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 《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7-07-21 12:42:49 來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中央網信辦、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統計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發改高技〔2017〕1245號,以下簡稱《意見》)。就此,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guan) 負責人。
問:2015年以來,國務院相繼出台了《關(guan) 於(yu) 大力推進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若幹政策措施的意見》、《關(guan) 於(yu) 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請問此次經國務院同意,製定出台《意見》的主要背景和考慮是什麽(me) ?
答:分享經濟由來已久,在現階段主要表現為(wei) 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台將分散資源進行優(you) 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經濟形態。當前,分享經濟在全球範圍快速發展,深刻改變了人們(men) 的生產(chan) 生活方式、消費理念和就業(ye) 模式,已成為(wei) 不可阻擋的時代發展趨勢。世界主要發達國家都在積極引導和支持分享經濟發展。例如,美國多個(ge) 州政府修改相關(guan) 法規法案,明確乘車共享和個(ge) 人房屋短租的合法性;歐盟委員會(hui) 出台《分享經濟歐洲議程》,引導各成員國破除法律政策限製,推動分享經濟在歐盟的長遠發展;英國宣布要打造分享經濟的全球中心,並在政策上予以鼓勵支持。
近年來,我國分享經濟異軍(jun) 突起,發展快速,創新活躍,應用廣泛,在一些領域走到了世界前列,並培育了一批創新創業(ye) 型企業(ye) 。據國家信息中心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分享經濟實現市場交易額達3.45萬(wan) 億(yi) 元,同比增長103%,參與(yu) 分享人數達6億(yi) ,提供服務者人數約6000萬(wan) 。大力發展分享經濟,有利於(yu) 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經濟發展質量,有利於(yu) 激發創新創業(ye) 活力和拓展擴大就業(ye) 空間,對於(yu) 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和改造提升傳(chuan) 統動能,具有重要意義(yi) 。
作為(wei) 一種新型經濟形態,當前發展分享經濟麵臨(lin) 認識不統一、現行製度不適應、政策保障不健全、城市管理難度加大和影響個(ge) 人信息安全等問題。社會(hui) 各界普遍希望國家加強頂層設計,明確政策導向,釋放積極信號,以消除各方疑慮和凝聚社會(hui) 共識。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在多次召開部門、地方和專(zhuan) 家座談會(hui) 聽取意見,深入企業(ye) 開展調研,進行網絡問卷調查和大數據分析等工作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專(zhuan) 家學者、行業(ye) 協會(hui) 等研究製定了《意見》。
問:近年來,分享經濟成為(wei) 快速崛起的又一大新型經濟形態,“十三五”時期,我國將大力發展分享經濟,請問分享經濟對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有何重要意義(yi) ?
答:分享經濟利用“互聯網+”,創造了很多新業(ye) 態,化解了不少過剩產(chan) 能,帶動了大量就業(ye) 。大力發展分享經濟,是在經濟新常態下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的重要體(ti) 現,有助於(yu) 優(you) 化要素資源配置,提高經濟運行效率,促進供需高效對接,提升經濟增長水平,更好地發揮其在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的“生力軍(jun) ”作用。
首先,分享經濟是挖掘供給潛力的有效方式。分享經濟依托互聯網等技術降低信息獲取成本,使生產(chan) 要素的社會(hui) 化使用更為(wei) 便利。企業(ye) 或個(ge) 人按照市場化方式獲得各類生產(chan) 要素的使用權,在更大範圍內(nei) 實現了生產(chan) 要素與(yu) 生產(chan) 條件的優(you) 化配置,大大降低了生產(chan) 、運營成本和產(chan) 業(ye) 進入門檻。
其次,分享經濟是提高經濟效率的有效渠道。分享經濟有利於(yu) 促進市場供需高效精準對接。在分享經濟模式下,需求變得清晰可見,供給的彈性和靈活度進一步提高。一方麵,能更好地適應和滿足不斷變化的市場消費需求,降低供給不足;另一方麵,有效引導資源配置,有利於(yu) 合理組織生產(chan) 供給。
再次,分享經濟是助力創新創業(ye) 的有效模式。發展分享經濟有利於(yu) 促進創新資源的自由流動,降低創新創業(ye) 門檻。例如,分享經濟的快速發展打造了一批以知識、技術、信息、數據等新生產(chan) 要素為(wei) 核心的共享平台,為(wei) 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提供了有力支撐。在分享經濟模式下,越來越多的企業(ye) 通過眾(zhong) 創、眾(zhong) 包、眾(zhong) 扶、眾(zhong) 籌等方式組織整合社會(hui) 資源,越來越多的資源提供者通過互聯網等平台直接對接消費者,不斷提升創新效率和降低創業(ye) 成本。
問:《意見》在形式上隻有非常精煉的16條,請問這是出於(yu) 什麽(me) 考慮?此外,該文件還有哪些突出的亮點和特點?
