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衰敗”到底是什麽造成的?
發稿時間:2017-07-03 14:34:40 來源:政治新視野 作者:秦暉
一
的確,“農(nong) 業(ye) ”問題如果作為(wei) 產(chan) 業(ye) 經濟問題,在中國並不十分突出,至少它比傳(chuan) 統時代甚至改革初期的重要性已經明顯下降,同時也沒有盛行“大農(nong) 業(ye) ”的許多發達國家那麽(me) 重要——大家知道農(nong) 業(ye) 問題已經成為(wei) 現代國際經濟問題、尤其是發達國家間經濟關(guan) 係問題的一個(ge) 關(guan) 鍵,世貿談判多哈回合經曆這麽(me) 多年而始終卡殼,主要卡在了農(nong) 業(ye) 問題上。
但是發達國家卻基本沒有所謂的“農(nong) 民”問題,不僅(jin) 因為(wei) 他們(men) 農(nong) 業(ye) 人口比例已經很少,而且他們(men) 的那麽(me) 一點務農(nong) 者也已經完全“公民化”,沒有人把他們(men) 視為(wei) 弱勢者,甚至他們(men) 百分之幾、至多百分之十幾的人口卻對“多數決(jue) 定”的議會(hui) 政治具有極大的影響力。以至於(yu) 有人戲言今天西方的民主製如果說有點“虛偽(wei) ”的話,那與(yu) 其說是少數資本家、不如說是少數農(nong) 民在影響和左右著多數意誌。
另一方麵,許多發展中國家,包括我國在內(nei) ,在改革前還沒有解決(jue) “吃飯問題”,農(nong) 產(chan) 品供給嚴(yan) 重短缺,處於(yu) “民以食為(wei) 天”的狀態,解決(jue) “民食”問題的農(nong) 業(ye) 自然也是“天大的事”,是重中之重,更不用說農(nong) 業(ye) 社會(hui) 的經濟問題基本上就是農(nong) 業(ye) 問題了。
而我國現在與(yu) 上麵兩(liang) 種情況都已完全不同。一方麵,經過30多年農(nong) 業(ye) 的長足發展,如今的中國已不再像改革開放前那樣操心“吃飯”問題,受困於(yu) 農(nong) 產(chan) 品供給不足。但另一方麵我國也不像美國、法國、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國家那樣定位為(wei) 麵向全球市場的戰略性大農(nong) 業(ye) 出口國,對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過剩、農(nong) 業(ye) 經濟周期和國際農(nong) 貿談判之類問題極為(wei) 關(guan) 切。我們(men) 的資源稟賦決(jue) 定了中國農(nong) 業(ye) 基本上是內(nei) 需型的,盡管存在品種調劑問題,就總量而言,我們(men) 的農(nong) 業(ye) 也能夠滿足內(nei) 需。
今後我國農(nong) 業(ye) 發展的技術路線和經營方式路線當然還有大量可議的話題,但是幾十年來的經驗,尤其是當年“農(nong) 業(ye) 綱要四十條”和人民公社製度的實踐經驗表明,如果脫離農(nong) 民自身的意願和自由選擇的權利,政府“過分熱心”地幹預乃至決(jue) 定農(nong) 業(ye) 技術與(yu) 經營方式,往往變成“折騰”農(nong) 民,效果並不好。過去諸如技術上推廣雙輪雙鏵犁、一味提高複種指數、普及雜交高粱和小麥取代青稞,經營上從(cong) “大公社”到“隊為(wei) 基礎”,都留下了許多教訓。
