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推進司法體製改革
發稿時間:2017-07-27 14:05:02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湯維建
全國司法體(ti) 製改革推進會(hui) 日前在貴州貴陽召開,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就司法體(ti) 製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司法改革所取得的成就:“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政法戰線堅持正確改革方向,敢於(yu) 啃硬骨頭、涉險灘、闖難關(guan) ,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對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發揮了重要作用。”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同時對未來司法改革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全國政法機關(guan) 要按照黨(dang) 中央要求,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ti) 製改革,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
回溯曆史,2014年開啟的司法體(ti) 製第四輪改革,從(cong) 前幾輪的工作體(ti) 製和機製層麵,轉向脫胎換骨的體(ti) 製改革,這無疑是一個(ge) 巨大的跨越,也是司改邏輯的最新表達。截至目前,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hui) 確定的129項司法體(ti) 製改革任務中,118項已出台改革意見,11項正深入研究製定改革方案;中央深改小組至今開了37次會(hui) 議,其中與(yu) 司法改革相關(guan) 的占了絕大多數。如此力度與(yu) 規模空前的改革,其所需要麵對的阻力和困難,實屬前所未有。
司法改革取得六大成果
本輪司法改革成效顯著,主要體(ti) 現在以下方麵:
一是凝聚了司法改革的共識。司法改革頂層設計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中國特色的司法製度體(ti) 係漸趨完善,人民群眾(zhong) 在司法改革中的獲得感日益增強,全國上下對司法改革是什麽(me) ,為(wei) 什麽(me) 要改,如何進行改革,改革的最終目標是什麽(me) 等重要問題達成了共識。人民群眾(zhong) 對司法改革充滿期待。這是司法改革在理念上取得的成效。
二是糾正了一批冤假錯案。司法改革不僅(jin) 針對當下、引領未來,通過完善司法體(ti) 製和機製,預防冤假錯案的發生,使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案件中都能更加深切地感受法律的公平正義(yi) ,對司法機關(guan) 作出的司法裁判更加能夠服判息訴。同時,也不回避過去,對過去司法中存在的冤假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決(jue) 不讓正義(yi) 蒙羞,讓無辜百姓蒙冤。如眾(zhong) 所周知的呼格吉勒圖案、陳滿案、聶樹斌案等等,這些冤假錯案的糾正,彰顯了司法自信和司法擔當。
三是淨化了司法環境,優(you) 化了執法辦案的體(ti) 製和機製。禁止領導幹部幹預案件,禁止司法機關(guan) 內(nei) 部人員相互過問案件,司法改革推出的這些禁令,切實有效,使司法獨立辦案獲得了有效保障,也使全社會(hui) 形成了尊重司法、支持配合司法機關(guan) 獨立公正處理司法案件的新風尚和社會(hui) 氛圍。
四是司法員額製和司法責任製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員額製改革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其實質是對司法人員的利益格局“重新洗牌”。成為(wei) 員額製法官和檢察官必須辦案並對案件終身負責,司法責任製就是對他們(men) 的“硬約束”。司法員額製與(yu) 司法責任製相結合,打破了積重難返的“司法行政化”藩籬,真正實現了“誰辦案誰負責、誰司法誰負責、誰執法誰負責、誰決(jue) 定誰負責”,使司法責任製得以細化、實化、剛性化,更加符合司法規律,司法改革在正確的道路上蹄疾步穩。