答:分享經濟是“互聯網+”行動深入發展下湧現的新業(ye) 態新模式,正在向各行各業(ye) 加速融合滲透,變化快,範圍廣。在研究編製過程中,我們(men) 對分享經濟的主要特征、麵臨(lin) 問題等進行了認真研究。按照言簡意賅、講求實效的原則,就分享經濟的發展思路、保障措施等概括總結成為(wei) 16條內(nei) 容,組成了《意見》。《意見》重點體(ti) 現了以下幾個(ge) 特點:
一是重在預期引導。作為(wei) 我國首個(ge) 國家層麵出台支持分享經濟發展的文件,《意見》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著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體(ti) 製機製障礙,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旨在營造包容創新的製度環境,釋放積極的政策信號,鼓勵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增強各類市場主體(ti) 參與(yu) 分享經濟發展的信心。《意見》將為(wei) 後續各有關(guan) 部門和地方製定出台分享經濟相關(guan) 領域和區域的政策文件明確方向。
二是明確內(nei) 涵特征。鑒於(yu) 分享經濟變化快、滲透廣,作為(wei) 指導性文件,《意見》沒有對分享經濟進行嚴(yan) 格定義(yi) ,而是對若幹關(guan) 鍵共性特征進行必要闡述,兼顧包容性和辨識性,以便統一各部門、地方以及社會(hui) 各界對分享經濟的認識,更好地推動分享經濟發展。
三是強化管理創新。發展分享經濟關(guan) 鍵在於(yu) 推動管理創新,探索構建各級政府、平台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以及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共同參與(yu) 的多方治理體(ti) 係,實現共享共治,促進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健康發展。《意見》充分考慮分享經濟跨界融合特點,堅持分類指導思路,避免用“老辦法”、“舊思維”管理“新事物”,強化地方政府自主權和創造性,做好與(yu) 現有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和管理製度的銜接,完善行業(ye) 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
四是強調規範有序。在鼓勵分享經濟市場開展有效競爭(zheng) 基礎上,《意見》要求相關(guan) 部門、地方政府建立科學有效的分享經濟市場監管機製,加強對平台企業(ye) 壟斷行為(wei) 的監管與(yu) 防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侵犯知識產(chan) 權、不公平競爭(zheng) 等行為(wei) 予以堅決(jue) 打擊,營造新舊業(ye) 態、各類主體(ti) 公平競爭(zheng) 的外部環境。
五是完善製度保障。《意見》提出了信用建設、公共服務、勞動保障、稅收政策等若幹保障措施。具體(ti) 包括,強調建立政府和企業(ye) 互動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機製,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公共數據資源開放,鼓勵創新資源和生產(chan) 能力的分享,以及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發展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等內(nei) 容。
問:我國分享經濟發展目前麵臨(lin) 哪些突出的問題和挑戰?
