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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陽市推行“五四三二”調解模式

發稿時間:2017-07-25 14:11:18   來源:濮陽市委改革辦  

  近年來,濮陽市積極探索社會(hui) 矛盾化解新方法、新路徑,在全市創新推行“五四三二”人民調解模式(“五老”調解員,縣、鄉(xiang) 、村和專(zhuan) 業(ye) 調委會(hui) 四平台,“三個(ge) 三”工作機製,網上網下兩(liang) 通道),基本達到“小事兒(er) 不出村、大事兒(er) 不出鄉(xiang) 、難事兒(er) 不出縣、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效果,今年以來,全市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民間糾紛11237件,其中複雜疑難案件245件,防止民轉刑案件9件,防止群體(ti) 性上訪27件,防止群體(ti) 性械鬥5件,從(cong) 源頭化解矛盾糾紛,助推平安濮陽建設,維護了全市社會(hui) 大局持續平穩,從(cong) 2013年起,濮陽市公眾(zhong) 安全感、政法機關(guan) 綜合執法滿意度連續獲得全省“雙第一”。“龍都調解”成為(wei) 全國叫得響的品牌,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在今年6月27日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hui) 議上介紹了經驗,是此次會(hui) 議唯一作典型發言的地市。

  一、聘用“五老”人員,健全專(zhuan) 業(ye) 隊伍

  出台《關(guan) 於(yu) 深化平安濮陽建設的實施意見》《關(guan) 於(yu) 完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明確要求各縣(區)利用政府購買(mai) 社會(hui) 服務的方式,配齊配強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一是選好“五老”專(zhuan) 職調解員。聘請事業(ye) 心強、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幹部、老專(zhuan) 家、老黨(dang) 員、老教師、老模範等“五老”人員為(wei) 等為(wei) 縣、鄉(xiang) 、村專(zhuan) 職調解員,在選聘中,優(you) 先考慮工作經曆、專(zhuan) 業(ye) 特長,全市共選聘2900多人為(wei) 專(zhuan) 職調解員。村(居)專(zhuan) 職調解員主要從(cong) 老黨(dang) 員、老教師中選聘,鄉(xiang) 鎮(街道)專(zhuan) 職調解員主要從(cong) 鄉(xiang) 鎮政府退休機關(guan) 幹部及退役大學生士兵中選聘,縣(區)人民調解中心專(zhuan) 職調解員主要從(cong) 政法單位退休幹部中選聘,以發揮其發揮骨幹作用。二是全額保障調解經費。專(zhuan) 門製定了專(zhuan) 職調解員補貼標準,並將調解工作經費和專(zhuan) 職調解員補貼等納入縣(區)財政預算。目前,對專(zhuan) 職調解員補貼標準為(wei) 縣專(zhuan) 職調解員每月1500元,鄉(xiang) 鎮(街道)專(zhuan) 職調解員每月1200元,村(居)專(zhuan) 職調解員享受村幹部同等工資待遇。濮陽縣還為(wei) 調解員統一配備手機,華龍區委調解員購買(mai) 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南樂(le) 縣按照糾紛難易程度對專(zhuan) 職調解員發放案件補貼。三是科學管理調解員隊伍。出台了《濮陽市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定目標、定職責,動態管理、嚴(yan) 格獎懲,市綜治委每年對人民調解員進行表彰獎勵,分別評出金牌調解員和銀牌調解員,並給予物質獎勵,極大的激發了專(zhuan) 職調解員的幹事創業(ye) 熱情。因工作成績突出,濮陽縣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hui) 被評為(wei) “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hui) ”,開發區調解員李石林、範縣調解員劉經洲被評為(wei) “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

