yu) 地方官府和官員比起來,外國人更信任海關(guan) 。
19 世紀70 年代以前,清政府向老外借款,一般都是由地方官員向外商個(ge) 人借。70 年代後,清政府才向外國銀行借錢,主要是向在華勢力最大的匯豐(feng) 銀行借(匯豐(feng) 銀行是1866年在香港注冊(ce) 成立的)。
1878 年,匯豐(feng) 銀行想壟斷中國的借款業(ye) 務,希望大清國上上下下都借他們(men) 的錢。為(wei) 此,他們(men) 派人四處遊說,希望清政府把匯豐(feng) 銀行列為(wei) 借款指定銀行,但沒有收到預期效果,於(yu) 是找到海關(guan) 總稅務司赫德。赫德認為(wei) 這是個(ge) 好事兒(er) ,如果辦成了,對大清國來說有的是錢借,對匯豐(feng) 來說,可以壟斷對華借款,隻賺不賠。
赫德向朝廷推薦匯豐(feng) 銀行作為(wei) 辦理借款的專(zhuan) 門銀行,他說匯豐(feng) 銀行在上海、福州、寧波、漢口、廣州、天津、澳門、北京、基隆等地設立有分行,形成了一個(ge) 遍布中國沿海、沿江的金融網,資金雄厚,信譽也好。
總理衙門很有眼光,說借款時可以首先考慮他們(men) ,但不能作為(wei) 唯一,以免引起其他外國銀行的不滿。此外,也可以防止匯豐(feng) 銀行控製中國的金融財政。赫德見總理衙門已有戒備心理,便不再提這事兒(er) 。
聽上去感覺總理衙門很有遠見,但實際上遠不是那麽(me) 回事兒(er) 。實際情況是,匯豐(feng) 銀行主宰近代中國金融業(ye) 85 年。僅(jin) 1866 年至1894 年,清政府共向匯豐(feng) 銀行借了28965175 兩(liang) 白銀,占整個(ge) 外債(zhai) 的70%。
赫德管理中國海關(guan) 並不省心,時常受到責難和批評,以至於(yu) 他不得不向全國海關(guan) 發通告說:我們(men) 是在為(wei) 一個(ge) 很難說和我們(men) 有任何共同之處的民族工作,這個(ge) 民族國運衰落,卻自命高人一等,知識貧乏卻自命不凡,說他們(men) 沒有物質力量,卻奇特地掌握著國計民生,說他們(men) 缺乏西方標準的知識,卻又十分節儉(jian) 、勤勞,安於(yu) 現狀。他們(men) 對所有的外國人不屑一顧,認為(wei) 洋人是被用來同我們(men) 自己國家的人打交道的人。他們(men) 絕不願意讓我們(men) 這些領取他們(men) 薪俸的人來對他們(men) 發號施令,我們(men) 在這裏做事兒(er) ,要注意處理好與(yu) 地方當局的關(guan) 係。
李泰國任總稅務司時,仿照英國領事館用人辦法,所有重要職位一律任用英國人,級別低又不重要的職位才雇用華人。赫德接任總稅務司後,也像李泰國一樣,對華人關(guan) 員實行絕對統治。他認為(wei) ,海關(guan) 如果沒有洋人的“幫助”,中國人就不會(hui) 按稅則征收關(guan) 稅,就會(hui) 造成稅收流失和管理混亂(luan) 。這話雖有誇張成分,但也基本是事實,因為(wei) 受舊海關(guan) 潛規則影響,關(guan) 員們(men)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良習(xi) 氣,人情大於(yu) 法的觀念根深蒂固,腐敗隱患一直存在。
1870 年,秦海關(guan) 發生了一起內(nei) 外勾結走私皮張和醫藥案,被人告到赫德那裏,兩(liang) 名華人關(guan) 員被除名並移送官府。赫德認為(wei) ,這樣的不法行為(wei) ,其他海關(guan) 可能也存在,隻是沒有發現。為(wei) 此,他向各關(guan) 稅務司發出指示,說華人關(guan) 員是靠不住的,要由洋關(guan) 員去檢查和核證。沒有稅務司的簽名,或者內(nei) 班洋關(guan) 員的草簽,不能讓任何證件離開公事房。華人關(guan) 員不能單獨負責一個(ge) 工作台,要在一名洋關(guan) 員的監督下工作。
赫德還把洋關(guan) 員從(cong) 清朝行政人員中劃分出來,稱為(wei) “治外法權化”人員,作為(wei) 中國官員的洋關(guan) 員,不受中國法律約束,他們(men) 如果犯法,隻受本國領事裁判。華人關(guan) 員也跟著沾了一點兒(er) 光,中國官府逮捕海關(guan) 華人官員時,也要征得稅務司同意,同受雇於(yu) 外國公使館、領事館的華人一樣。