答:分享經濟是對資源利用方式的一次革新,將對傳(chuan) 統經濟模式、市場格局、消費方式和就業(ye) 結構等帶來影響和衝(chong) 擊。我國分享經濟在快速發展壯大的同時,也麵臨(lin) 著認識不統一、政策尚不健全、平台能力不足和公共服務不夠完善等問題,主要是:
一是認識尚不統一。分享經濟引發了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但其發展過程中暴露的一些不規範問題,造成各界對分享經濟這一新型業(ye) 態存在擔心和憂慮,需要政府釋放積極信號,凝聚社會(hui) 共識,增強市場主體(ti) 的信心,充分釋放分享經濟巨大的發展潛力。
二是政策亟待健全。分享經濟正在逐步滲透到經濟社會(hui) 各個(ge) 領域,但個(ge) 別行業(ye) 和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隱形門”、“玻璃門”依然存在,部分領域尚存管理空白,企業(ye) 經營相關(guan) 業(ye) 務時難以進入或無法可依,需因業(ye) 施策、因地製宜,加快完善各領域配套政策,營造公平競爭(zheng) 、協同發展的市場環境。
三是平台能力不足。我國生活消費領域分享經濟已取得長足發展,但在生產(chan) 要素領域的分享才起步不久,許多領域尚未充分利用分享經濟模式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一些公共平台建設仍存在不足,個(ge) 別環節還存在基礎設施不健全等短板,亟需加以完善。
四是公共服務仍需完善。許多分享經濟平台企業(ye) 反映,在利用分享經濟思維實現創新創業(ye) 時,商業(ye) 模式明確,技術路線清晰,但缺乏公共數據資源的支持,企業(ye) 發展遇到現實瓶頸。因此,需要政府進一步加快數據開放共享,促進數據流動,支撐分享經濟新業(ye) 態發展。
問:針對我國分享經濟現階段發展所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重點提出了哪些具體(ti) 舉(ju) 措,以促進分享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答:為(wei) 進一步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推動分享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意見》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
在發展思路上。《意見》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改革,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發展與(yu) 監管並重,積極探索推進,加強分類指導,創新監管模式,推進協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規,維護公平競爭(zheng) ,強化發展保障,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支持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ti) 積極探索分享經濟新業(ye) 態新模式。
在市場準入與(yu) 監管舉(ju) 措上。《意見》提出,一是避免用舊辦法管製新業(ye) 態,破除行業(ye) 壁壘和地域限製,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準入條件限製,審慎出台新的市場準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以及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共同參與(yu) 的分享經濟多方協同治理機製。三是根據分享經濟的不同形態和特點,科學合理界定平台企業(ye) 、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權利、責任及義(yi) 務。四是依法合規保護平台企業(ye) 、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五是鼓勵和引導分享經濟企業(ye) 開展有效有序競爭(zheng) ,切實加強對分享經濟領域平台企業(ye) 壟斷行為(wei) 的監管與(yu) 防範。六是依法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台無縫對接,打破信息孤島,建立政府和企業(ye) 互動的信息共享合作機製。七是鼓勵和支持具有競爭(zheng) 優(you) 勢的分享經濟平台企業(ye) 有序“走出去”,加強對外交流與(yu) 合作。
在保障措施上。一是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加大政府部門對分享經濟產(chan) 品和服務的購買(mai) 力度等。二是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特點的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參保繳費措施,落實相關(guan) 就業(ye) 創業(ye) 扶持政策。三是研究完善適合分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不斷提高分享經濟納稅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經濟的統計調查指標和評價(jia) 指標,科學準確評估分享經濟在經濟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就業(ye) 和增加居民收入、擴大國內(nei) 消費等方麵的貢獻。五是及時調整不適應分享經濟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與(yu) 政策規定,不斷優(you) 化法律服務。六是各地區、各部門要擔起責任、主動作為(wei) ,切實加強對分享經濟的深入研究,因地製宜,不斷完善發展環境,創造良好社會(hui) 預期,務實推進分享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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