曆史地看,作為(wei) 一個(ge) 農(nong) 業(ye) 文明積澱深厚而又幅員廣大、各地條件極其多樣的大國,我國各地農(nong) 業(ye) 的適宜技術和適宜經營方式其實更多是農(nong) 民自主選擇的結果。正是在農(nong) 民自主性得到較大尊重的改革時代,農(nong) 民以“三三得九不如二五一十”的智慧解決(jue) 了複種問題,以大型農(nong) 機專(zhuan) 業(ye) 戶為(wei) 眾(zhong) 多小農(nong) 提供商業(ye) 化服務的途徑,解決(jue) 了過去政府認為(wei) 最適合機械化的“大公社”時代長期無解的機械化問題,擺脫了一會(hui) 兒(er) 押寶雙輪雙鏵犁,一會(hui) 兒(er) 突出手扶拖拉機,天天號召“農(nong) 業(ye) 根本出路在於(yu) 機械化”而手工—畜力農(nong) 業(ye) 依舊的長期困境。
在經營方式上,擺脫強製集體(ti) 化後的農(nong) 民無論是99%以上選擇了家庭經營的農(nong) 戶,還是原先95萬(wan) 個(ge) “大隊”中顯示出經濟活力而能讓農(nong) 民選擇留在“集體(ti) ”中的7000多個(ge) “村”,經濟都有了顯著的改善。農(nong) 戶普遍擺脫貧困而走向程度不等的富裕,極少數“集體(ti) ”也大都發展成為(wei) 超級“明星村”。曾經有人以後者的成就論證小崗農(nong) 民走錯了路,而南街村的選擇才是對的。
其實他們(men) 是不顧常識地根本顛倒了因果關(guan) 係:不是“明星村”由於(yu) 強行禁止農(nong) 民離開而得到了發展、小崗則因為(wei) 沒有“捆住”農(nong) 民而停滯,恰恰相反,正是由於(yu) 原來的強製集體(ti) 化農(nong) 村絕大多數曆經20多年實踐都沒讓農(nong) 民感到“優(you) 越性”,使他們(men) 在能夠自主後都選擇了離去;而能讓農(nong) 民選擇留下的自然隻有鶴立雞群的極少數。
這些極少數有超常績效是理所當然、完全正常的——今天的“集體(ti) ”如果沒有績效而強行禁錮農(nong) 民不讓離開,那就不僅(jin) 不是“明星村”的問題,而是有犯罪之嫌了。而能讓農(nong) 民自願留下的“集體(ti) ”是如此之少,這難道還不足以體(ti) 現改革前農(nong) 業(ye) 體(ti) 製的大失敗麽(me) ?
且不說像以色列的基布茲(zi) 那種純自願的集體(ti) 化盡管時過境遷也有風光不再的問題,但仍然可以留住相當部分成員,甚至國際上公認為(wei) 失敗的前蘇聯集體(ti) 農(nong) 莊,盡管它的弊病眾(zhong) 所周知,但所謂葉利欽“複辟資本主義(yi) ”以來的20多年,獲得了選擇自由的俄羅斯農(nong) 民也仍有約三分之一願意留在改良後的集體(ti) 農(nong) 莊中。而我們(men) 的公社體(ti) 製在農(nong) 民獲準退出後僅(jin) 僅(jin) 幾年就土崩瓦解,95萬(wan) 個(ge) “集體(ti) ”僅(jin) 有約7000個(ge) ,即不到百分之一能夠留住其成員!