海關(guan) 中所有高級官員,都有基層工作經驗,處理業(ye) 務也能駕輕就熟。有一個(ge) 叫詹柏的德國籍關(guan) 員,在海關(guan) 服務了23 年,憑資曆早可以升任稅務司了,可是多少年過去了,他自認為(wei) 已經“煮熟的鴨子”飛來飛去,卻就是落不到他的嘴裏。他很是鬱悶,專(zhuan) 程到北京向德國公使館申訴,請求公使館替他美言幾句。一次聚會(hui) 時,德國公使向赫德提起這事兒(er) ,希望赫德能高抬貴手。
赫德聽了,先是一愣,接著理直氣壯地說:詹柏的品行和能力,可以任稅務司,但他的漢語水平太差,漢語考試從(cong) 來沒有及格過。海關(guan) 早有規定,漢語不過關(guan) ,不能任稅務司,所以不能提升。
公使說:看在他為(wei) 中國海關(guan) 服務二十多年的份上,破例一次。
赫德說:可以破例提升他為(wei) 稅務司,但可能同時給他下個(ge) 不稱職的辭退命令。因為(wei) 海關(guan) 規定,漢語不及格就是不稱職,不稱職就要辭退。
公使一時無話可說,隻好悻悻地離開。
洋人幫辦由三等提升二等,由二等提升一等,漢語考試必須及格,或者任職不少於(yu) 6 年。稅務司級別的提升,從(cong) 1924年入關(guan) 的法國籍一等幫辦杜蘇威
副稅司或頭等幫辦中選拔,要考慮他的國籍、品性、漢語能力等條件,一般要在前一個(ge) 職務上幹滿三年。漢語不及格,或靠翻譯才能處理文件的,不能提升為(wei) 稅務司或副稅務司。
華洋關(guan) 員的錄用和升遷,都要經過體(ti) 檢、測試等程序,還要考英語、漢語和算術。關(guan) 員的考核、加薪、升級,憑各部門主管每年一次的“人事秘密報告”(即年終考核報告)。考核報告分為(wei) “德、才、能、知”四大類。其中,“品行”分五個(ge) 方麵19 項,以後又進一步細化為(wei) “品行、學識、工作、操行、才能、健康、綜合”等7 項內(nei) 容。
赫德十分重視海關(guan) 的榮譽和影響,無論是洋關(guan) 員,還是華人關(guan) 員,如果懶散草率、不守時、玩忽職守、不勝任工作、好爭(zheng) 吵、不服從(cong) 、無故缺席、泄密、貪汙、盜用公款、賄賂、經商、酗酒,以及有重大不道德行為(wei) 的,都要受到處分,根據情節輕重,可能被訓斥、停職、停薪或開除。
洋關(guan) 員毆打華人關(guan) 員,要立即開除。
赫德經常告誡洋關(guan) 員,誰都不能以為(wei) 海關(guan) 是個(ge) 政府部門,一旦進入,就可以胡作非為(wei) 、不講工作效率,任何一個(ge) 不勝任或不稱職的人,都會(hui) 立即免職。
1854 年至1870 年,有181 名洋關(guan) 員離開海關(guan) ,其中81 人被除名,53 人勒令辭職,7 人不稱職,5 人酗酒,4 人瀆職,1 人受賄被開除。另外,有3 人免職。
赫德三令五申強調,海關(guan) 中任何人,隻要殺人或傷(shang) 人了,無論被殺、被傷(shang) 的是哪個(ge) 國家的人,無論自衛或非自衛,都要立即報告稅務司,並立即辭職;然後,到他自己國家的領事館尋求保護,請求調查。如果確實有過失,送往審訊,或者受到領事處罰,他的雇傭(yong) 和薪俸,從(cong) 事件發生之日起,無限期地停止,海關(guan) 也要辭退他們(men) 。如果是因履行職務,或自衛而采取的行動,不受懲罰,恢複職位。
赫德對稅務司們(men) 的要求也比較嚴(yan) 格,必須按規定行事,如發現可能有問題,立即停職,直到問題徹底查明,要麽(me) 處分,要麽(me) 恢複職務。他對各關(guan) 財務的管理非常嚴(yan) 格。1870 年頒發了《十條禁令》,1877 年製訂了《續理賬誡程》,要求賬目由稅務司掌管,稅款委任專(zhuan) 人負責管理。海關(guan) 人員不得借用公款,不得提前發工資。不管什麽(me) 原因,得到額外收入,要存入總稅務司項下的賬戶上,絕不可任意使用。
