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台多部選人用人黨內規範 選人用人製度“籠子”越織越密
發稿時間:2017-07-04 14:36:20 來源:法製日報
從(cong) 《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到《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幹規定(試行)》,再到《關(guan) 於(yu)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持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出台多部選人用人黨(dang) 內(nei) 規範,選人用人的製度“籠子”越織越密。
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治國之要,首在用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深刻認識到選人用人問題的重要性,持續完善幹部選任製度。
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關(guan) 鍵在於(yu) 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you) 良、奮發有為(wei) 的執政骨幹隊伍。
因此,中央要求,堅持黨(dang) 管幹部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zhong) 公認,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使各方麵優(you) 秀幹部充分湧現、各盡其能、才盡其用。
2013年6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習(xi) 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hui) 議上提出新時期好幹部標準,即“好幹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wei) 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yu) 擔當、清正廉潔”。
20個(ge) 字的好幹部標準,是新時期選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對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具有重大指導意義(yi) 。
然而,從(cong)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一些腐敗問題來看,用人方麵存在不正之風是滋生腐敗蔓延的重要來源,也是破壞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麵。另一方麵,政治生活不正常,最突出的表現是選人用人的腐敗。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在2014年年初曾表示,從(cong) 幹部群眾(zhong) 的反映來看,用人不正之風比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買(mai) 官賣官、違規用人和說情打招呼等問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yu) 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訴《法製日報》記者,用人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也是滋生其他腐敗的源頭。廉潔用人,是廉潔政治的首要前提。
“從(cong) 嚴(yan) 肅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或者是從(cong) 規範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角度來看,選人用人是重要的組織保障。”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
基於(yu) 此,2014年,中組部等部門先後印發了《關(guan) 於(yu) 嚴(yan) 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範幹部管理工作。
尤為(wei) 重要的是,2014年1月,中央印發《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2002年中央頒布的條例進行修改。
中央在通知中指出,“條例”根據新形勢對幹部選拔任用製度進行了改進完善,是做好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可以從(cong) 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修訂後的《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嚴(yan) 格選拔條件、嚴(yan) 密選拔程序、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並對作為(wei) 選拔對象的幹部個(ge) 人從(cong) 嚴(yan) 提出了紀律要求,包括明確規定有跑官、拉票行為(wei) 的幹部和“裸官”等不得列為(wei) 考察對象等。
反腐推動選拔製度規範
為(wei) 了落實《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2015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幹規定(試行)》,按照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要求,對解決(jue) 幹部能上不能下問題作出具體(ti) 規定,規範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責任製。
“規定”的頒布實施,對於(yu) 完善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隊伍製度體(ti) 係,著力解決(jue) 為(wei) 官不正、為(wei) 官不為(wei) 、為(wei) 官亂(luan) 為(wei) 等問題,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cong) 政環境,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2016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又印發了《關(guan) 於(yu)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貫徹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的要求,對切實防止幹部選任中的“帶病提拔”作出具體(ti) 規定。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一批貪腐官員“落馬”。梳理其中一些“落馬”官員的軌跡不難發現,“帶病提拔”問題在一定範圍內(nei) 存在,不僅(jin) 危害政治生態滋生腐敗,也影響黨(dang) 員幹部隊伍形象。
2014年,中組部就通報了湖南、吉林、河南、山西等省的多名幹部違規提拔、“帶病提拔”案件,還有一些地方黨(dang) 委組織部也有類似通報。
2015年6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總計公布了針對央企的25份“巡視清單”,向被巡視單位反饋了巡視意見。《法製日報》記者統計發現,在“巡視清單”中,近9成被巡視央企存在選人用人問題;12家央企至少39人因“帶病提拔”被查。
中組部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要求,嚴(yan) 格執行新修訂的《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組織把關(guan) ,擋住了不少“帶病”的幹部,但“帶病提拔”仍時有發生,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jue) 。黨(dang) 中央對此高度重視。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對幹部選拔任用要嚴(yan) 格把關(guan) ,堅決(jue) 防止“帶病提拔”。
為(wei) 貫徹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的要求,2016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