公社化時代是嚴(yan) 禁“單幹”的,改革後農(nong) 民獲得了“退出權”,但是並沒有禁止自願的“集體(ti) ”,而農(nong) 民能夠相對自主選擇後,無論“單幹”還是“集體(ti) ”,都比以前成功得多。所以,改革後農(nong) 業(ye) 的成功表麵,似乎是“經營方式”上“單幹”對於(yu) “集體(ti) ”的成功,其實從(cong) 本質上看,它是相對自由的選擇權對沒有自由的選擇權的成功。農(nong) 民有沒有選擇經營方式的權利,遠比“哪一種經營方式好”更重要。
公社解體(ti) 後,我國改革時代的農(nong) 業(ye) 經營方式也發生了和正在發生著種種變化。但無論公司加農(nong) 戶、合作社加農(nong) 戶還是規模化農(nong) 場,也無論規模化是通過農(nong) 民間土地流轉還是通過外部公司包租農(nong) 民土地的方式,能夠被農(nong) 民接受的成功選擇也往往出於(yu) 農(nong) 民的意願,與(yu) 政府原先的設想常常出入很大。改革開放以來的經驗證明,正如農(nong) 業(ye) 新技術隻有在市場上供農(nong) 民自主采納才有前途一樣,新經營方式也隻有在自願前提下,讓農(nong) 民因地製宜才能站得住腳。而政府應農(nong) 民之需要做好服務工作才是功德無量的事情。
近年來農(nong) 業(ye) 問題方麵有許多討論,諸如是堅守耕地“紅線”保證糧食自給,還是充分利用國際市場擴大進口;公司加農(nong) 戶好還是合作社加農(nong) 戶好;繼續保持農(nong) 民兼業(ye) 化作為(wei) 打工者的“退路”,還是發展規模化專(zhuan) 業(ye) 經營以提高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效率;等等。但是一些地方在忽視農(nong) 民權利的基礎上討論經營方式,往往哪種主張都會(hui) 出問題。例如在“隻許官‘圈’不許民‘賣’”的格局下,強調堅守“紅線”,農(nong) 民就更沒法自主開發土地,但政府要“圈地”仍然照樣可以大圈特圈。而如果“紅線”被認為(wei) 不必堅守呢,那官方的“圈地”就更會(hui) 形成狂潮,但是老百姓想“賣地”照樣不行。
過去說農(nong) 民應該兼業(ye) 化,“農(nong) 民工”在城安家就受到種種阻撓,“重慶模式”走紅時有官員甚至聲稱讓農(nong) 民工做“兩(liang) 棲人”是防止重慶出現貧民窟的不二法門。但是後來官員和公司盯上了農(nong) 民的土地,同樣的官員又開始大講“兩(liang) 棲人”如何造成“土地利用不經濟”,開始用種種手段強迫農(nong) 民變“市民”了。
再如土地“確權”和推動“流轉”也是過去民間多年的要求。可是具體(ti) 怎麽(me) 搞至今也還是語焉不詳。農(nong) 戶被“確”給的到底是什麽(me) “權”?麵對強勢者的侵權,農(nong) 戶的這個(ge) “權”能得到保障嗎?“土地流轉”近年來常被當作政府推行“規模化農(nong) 業(ye) ”的手段來提倡,而“發展家庭農(nong) 場”的說法也把國際上泛指的家庭農(nong) 業(ye) (這個(ge) 意義(yi) 上的家庭農(nong) 場我國在大包幹改革後就普及了,何須現在“發展”呢?)偷換成了“上規模的”家庭農(nong) 場概念。
這當然不一定是壞事,可是隻提土地“流轉”不是買(mai) 賣和交易,甚至不是“使用權”或“承包權”的交易,是否暗示這種“流轉”可以是非自由交易性質的,即可以是“政府動員”下的強製“流轉”?我們(men) 看到的情況是《決(jue) 定》公布後各地強製圈地之風並未消弭,甚至由於(yu) 《決(jue) 定》提倡市場經濟的利好,引發各地新一輪“招商引資”熱潮,此風還有日長之勢,不能不讓人憂慮。
二
總之,我國現在麵臨(lin) 的關(guan) 鍵性問題不是“農(nong) 業(ye) 問題”而是農(nong) 民問題。“農(nong) 村問題”同樣如此。工業(ye) 化、城市化過程會(hui) 導致農(nong) 村人口下降,許多鄉(xiang) 村社區因此消失,這是幾乎所有現代化成功的國家都經曆過的階段。但是像我國如今這種關(guan) 於(yu) “鄉(xiang) 村衰敗”的強烈呼聲卻是很少見的。其實表麵看來,與(yu) 一般國家農(nong) 民進城初期形成都市貧民社會(hui) 、鄉(xiang) 村中無人居住的房子破敗不堪相比,我國由於(yu) 強製禁止進城農(nong) 民低成本安家造成普遍的“兩(liang) 棲人”或“流動勞工”現象,城市中號稱沒有貧民窟,農(nong) 村中充斥著“兩(liang) 棲人”血汗換來的“無人新居”,但在光鮮外表下的社會(hui) 性“衰敗”卻比人家有過之而無不及。
取代大型貧民窟和鄉(xiang) 間廢村的是我國無與(yu) 倫(lun) 比的家庭離散現象和“候鳥”人口,農(nong) 村中的“三留守”現象(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er) 童)造成許多駭人聽聞的人倫(lun) 慘劇。典型的如雲(yun) 南鎮雄一個(ge) 貌醜(chou) 人窮的鄉(xiang) 間無賴竟能長期霸占村中十餘(yu) 名留守婦女;廣西興(xing) 業(ye) 一名11歲留守女童竟遭同村十餘(yu) 名中老年人(44~76歲)頻繁強X奸、輪X奸兩(liang) 年之久;這類古今罕見的惡性醜(chou) 聞反映的“衰敗”,豈是一般的建築破舊、治安不良所能相比?
