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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或設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防範係統性風險

發稿時間:2015-11-11 00:00:00  

    這幾年的教訓其實很多,金融監管似乎總是滯後於(yu) “金融創新”,無論是前兩(liang) 年對銀行非標業(ye) 務的治理,還是今年對股市配資業(ye) 務的監管都是如此,市場的“創新”總是找到了監管的盲區。
 
  這背後的緣由很大一部分是因為(wei) 金融監管體(ti) 製的問題,金融業(ye) 越來越朝混業(ye) 經營的方向發展,資金在不同監管機構下的主體(ti) 之間挪騰,但是監管機構雖也有協調,大體(ti) 上卻仍然是各管一塊,“誰的孩子誰抱走”,交叉地帶就成為(wei) 空白。
 
  從(cong)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對“十三五”規劃建議稿的解讀來看,高層已經下決(jue) 心要改變監管體(ti) 製,以防止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保持金融體(ti) 係的穩定。目前改革方案尚未確定,本專(zhuan) 題的分析既有來自業(ye) 界的聲音,也有來自學界的分析,提供給市場參考。
 
  導讀“影子銀行和配資都隻是金融混業(ye) 發展的副產(chan) 品,但混業(ye) 金融的趨勢不會(hui) 改變。”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國有大行人士認為(wei) ,“這種情況下,改革現有的分業(ye) 監管機製勢在必行。”
 
  本報記者李維北京報道
 
  金融監管體(ti) 製正在醞釀巨變。
 
  在中央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規劃中,“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成為(wei) 了建議內(nei) 容。這預示著,當下的金融分業(ye) 監管格局有可能出現變動。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cong) 接近監管層人士處了解到,目前有可能被納入考慮的方案之一是,設立更高層麵上的混業(ye) 監管部門,比如“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hui) ”,而該機構的首要職責或將包括統領、協調各條線金融監管部門,監測交叉性金融風險,以及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
 
  在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這一監管機製的調整,或與(yu) 近年來頻出不窮的混業(ye) 金融亂(luan) 象不無關(guan) 聯,而無論是幾年來盛行的影子銀行業(ye) 務,還是今年股市震蕩背後的場外配資活動,均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現行金融監管結構的局限性,而對此設立新機構實施針對性監管,或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yi) 。
 
  影子銀行、配資活動暴露混業(ye) 風險
 
  在各類金融創新仍在層出不窮的當下,市場對於(yu) 完善改革金融監管機製的需求已較為(wei) 迫切。而近年來混業(ye) 金融活動的增加始終在不斷抬高管理層的監管成本。
 
  其中,信用市場中的影子銀行業(ye) 務和證券市場中的場外配資活動就是近年來混業(ye) 金融活動的典型代表。
 
  例如在影子銀行業(ye) 務中,銀行以自有資金或理財資金通過借道信托、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設立的特殊目的載體(ti) “曲線”開展類貸款業(ye) 務,而其該類信貸投放則將在銀行表內(nei) 外形成非標資產(chan) ,進而規避監管層對銀行業(ye) 實施的風險資本、貸存比、信貸額度等監管指標。
 
  然而,銀行的監管套利活動,讓該類表外的“準信貸投放”在一定程度上衝(chong) 擊了國內(nei) 廣義(yi) 貨幣的宏觀調控,而與(yu) 此同時,各類金融機構間頻繁的出函、兜底和淨資本占用規避等問題也在無形之間抬高了整個(ge) 金融體(ti) 係的杠杆。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層也曾下發了8號文(《關(guan) 於(yu) 規範商業(ye) 銀行理財業(ye) 務投資運作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等管理規定實施針對性監管,但由於(yu) 後續套利模式頻出,其最終監管效果並不明顯。
 
  有分析人士認為(wei) ,影子銀行業(ye) 務監管難度較大的原因之一,在於(yu) 其具有涉及多類不同牌照金融機構參與(yu) 的混業(ye) 特質。
 
  “通道業(ye) 務主要是因為(wei) 有多個(ge) 牌照機構的參與(yu) ,銀行提供資金、信托、券商或基金公司提供通道,在這個(ge) 業(ye) 務鏈條中,不同機構很可能對應不同的監管部門,”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銀金融研究員指出,“這種狀態有時會(hui) 讓該類業(ye) 務的監管難有效率,因為(wei) 整個(ge) 鏈條上可能並不是全是一個(ge) 監管部門說了算。”
 
  此外,作為(wei) 今年攪動證券市場劇烈震蕩因素之一的場外配資則是混業(ye) 金融活動日益泛濫的另一個(ge) 橫切麵。
 
  在場外配資活動中,券商為(wei) 信托公司提供了外部交易接口,而信托公司則引流銀行資金為(wei) 配資客戶實現場外配資交易,而這一現象則對A股實際融資盤的杠杆結構造成了改變,在股指出現劇烈下跌後,配資活動背後的高杠杆的坍塌,進一步加劇了市場波動。
 
  “場外配資也是個(ge) 典型的混業(ye) 產(chan) 物,銀行提供資金、信托做了交易通道,券商給接口,因為(wei) 監管部門也不一樣,所以對配資的管理一直是滯後的,而等到真的徹底清理時,融資盤的風險已經水漲船高了,”上海一家曾開展配資業(ye) 務的私募基金合夥(huo) 人稱,“這也是對配資的監管一直沒有跟上,以及為(wei) 什麽(me) 後來急促的清理配資的時候,很多券商會(hui) 和信托發生合同糾紛的根源。”
 
