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出台指導性意見 促進共享經濟更好發展
發稿時間:2017-08-07 13:45:15 來源:人民日報
近年來,我國分享經濟異軍(jun) 突起,發展快速、創新活躍、應用廣泛,在一些領域走到了世界前列,並培育了一批創新創業(ye) 型企業(ye) 。國家信息中心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達3.45萬(wan) 億(yi) 元,同比增長103%,參與(yu) 分享人數達6億(yi) ,提供服務者人數約6000萬(wan) 。
分享經濟也麵臨(lin) “成長的煩惱”,如何促進其更好發展?近日,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八部門印發了《關(guan) 於(yu) 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國家發改委有關(guan) 負責人作了解讀。
強調政府和企業(ye) 信用信息共享
《意見》篇幅不長,隻有非常精煉的16條,但涵蓋分享經濟的主要特征、麵臨(lin) 問題、發展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一方麵,《意見》體(ti) 現了對新業(ye) 態新模式的包容支持。明確了分享經濟的內(nei) 涵特征:在現階段主要表現為(wei) 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台將分散資源進行優(you) 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興(xing) 經濟形態。國家發改委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鑒於(yu) 分享經濟變化快、滲透廣,作為(wei) 指導性文件,《意見》沒有對分享經濟進行嚴(yan) 格定義(yi) ,而是對若幹關(guan) 鍵共性特征進行必要闡述,兼顧包容性和辨識性,以便統一各部門、地方以及社會(hui) 各界對分享經濟的認識。
《意見》重在預期引導,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著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體(ti) 製機製障礙,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鼓勵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增強各類市場主體(ti) 參與(yu) 分享經濟發展的信心。還提出完善分享經濟的製度保障,強調建立政府和企業(ye) 互動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機製,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公共數據資源開放,鼓勵創新資源和生產(chan) 能力的分享,以及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發展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等內(nei) 容。
另一方麵,《意見》也強調監管和規範。發展分享經濟關(guan) 鍵在於(yu) 推動管理創新,探索構建各級政府、平台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以及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共同參與(yu) 的多方治理體(ti) 係,實現共享共治,促進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健康發展。國家發改委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意見》強化了管理創新,充分考慮分享經濟跨界融合特點,堅持分類指導思路,避免用“老辦法”“舊思維”管理“新事物”,強化地方政府自主權和創造性,做好與(yu) 現有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和管理製度的銜接,完善行業(ye) 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
同時,在鼓勵分享經濟市場開展有效競爭(zheng) 基礎上,《意見》強調規範有序,要求相關(guan) 部門、地方政府建立科學有效的分享經濟市場監管機製,加強對平台企業(ye) 壟斷行為(wei) 的監管與(yu) 防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侵犯知識產(chan) 權、不公平競爭(zheng) 等行為(wei) 予以堅決(jue) 打擊,營造新舊業(ye) 態、各類主體(ti) 公平競爭(zheng) 的外部環境。
部分領域管理空白,缺乏公共數據資源支撐
共享經濟引發了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但發展過程中暴露的一些不規範問題,造成各界擔心和憂慮。國家發改委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分享經濟的一大問題是認識尚不統一,“需要政府釋放積極信號,增強市場主體(ti) 的信心,充分釋放分享經濟巨大的發展潛力”。
政策亟待健全。分享經濟正在逐步滲透到經濟社會(hui) 各領域,但個(ge) 別行業(ye) 和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隱形門”“玻璃門”依然存在,部分領域尚存管理空白,企業(ye) 經營相關(guan) 業(ye) 務時難以進入或無法可依,需因業(ye) 施策、因地製宜,加快完善各領域配套政策,營造公平競爭(zheng) 、協同發展的市場環境。
平台能力不足。我國生活消費領域分享經濟已取得長足發展,但在生產(chan) 要素領域才起步不久,許多領域尚未充分利用分享經濟模式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一些公共平台建設仍存在不足,個(ge) 別環節還存在基礎設施不健全等短板。
公共服務仍需完善。許多分享經濟平台企業(ye) 反映,在利用分享經濟思維實現創新創業(ye) 時,商業(ye) 模式明確,技術路線清晰,但缺乏公共數據資源的支持,企業(ye) 發展遇到現實瓶頸,需要政府進一步加快數據開放共享。
“量身定製”社保、稅收等繳納征管措施
針對我國分享經濟現階段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在市場準入與(yu) 監管保障方麵提出了一係列具體(ti) 舉(ju) 措。
在市場準入方麵,要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準入條件限製,審慎出台新的市場準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在監管方麵,要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以及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共同參與(yu) 的分享經濟多方協同治理機製。還要根據分享經濟的不同形態和特點,科學合理界定平台企業(ye) 、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權利、責任及義(yi) 務,依法合規保護平台企業(ye) 、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鼓勵和引導分享經濟企業(ye) 開展有效有序競爭(zheng) 的同時,也切實加強對分享經濟領域平台企業(ye) 壟斷行為(wei) 的監管與(yu) 防範。
針對現行製度不適應、政策保障不健全等問題,要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特點的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參保繳費措施,落實相關(guan) 就業(ye) 創業(ye) 扶持政策;要研究完善適合分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不斷提高分享經濟納稅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及時調整不適應分享經濟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與(yu) 政策規定,不斷優(you) 化法律服務。
國家發改委上述負責人表示,今後還將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經濟的統計調查指標和評價(jia) 指標,科學準確評估分享經濟在經濟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就業(ye) 和增加居民收入、擴大國內(nei) 消費等方麵的貢獻。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