五是實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麵清單”,將司法執法權力真正關(guan) 在製度的籠子裏。通過司法改革,無論是法院還是檢察院,無論是上級抑或下級、中央或者地方,司法機關(guan) 普遍建立了權力清單製度,將司法人員、輔助人員以及司法行政人員的司法執法權限予以清晰化、確定化,從(cong) 而使職責必須履行,責任必須落實。通過該項改革,法官、檢察官、偵(zhen) 查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等法律職業(ye) 人的公正司法執法意識普遍增強,依法行使職權的司法執法能力和水平普遍提升,司法錯誤率大大降低,司法公信力不斷增長。
六是公益訴訟有效展開,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利益、社會(hui) 公共利益。檢察機關(guan) 被授權進行公益訴訟試點,兩(liang) 年來共辦理9000多件案件,既懲治了侵害公益的違法行為(wei) 者,又督促了行政執法機關(guan) 依法行政,改進了行政執法的體(ti) 製和機製,促進了行政改革的深化進行。實踐證明,該項製度是符合中國實際需要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檢察機關(guan) 提起公益訴訟製度已被立法修改,規定在了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之中,中國特色的公益訴訟製度日益形成和完善,訴訟製度體(ti) 係也逐步健全和完善。
從(cong) 四方麵著手推進改革
司法體(ti) 製改革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任務繁重,頭緒良多,宏觀微觀並進,製度與(yu) 個(ge) 案同行,當下與(yu) 未來疊加,改革既要頂層設計,又要試水探索,既要從(cong) 上而下全力推進,又要自下而上協同落實。因此之故,存在問題在所難免。如改革的中梗阻問題,上熱中溫下涼的現象沒有徹底消除,在遇到動奶酪、涉利益的改革中,缺乏勇於(yu) 改革的自我犧牲精神。
再如,在員額製改革中,員額並沒有真正做到向基層傾(qing) 斜、向一線傾(qing) 斜、向骨幹傾(qing) 斜,而往往被領導幹部“捷足先登”“近水樓台先得月”,使普通司法人員產(chan) 生了挫折感,人才流失的現象較為(wei) 嚴(yan) 重,抵觸改革的情緒漸長。
司法責任製也往往停留在文件上,未能切實落地落實,司法責任真正追究起來,阻力很大;同時為(wei) 了規避司法責任製,實踐中也往往花樣翻新,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員額法官或員額檢察官仍然不敢獨立司法執法,依然熱衷於(yu) 請示匯報,或者將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hui) 或者檢察委員會(hui) 等組織進行集體(ti) 決(jue) 策,這樣就使司法責任製這個(ge) “牛鼻子”未能真正發揮作用。與(yu) 此同時,司法保障製也未能普遍落實,保障的力度還有待加大,等等。為(wei) 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司法改革戰略持久化。要始終明確,司法改革乃長遠之計,絕非運動式的權宜之計。中國特色的司法製度需要在改革實踐中不斷健全和完善,這是一個(ge) 很長的過程,絕非短期內(nei) 一陣風所能奏效。因此司法改革要有一種咬定青山不放鬆的韌勁,要有一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絕不可半途而廢,胎死腹中。
第二,司法改革過程全民化。司法改革涉及全體(ti) 人民的根本利益,司法公正人人受益,司法腐敗人人遭殃,因此司法改革也人人有責。要充分提供機會(hui) ,讓人民群眾(zhong) 充分理解司法改革,參與(yu) 司法改革,為(wei) 司法改革貢獻智慧和力量,為(wei) 司法改革提供支持和助力。隻有充分發動群眾(zhong) 、調動群眾(zhong) 、讓群眾(zhong) 廣泛參與(yu) 的司法改革,才能是最終取得成功的司法改革。
第三,司法改革製度體(ti) 係化。司法改革是成龍配套的改革,是一個(ge) 巨大的係統工程,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各部門之間都要協同推進改革舉(ju) 措,各區域之間的改革也要同步推進,各項改革方案和舉(ju) 措之間也要同頻實施。
第四,司法改革成果鞏固化。要及時修法立法,將法治完善與(yu) 司法改革同時推進,法治完善之時,就是司法改革成功之時。司法改革的成果要及時上升到立法層麵,必要時修改憲法,用根本大法將重大的改革原則和舉(ju) 措上升到憲法層麵,推動憲法不斷完善。檢察機關(guan) 提起公益訴訟製度經過兩(liang) 年試點證明行之有效後,及時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將該製度分別入法就是一個(ge) 典範,足資效法。
(作者:湯維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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