有人甚至以此做了“文化”文章,說什麽(me)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重視家庭倫(lun) 理是訛言,中國人其實最重金錢而無視親(qin) 情,很少有哪個(ge) 民族會(hui) 有如此高比例的人群為(wei) 打工掙錢甘願常年家庭離散。這樣的說法真叫人無語,難道他們(men) 願意這樣?“兩(liang) 棲人”取代貧民窟真是他們(men) 的選擇嗎?
實際上,盡管城市的棚戶和鄉(xiang) 村的敗屋令人扼腕,但是真正自由的遷徙無論是進城還是留鄉(xiang) 都應該是比從(cong) 前更好的理性選擇。即便像東(dong) 亞(ya) 四小龍這樣發展很快、現在基本沒有貧民窟問題的“新興(xing) 工業(ye) 化地區”,窮人進城之初住棚戶也不罕見,隻是在經濟增長快的條件下他們(men) 或因申請政府福利或因就業(ye) 機會(hui) 多,境況逐漸改善,而不至於(yu) 久困於(yu) 此,而那些經濟增長慢的國家就會(hui) 出現貧民窟長期存在的弊病。
但是我們(men) 現在不也是同樣依靠高速增長來使“兩(liang) 棲人”可以有錢匯回家鄉(xiang) 建設“麵子房”嗎?一旦高增長階段結束,過去積累轉化成的家鄉(xiang) “麵子房”並不能用於(yu) 謀生,而他們(men) 又沒有在高增長時期“化”入城市(哪怕是化入城市下層),到時社會(hui) 性“衰敗”在那種“兩(liang) 棲”不靠的狀態下就不是光鮮外表能遮住的了。
顯然,問題不在於(yu) 鄉(xiang) 村該不該複興(xing) ,也不在於(yu) 所謂“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麽(me) 叫“西方城市化”?西方這麽(me) 多國家難道有什麽(me) 統一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一個(ge) 國家比如美國,紐約與(yu) 拉斯維加斯的“城市化”難道是一回事?關(guan) 鍵在於(yu) 農(nong) 民的命運由誰決(jue) 定?農(nong) 民選擇進城,付出勞動就應該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順眼就趕走他們(men) 。農(nong) 民選擇在村,他們(men) 的地權就應該得到維護,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一把搶來,無論“圈地招商建大城”還是“收地拆房蓋新村”,都得以尊重農(nong) 民的權利為(wei) 基礎。這些道理難道隻是在“西方”成立嗎?
可見,我們(men) 所說的農(nong) 業(ye) 問題很多並非產(chan) 業(ye) 經濟問題,我們(men) 所說的農(nong) 村問題很多也並非鄉(xiang) 村社區問題,實際上它們(men) 都是農(nong) 民問題,主要是農(nong) 民的人身和財產(chan) 權問題的不同表現。今天我國的農(nong) 業(ye) 在經濟中所占比重已經很低,真正務農(nong) 的勞動力和真正安居鄉(xiang) 間的人口占比也在明顯下降,但“農(nong) 民問題”的重要性卻沒有降低。我國獨特的“農(nong) 民問題”不僅(jin) 存在於(yu) 非農(nong) 產(chan) 業(ye) (所謂的“農(nong) 民工”),也存在於(yu) 大城市(所謂的“外地人”)。應該說改革30多年來我國解決(jue) 農(nong) 民問題,即農(nong) 民權利問題上已經取得較大進展,但是該做未做的事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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