  需要注意的是,在該類活動中,除銀行、信托公司分別提供的資金和通道外,以場外配資為(wei) 代表的混業(ye) 金融活動還出現了利用互聯網等新興(xing) 技術實現監管套利的情況。
 
  “這次場外配資的一個(ge) 特點是有交易係統的協助,這個(ge) 係統把配資的風控自動化了,同時也誕生了交易單元、子賬戶這些東(dong) 西,這大大提高了開展配資業(ye) 務的效率,”一位早年參與(yu) 配資係統設計人士表示,“但是恒生、銘創這些都不是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有的隻是(中國證券業(ye) )協會(hui) 的會(hui) 員,並不被證監會(hui) 例行關(guan) 注,所以最開始的配資監管也屢屢居於(yu) 被動。”
 
  在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監管層在影子銀行、場外配資等領域出現的“監管被動”,恰恰表明現行的分業(ye) 監管格局正在麵臨(lin) 較大的挑戰。
 
  “影子銀行和配資都隻是金融混業(ye) 發展的副產(chan) 品,但混業(ye) 金融的趨勢不會(hui) 改變,”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國有大行人士認為(wei) ,“這種情況下,改革現有的分業(ye) 監管機製勢在必行。”
 
  或專(zhuan) 設機構防“公地悲劇”
 
  麵對各類混業(ye) 金融活動的層出不窮,存在多年的金融業(ye) 分業(ye) 監管格局或有望迎來改寫(xie) 。
 
  一直以來,業(ye) 界、學界對適應新形勢下金融監管機製的改革的猜測與(yu) 呼籲也不絕於(yu) 耳;而當下,混業(ye) 金融監管的多種可能性正被密集探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在多種混業(ye) 監管變局的可能性中,在國家層麵設立一個(ge) 專(zhuan) 門機構,來負責混業(ye) 金融監管是概率較大的一種猜測。
 
  “目前被討論的一種可能性是,針對混業(ye) 金融風險、係統性風險這塊設立專(zhuan) 門的機構,例如"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hui) "來承擔監管職責,”一位接近監管層人士透露,“但設立這個(ge) 組織也要考慮許多問題,比如設立這個(ge) 委員會(hui) 之後,央行的獨立性和主導地位如何來保障等。”
 
  但在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針對目前存在的混業(ye) 金融活動設立專(zhuan) 門部門負責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yi) 。
 
  “我是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應該專(zhuan) 設一個(ge) 機構來負責混業(ye) 金融監管的,因為(wei) 目前混業(ye) 金融的問題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前述接近監管層人士透露,“本來一行三會(hui) 是有部級協調機製的,但這兩(liang) 年混業(ye) 金融風險的暴露非但沒有因此減弱,反而愈演愈烈,當然這也和當下利率市場化改革和金融創新有關(guan) 係。”
 
  也有學者指出,現行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對於(yu) 防範金融風險而言,其所發揮的效果也並不明顯,而這或成為(wei) 下一步設立專(zhuan) 門機構負責混業(ye) 金融監管的原因之一。
 
  “早在2013年國務院已經批複建立由央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一行三會(hui) 與(yu) 外管局都為(wei) 聯席會(hui) 議製度成員。2013年國務院批複的關(guan) 於(yu) 金融監管協調指示裏麵,要求一行三會(hui) 定期溝通、交流,”中國銀行(601988,股吧)業(ye) 協會(hui) 首席經濟學家巴曙鬆認為(wei) ,“然而這種機製僅(jin) 局限於(yu) "鬆散的定期交流、商量",因而效果不彰。”
 
  值得一提的是,和現行的分業(ye) 監管、混業(ye) 協調相比,設立專(zhuan) 門機構負責混業(ye) 金融監管的特殊意義(yi) ,或在於(yu) 防範現行監管格局中的“公地悲劇”現象。
 
  “比如說場外配資這件事,券商是經紀商,軟件公司提供工具,銀行提供資金,”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銀金融研究員認為(wei) ,“這幾類機構所對應的監管部門各不相同,但最後承擔後果的卻是資本市場,但目前機製下,除了證監會(hui) 外,並沒有其他部門需要對股市的穩定負責。”
 
  “如果沒有專(zhuan) 設機構,那麽(me) 監管權責上很容易發生公地悲劇效應,”前述研究員指出,“針對某一領域,沒有對口的直接負責部門,而是由多個(ge) 部門共同協調監管,相應的亂(luan) 象就有可能會(hui) 出現。
 
  事實上,這一“公地悲劇”現象並不罕見。例如早年私募股權(PE)業(ye) 務的監管權曾一度在發改委與(yu) 證監會(hui) 之間遊離,而華北部分地區就曾出現過以私募基金為(wei) 旗幟的非法集資亂(luan) 象;而整頓各類交易所以及商品現貨市場監管被劃為(wei) 多部門共管後,今年泛亞(ya) 貴金屬交易所也隨即暴露了風險事件。
 
  “監管協調機製本質上還是各管各的,但最終承擔金融風險的卻可能是這個(ge) 市場中的所有人,”前述接近監管層人士也表示,“以後普惠金融、金融創新的轉變經濟結構的角色比較重要,混業(ye) 的業(ye) 務和產(chan) 品也可能會(hui) 進一步增多,如果沒有一個(ge) 專(zhuan) 設機構來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管,則很可能麵臨(lin) 更大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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