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老年人如何安度晚年
發稿時間:2017-07-04 14:56:24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 付一鳴
由於(yu) 長壽和生育率低,瑞典早已成為(wei) 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超過65歲退休年齡的老人占到全國千萬(wan) 人口的約20%,麵對如此龐大的老人群體(ti) ,瑞典卻在聯合國發布報告中成為(wei) 最適合養(yang) 老的國度。
根據瑞典法律,贍養(yang) 和照料老人完全由國家來承擔,子女和親(qin) 屬沒有任何義(yi) 務。瑞典目前實行的有三種養(yang) 老形式,即居家養(yang) 老、養(yang) 老院養(yang) 老和老人公寓養(yang) 老。數據顯示,首都斯德哥爾摩市65歲以上的約32萬(wan) 老年人中,選擇居家養(yang) 老的28萬(wan) 人,住在療養(yang) 院或養(yang) 老院的約3萬(wan) 人,此外還有近萬(wan) 人居住在隨時能得到服務的老人公寓。
在瑞典,人們(men) 鼓勵老人在自己家中獨立生活,實現“居家養(yang) 老”。市政服務的宗旨是確保老年人能正常生活,即便在家也可以得到令生活更輕鬆的各種支援。當老年人不能再自理日常生活時,他們(men) 可以從(cong) 市政申請家政援助。上門服務的護工所提供的服務包括個(ge) 人衛生、安全警報、看護、送飯等老人日常生活所需。
雖然近年來瑞典“不斷瘦身福利”,但依然擁有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從(cong) 搖籃到墳墓”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老人們(men) 不會(hui) 為(wei) 金錢過於(yu) 發愁。大力鼓勵私營投資進入養(yang) 老服務護理領域,讓私營養(yang) 老企業(ye) 在養(yang) 老護理市場中享有與(yu) 公立養(yang) 老機構的同等待遇和法律監管,使得瑞典力推的“居家養(yang) 老”模式能保證大部分老人在自家生活得更加幸福,這正是瑞典養(yang) 老製度的核心。
居家養(yang) 老的人凡有需要,都可以向當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可以自願選擇公立或者私營的護理服務公司,最終的花費也是完全一樣的。私營護理服務公司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激活了原本存在很長時間的公立服務的效率,使得公立養(yang) 老服務機構不得不根據市場良性競爭(zheng) 來想方設法不斷提升服務的品質。
當然,除了“居家養(yang) 老”外,也有一部分瑞典老人希望能夠生活在養(yang) 老院。養(yang) 老院還有特別房間,主要是護理人員24小時值班,為(wei) 年紀超過80歲的老年人提供預防護理。在養(yang) 老院養(yang) 老的一般是基本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瑞典養(yang) 老院條件很不錯,一人一間房,從(cong) 吃飯到洗澡都有人照料。但缺少溫情,瑞典老人不到萬(wan) 不得已一般不會(hui) 選擇住進養(yang) 老院。
上世紀70年代在瑞典興(xing) 起公寓養(yang) 老,相比前兩(liang) 種形式規模要小得多。由地方政府負責建造的老人公寓設有餐廳、小賣部、門診室等服務設施,並有專(zhuan) 門人員為(wei) 老人服務。但由於(yu) 規模小、效率低,原本公立的養(yang) 老公寓在近些年多被地方政府承包給私營服務公司。
由省級地方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障,使人們(men) 在退休後仍能像以前一樣享受近乎免費的醫療服務。此外,老人們(men) 還可享受三種特別醫療保健服務:一是請醫生、護士到家看病;二是長期住院治療,各醫院都為(wei) 老人設有相當數量的專(zhuan) 用病床,保證他們(men) 能得到及時治療;三是療養(yang) 院。
瑞典政府通過發放基本養(yang) 老金為(wei) 養(yang) 老提供經濟保障。所有定居瑞典的人,年滿65歲後都可根據居住年限領取數額不等的基本養(yang) 老金。工作過的人退休後還可根據其工齡領到一筆附加養(yang) 老金,兩(liang) 筆基金差不多相當於(yu) 退休前工資的70%,維持生活綽綽有餘(yu) 。
當然,龐大的養(yang) 老保障開支要靠征收各種稅費來維持,瑞典人必須交納30%左右的所得稅。近年來,瑞典各級政府征收的各種稅收占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的一半,高出歐盟國家平均稅率10個(ge) 百分點。據估算,目前瑞典用於(yu) 養(yang) 老保障的開支已超過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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