  二、建立四個(ge) 平台,夯實調解根基

  為(wei) 了徹底解決(jue) 人民調解“虛、軟、弱”的問題,在全省率先推動建立縣、鄉(xiang) 、村和專(zhuan) 業(ye) 性人民調解工作平台。一是成立縣矛盾調處中心。各縣(區)全部成立社會(hui) 矛盾調處中心,掛縣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hui) 牌子,由縣(區)司法局副局長兼任調解中心主任,管理、協調、指導縣、鄉(xiang) 、村調解組織和專(zhuan) 業(ye) 性、行業(ye) 性調委會(hui) ,分流指派中心受理的矛盾糾紛案件,調處重大、疑難或跨區域的矛盾糾紛。其中,濮陽縣社會(hui) 矛盾調處中心麵積400多平方米,一次性建設投入75萬(wan) 元,配備調解專(zhuan) 用車輛1部,警用電動車6輛;華龍區調解中心麵積300多平方米,一次性建設投入60萬(wan) 元。二是成立鄉(xiang) 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站。在各鄉(xiang) 鎮(街道)司法所設立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站,負責本鄉(xiang) 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指導村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三是成立村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室。在各行政村設立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室,負責調處鄰裏、莊基、婚姻、家庭等矛盾糾紛。四是成立專(zhuan) 業(ye) 調解委員會(hui) 。在交通事故、醫療糾紛、教育糾紛、征收糾紛、消費糾紛、環境汙染糾紛、勞動人事爭(zheng) 議等矛盾糾紛較為(wei) 集中的領域成立專(zhuan) 業(ye) 調解委員會(hui) ,專(zhuan) 司負責調解此類矛盾糾紛,目前已成立專(zhuan) 業(ye) 調解委員會(hui) 24個(ge) 。

  三、創新“三個(ge) 三”機製,形成工作合力

  創新人民調解“三個(ge) 三”工作機製,實行縣、鄉(xiang) 、村“三級聯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治宣傳(chuan) “三項聯手”,實現調解力量、調解效果的最大化。一是“三級聯調”,解決(jue) 複雜疑難糾紛。對鄉(xiang) 、村調解不成的群體(ti) 性事件及複雜疑難矛盾糾紛,由縣(區)人民調解中心組織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當中的法律專(zhuan) 家進行集中會(hui) 審,把脈問診,依據法律提出最佳調解方案,提高調解的公信力。2016年以來,縣、鄉(xiang) 、村聯合調解複雜疑難糾紛227件。二是“三調聯動”,實現矛盾化解無縫對接。著重建立“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公調對接”“訪調對接”機製,做到“哪裏有矛盾糾紛,哪裏就有調解工作”。其中,濮陽縣規範“訪調對接”工作機製,建立審查、受理、立案、調解、反饋工作流程,接受信訪部門委托調解複雜信訪案件27件,實現了矛盾化解與(yu) 信訪穩定的有機融合。台前縣法院、司法局聯合成立訴調對接中心,選派專(zhuan) 職調解員進駐法院,接受法院委托調解案件33件。三是“三項聯手”,整合優(you) 化調解資源。整合內(nei) 部資源,實行人民調解、法治宣傳(chuan) 、法律服務三項職能聯手,化解矛盾糾紛,做到“案結事了”。推行“一律師一社區(村)”聯係對接製度。各縣區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設立法律援助律師專(zhuan) 席,為(wei) 糾紛當事人提供專(zhuan) 業(ye) 谘詢,在糾紛調解過程中,涉及公證、司法鑒定等事項的,主動為(wei) 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四、建立兩(liang) 個(ge) 通道,增強調解效能

  探索“互聯網+調解”模式,傾(qing) 力打造覆蓋全麵、方式多元、管理科學、運作高效的“龍都智慧民調”係統,構建矛盾糾紛化解線上線下兩(liang) 個(ge) 快速通道,實行網上預約、線下調解。一是簡化提速工作流程。在“龍都智慧民調”係統中,突出分流指派和信息上報,對登記分流、直接調處、協調調解、受理、辦理、督辦、回訪等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速簡化,做到矛盾糾紛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化解,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建立完善網上對接機製。在“龍都智慧民調”係統預留端口,逐步實現縣(區)社會(hui) 矛盾調處中心與(yu) 法院、公安、信訪部門的網絡對接,建立網上委托、協商處置、網絡反饋對接機製,整合資源,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全力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三是推動實現法律服務網絡化。在“龍都智慧民調”係統設立調解專(zhuan) 家、答疑解惑、以案釋法、俺要學法、法律服務等五大板塊,把人民調解工作與(yu) 普法宣傳(chuan) 、法律服務結合起來,利用網絡方便快捷、信息量大的特點,在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及時發現化解矛盾糾紛。

  (編輯: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雜誌社通聯部盧誌文 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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