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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熱議金融監管 一行三會協調機製如何發揮更大作用

發稿時間:2015-11-03 00:00:00  

     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閉幕。盡管“十三五”規劃建議尚未露“真容”,五中全會(hui) 公報中有關(guan) 金融監管改革的論述,已讓業(ye) 內(nei) 人士可以梳理出未來五年我國一行三會(hui) 金融監管層改革的方向和關(guan) 鍵著力點。
 
  五中全會(hui) 公報中有關(guan) 金融監管改革的表述為(wei) ,“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短短22個(ge) 字,透露出我國金融監管改革的落腳點和目標。
 
  一行三會(hui) 監管體(ti) 係受到衝(chong) 擊
 
  1983年9月國務院決(jue) 定中國人民銀行從(cong) 1984年1月1日起專(zhuan) 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的職能,標誌著我國金融業(ye) 全麵改革開放大幕的拉開。為(wei) 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1992年10月,證監會(hui) 成立。為(wei) 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ye) 的合法、穩健運行,1998年11月保監會(hui) 成立。為(wei) 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chan) 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ye) 的合法、穩健運行,2003年4月銀監會(hui) 成立。
 
  目前,我國形成了央行宏觀監管和“三會(hui) ”(銀監會(hui) 、證監會(hui) 、保監會(hui) )微觀監管的金融監管體(ti) 係。對於(yu) 增強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競爭(zheng) 能力、更大範圍地防範金融風險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過去一段時間,我國金融體(ti) 係出現了深刻的變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持續推進,金融市場迅速發展,新興(xing) 金融業(ye) 態爆發式增長,對原有的分業(ye) 經營和分業(ye) 監管架構形成了明顯的衝(chong) 擊。”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在接受人民網專(zhuan) 訪時說,“由此來看,‘十三五’期間金融監管的大趨勢應該是,適應混業(ye) 經營的趨勢,優(you) 化、調整現行的分業(ye) 監管架構。”
 
  在他看來,我國目前金融監管體(ti) 係需要進行改革有三方麵的原因:一是商業(ye) 銀行混業(ye) 經營步伐加速。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ye) 也紛紛搭建混業(ye) 經營平台,涉及銀行、保險、證券等核心金融牌照。三是不同金融機構在業(ye) 務層麵的差異越來越小,業(ye) 務層麵混同發展。
 
  很明顯,“混業(ye) ”和“跨界”成為(wei) 了目前金融產(chan) 品的標簽。“但在分業(ye) 監管框架下,不同機構從(cong) 事相似業(ye) 務所接受的監管強度並不相同,由此形成了跨市場套利機會(hui) 。”曾剛說,“不僅(jin) 如此,除正規機構間的跨市場套利交易外,由於(yu) 對新興(xing) 金融業(ye) 態,如一些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監管缺失,也衍生出了不少跨市場交易模式,基本遊離於(yu) 監管體(ti) 係之外。”
 
  “形成了監管套利,並會(hui) 積累潛在的風險,必然會(hui) 引起監管者的關(guan) 注。”興(xing) 業(ye) 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對人民網表示,國際經驗表明,目前的分業(ye) 監管體(ti) 製將無法較好地完成對混業(ye) 經營的監管任務,所以改革並完善金融監管框架被五中全會(hui) 提上了議事日程。
 
  監管協調機製需發揮更大作用
 
  “‘十三五’期間,需建立更正式、有效的監管協調機製或改革現有的分業(ye) 監管體(ti) 係,以消除監管空白和監管重疊問題。”曾剛說。
 
  事實上,金融監管部門最早的分工合作機製始於(yu) 2000年。央行、證監會(hui) 和保監會(hui) 確定三方監管聯席會(hui) 議方式。在2003銀監會(hui) 成立時,銀監會(hui) 、保監會(hui) 與(yu) 證監會(hui) 又就金融監管方麵確立了分工合作框架與(yu) 協調機製。不過,2004年3月後就再沒召開過聯席會(hui) 議。
 
  金融監管協調機製再度重啟是在5年後。2008年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內(nei) 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根據方案,央行將會(hui) 同銀監會(hui) 、證監會(hui) 和保監會(hui) 共同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製。“並沒有明確寫(xie) 明是央行牽頭,也沒有開幾次會(hui) 。”央行一位熟知情況的人士表示,直到2013年8月,國務院第一次以文件形式確定建立由央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同時確定聯席會(hui) 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
 
  然而,已經成立十幾年的聯席會(hui) 議製度,似乎並沒有發揮出它該有的作用。
 
  “目前,現行的一行三會(hui) 聯席會(hui) 議看起來太過鬆散,很多時候組織能力不強。在這次股市波動的‘救市’行動中,在對理財產(chan) 品的監管中,包括對目前尚未解決(jue) 的民間集資問題等方麵表現地都特別突出。”魯政委說。
 
  魯政委介紹說,從(cong) 這次金融危機來看,美歐基本上建立了覆蓋全麵、統分結合的監管體(ti) 係。“更多的按照職能和業(ye) 務類型來監管。同時,在上層還有一個(ge) 覆蓋全局的,用來監管係統性風險的金融監管委員會(hui) 。”
 
  北京大學金融與(yu) 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早前在接受采訪時也建議成立中國金融管理委員會(hui) ,在內(nei) 部分為(wei) 不同的行業(ye) ,最終實現從(cong) 目前的功能性監管成為(wei) 金融的綜合監管。
 
  除此之外,曾剛還建議,“十三五”期間,金融監管改革要確保監管的一致性,即不同機構實質相同的業(ye) 務應執行相同的監管標準;同時,要確保監管政策製定的及時性,需要針對跨市場金融創新做出前瞻、及時的反應;還要提高對宏觀審慎問題的關(guan) 注,尤其要關(guan) 注金融市場的流動性風險問題,並盡早完善與(yu) 之相關(guan) 的監管與(yu) 調控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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