1892 年5 月13 日,總稅務司署稽查稅務司阿理文宣布:“宜昌關(guan) 署理稅務司李約德被停止行使職務,宜昌關(guan) 關(guan) 務由其暫行代理。李約德被停止職務的原因,是海關(guan) 廢舊物品變賣後的50 兩(liang) 銀子,沒有按規定存入總稅務司項下的賬戶上,有私自動用的嫌疑。經過近半個(ge) 月的深入調查,沒有發現宜昌關(guan) 存在其他問題,50 兩(liang) 銀子也沒有私自挪用,隻是沒有入賬。何理文於(yu) 是向總稅務司赫德提出終審報告,建議免去李約德的署理稅務司職務,調他關(guan) 安排使用。
赫德每年要巡視一次各海關(guan) ,他巡視時,人員都要在位,可以把各種建議及控告直接交給他。他因故不能巡視時,派有關(guan) 稅務司輪流巡視,檢查賬簿、稽查賬目、查核海關(guan) 結餘(yu) 等。
因為(wei) 各種製度得到認真執行,海關(guan) 沒有出現過大問題。
在赫德的領導下,中國海關(guan) 不但迅速實現現代化,而且成為(wei) 最有效率、少有貪汙的清朝官僚機構,促進了自由貿易,也保證了有效管理,還為(wei) 清朝政府征收了大量稅款。
晚清的中國海關(guan) 也稱“洋關(guan) ”“新關(guan) ”,與(yu) 之相對的則是“常關(guan) ”“舊關(guan) ”。“洋關(guan) ”管理國際貿易,“常關(guan) ”管理國內(nei) 貿易,仍由清政府官員主管。兩(liang) 種體(ti) 製產(chan) 生兩(liang) 種績效,“洋關(guan) ”高效廉潔,“常關(guan) ”貪腐蔓延。
“洋關(guan) ”的工作人員是從(cong) 全世界招聘的,其中的洋人稱為(wei) “洋員”,中國人則稱“華員”,無論“洋員”“華員”都能廉潔自守。同是中國人,在“洋關(guan) ”工作的廉潔自守,在“常關(guan) ”工作的則個(ge) 個(ge) 腐敗。
與(yu) 洋人領導的“新”關(guan) 相比,清朝的舊海關(guan) 由地方大吏管理,全國海關(guan) 互不隸屬,互不通氣,規章製度不一,雖獨立自主,但架構落後,人員素質低下,對商人隨意敲詐勒索;赫德領導下的海關(guan) 行政組織、人事管理、財務製度、征稅章程統一。舊海關(guan) 實行包稅製度,隻要完成定額,之外的稅款自行處理,大量稅款流入個(ge) 人腰包;赫德領導下的海關(guan) 實行實征實報,征收費用和稅款分開,保證稅款不受影響。舊海關(guan) 沒有財務製度,海關(guan) 監督上任時,帶一個(ge) 賬房先生管理賬目,財務管理原始落後,永遠是一筆糊塗賬;赫德領導的海關(guan) ,請英國財務部專(zhuan) 家設計了一套財務管理製度,科學合理。此外,赫德領導下的海關(guan) ,管理人員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受過高等教育,有些人有學士、碩士甚至博士學位。
赫德領導下的海關(guan) 高效廉潔,在中國千年帝製的曆史上,可說是廣陵絕響。
晚清海關(guan) 之所以廉潔,與(yu) “一把手”赫德有很大關(guan) 係。赫德不是神仙,也不是金剛之軀,也許也有貪欲之心,但麵對多方的監督和壓力,不敢輕易“出手”。首先是來自中國政府的壓力。如果他的工作不能讓政府滿意,他的職位馬上會(hui) 丟(diu) 掉,為(wei) 此他必須是一個(ge) 忠誠的雇員,貪汙腐敗的醜(chou) 聞是絕對不能出現的。其次,許多窺視這一職位的競爭(zheng) 對手一直想把他趕走,派自己的人控製這個(ge) 職位,鞏固在華利益,他不能因廉潔問題讓別人抓住把柄。再者,是來自英國政府的壓力,他在中國的言行是代表英國政府和人民的,因而不能被醜(chou) 聞纏身,給英國政府和人民丟(diu) 臉;第四,是新聞媒體(ti) 的監督,不僅(jin) 有中國民間媒體(ti) ,還有其他國家的,特別是俄、德、法三國的媒體(ti) ,巴不得他出點兒(er) 事兒(er) ,再把事情放大,將他趕下台。
所以說,監督很重要,赫德直到退休時才敢挪用公款,數額也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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