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區更有溫度
發稿時間:2017-07-25 11:26:34 來源:人民日報
推動社會(hui) 組織和居民參與(yu) ,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hui) 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是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現代化的積極方向
大國治理的根基在基層,社區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環節。不久前,中央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意見》,提出“努力把城鄉(xiang) 社區建設成為(wei) 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的要求。這一要求,為(wei) 建設更有溫情和溫度的城鄉(xiang) 社區指明了方向。
近年來,社區治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視,很多地方推出了一些有積極意義(yi) 的改革。但是,一些社區仍然難以脫離“社區工作行政化”的困境。筆者對不同城市的調研表明,承擔行政事務占據所有工作80%以上的居委會(hui) 不在少數。一些社區建設表麵上熱熱鬧鬧,卻並未很好地體(ti) 現居民的意願。筆者近期對1417名居民的問卷調查表明,高達72.34%的人僅(jin) 僅(jin) 將社區視為(wei) 居住的場所或生活的空間,缺乏良好的社區互動體(ti) 驗。如何扭轉社區治理中基層政府與(yu) 居委會(hui) 唱“二人轉”的局麵,更多地引導居民有序參與(yu) 社區治理,是一個(ge) 十分重要的課題。
做好社區工作,關(guan) 鍵在於(yu) 讓基層民眾(zhong) 有獲得感,增強他們(men) 的主人翁意識。一旦離開了有效的參與(yu) ,社區建設就會(hui) 缺乏溫度、失去活力。此次《意見》中提出的“幸福家園”,正是社區治理的目標所在,內(nei) 含了物理環境和人文環境多個(ge) 要素,更重要地突出了“共建共享”這一治理現代化的本質屬性。《意見》還特別要求製定基層政府在社區治理方麵的權責清單,“依法厘清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和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權責邊界”;大力發展“社區社會(hui) 組織和其他社會(hui) 組織”,“推進社區、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三社聯動’”,這對形成政府與(yu) 民眾(zhong) 的良性互動做出了雙重保障。
推動社會(hui) 組織和居民參與(yu) ,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hui) 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是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現代化的積極方向。近年來,一些地方在這方麵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例如,廣州在每個(ge) 街道設立一個(ge) 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向社會(hui) 組織購買(mai) 養(yang) 老服務、青少年服務、義(yi) 工服務和家庭服務等,有效發揮了社會(hui) 工作者的作用;長沙市開福區形成以社會(hui) 工作促進社區治理與(yu) 服務的方法;寧波海曙區在社區減負方麵做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並且大力扶持和引導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社區治理,等等。這些探索的共同點在於(yu) ,既發揮了黨(dang) 組織的領導作用,體(ti) 現出黨(dang) 在社區治理中機動靈活的優(you) 勢,又發揮了群眾(zhong) 參與(yu) 的積極性。
社區治理轉型,關(guan) 鍵要找準中國社區治理改革的時空坐標。既不能像西方那樣由業(ye) 主組成“私人政府”,也不能讓政府剃頭挑子一頭熱,而是要在堅持黨(dang) 領導下進行社會(hui) 賦能,推動社區工作行政化向行政工作社區化轉變。這就要求,政府首先要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培育社區社會(hui) 組織,有序組織居民群眾(zhong) 參與(yu) 社區治理;打破自上而下代理民眾(zhong) 需求的行政邏輯,積極推動社區減負,在此基礎上引入社區需求導向機製,精準瞄準居民需求、提升城鄉(xiang) 社區公共服務水平。
城鄉(xiang) 社會(hui) 治理是一項集眾(zhong) 智、合眾(zhong) 力的工作,需要更多居民和社區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到社區治理中來。在這個(ge) 過程中,政府需要積極培育社會(hui) 組織,優(you) 化社區資源配置。通過暢通渠道,更好表達居民需求,實現政府與(yu) 居民之間更為(wei) 暢通的互動,讓鄰裏不再陌生,社區更有溫度。(作者為(wei) 湖南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體(ti) 係研究中心中南大學基地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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