杜治洲認為(wei) ,中央專(zhuan) 門就此問題發文,釋放了一個(ge) 明確的信號:幹部任用要“選好苗”,隻有選好“苗”才能長出枝繁葉茂的“參天大樹”,同時要用明確的製度對幹部選拔任用進行有效的製約和規範。唯有如此,才能提升選人用人的公信力,實現幹部任用廉潔化、科學化,才能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恢複和改良。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wei) 告訴《法製日報》記者,《關(guan) 於(yu)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出台,充分說明了黨(dang) 中央對此類問題的高度重視,以製度體(ti) 係的方式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反映了我們(men) 黨(dang) 遏製幹部選拔任用中一切不正之風的堅定決(jue) 心。
選人用人製度日趨完善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guan) 鍵在黨(dang) ,關(guan) 鍵在黨(dang) 要管黨(dang) 、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黨(dang) 要管黨(dang) 必須從(cong) 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管起,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必須從(cong) 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嚴(yan) 起。”2016年11月2日,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審議通過的《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全文公布。
此前,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公報提出,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yan) 肅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
接受《法製日報》記者采訪的權威專(zhuan) 家認為(wei)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全麵推進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發布多部黨(dang) 內(nei) 法規,加強規範選人用人製度,確保從(cong) 製度上真正把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管到位、嚴(yan) 到位。
“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正是《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要求的一個(ge) 方麵。
“把公道正派作為(wei) 幹部工作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做到公道對待幹部、公平評價(jia) 幹部、公正使用幹部。”“準則”中說。
杜治洲認為(wei) ,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的提法,把選人用人放到極其重要的位置,凸顯了黨(dang) 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
莊德水向《法製日報》記者表示,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在選人用人方麵新成果的製度提煉。“我們(men) 著力創新選人用人機製,為(wei)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提供組織保障和人才基礎,並促進政治生態的改變”。
在莊德水看來,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的出台,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製度體(ti) 係進一步完善,並與(yu) 《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問責條例》等規定配套,不斷紮緊選人用人的製度“籠子”,選人用人製度日趨完善。
杜治洲也認為(wei)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在選人用人方麵監督的“繩子”越來越緊,製度的“籠子”越來越密。
2016年11月2日,中央紀委發出《關(guan) 於(yu) 認真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精神的通知》,其中強調,把好政治關(guan) 和廉潔關(guan) ,保證選對人用好人、好中選優(you) ,對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買(mai) 官賣官、官商勾結、資本操縱、幹擾換屆、破壞選舉(ju) 等違紀違法行為(wei)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一個(ge) 月後,中組部修訂印發《黨(dang) 委(黨(dang) 組)討論決(jue) 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
2017年以來,中組部會(hui) 同有關(guan) 部委印發《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科研事業(ye) 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
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以來,選人用人的製度“籠子”仍在繼續織密。
實踐證明,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台了多部選人用人製度規範,以落實製度規範為(wei) 抓手,著力解決(jue) 選人用人中跑官要官、買(mai) 官賣官等不正之風,為(wei)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提供了堅實的人力保障,也有力推動了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
□ 結束語
治國必先治黨(dang) ,治黨(dang) 務必從(cong) 嚴(yan) ,從(cong) 嚴(yan) 必依法度。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圍繞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依規治黨(dang) 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大力推進黨(dang) 的製度建設,統籌謀劃、不斷創新,一張從(cong) 嚴(yan) 管黨(dang) 治黨(dang) 的製度網絡越織越密。與(yu) 此同時,中央強有力抓有效落實,多措並舉(ju) 讓鐵規發力,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斷向縱深推進。
從(cong) 6月28日起至今日,本報“建黨(dang) 96周年特別報道”欄目相繼就製度反腐形成反腐敗鬥爭(zheng) 壓倒性態勢、完善巡視製度實現一屆任期內(nei) 巡視全覆蓋目標、馳而不息反“四風”為(wei) 更深層次廉政製度建設堅實基礎、完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為(wei)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提供製度保障、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向基層延伸、完善選人用人製度6個(ge) 方麵,對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所取得的成績進行了回顧。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永遠在路上。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著力解決(jue) 黨(dang) 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黨(dang) 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就能保持黨(dang) 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dang) 始終成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的堅強領導核心。(記者 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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