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答問

發稿時間:2017-06-30 14:06:17   來源:財政部網站  

  問:請介紹全國收費基金項目基本情況?

  答:按照國務院有關(guan) 規定,政府性基金實行中央一級審批,由財政部審核後報國務院批準;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分別由中央和省兩(liang) 級財政、價(jia) 格部門批準,重要的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新設立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項目,必須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照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由財政部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報國務院批準。

  2013年以來,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經過持續清理規範,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由185項減少至51項,減少幅度為(wei) 72%,其中涉企收費由106項減少到33項,減少幅度為(wei) 69%;政府性基金由30項減少到21項,減少幅度為(wei) 30%。各省(區、市)設立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平均約14項,其中涉企收費平均約3項。總體(ti) 來看,政府性收費項目已大幅減少,企業(ye) 繳費負擔明顯減輕。

  問:請介紹建立和實施收費目錄清單的背景?

  答: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ye) 負擔相關(guan) 工作,要求拿出製度性、管長遠、見實效的清費措施,建立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管理製度。201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ye) 負擔的通知》,明確要求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製度。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guan) 政策規定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jia) 或指導價(jia) 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施目錄清單管理。

  按照國務院有關(guan) 要求,2014年8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項目目錄公開製度的通知》,明確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按照收費項目審批管理權限,分級編製並公布收費目錄清單。2014年10月,財政部公布了《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目錄清單》《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涉企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全國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2014年底,各省(區、市)也陸續公布了本地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目錄清單。

  通過建立和實施收費目錄清單製度,將依法合規設立的收費項目全部納入清單並主動公開,給社會(hui) 一本明白賬,有助於(yu) 從(cong) 源頭上防止各類亂(luan) 收費、亂(luan) 攤派。

  問:請介紹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有哪些特點?

  答:收費目錄清單製度建立和實施以來,得到了社會(hui) 各界的關(guan) 注和好評,但也存在清單查找不方便、格式不統一等問題。為(wei) 加強社會(hui) 監督,按照國務院的有關(guan) 部署和要求,財政部在門戶網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省兩(liang) 級收費目錄清單,打造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ye) 性收費“一張網”。“一張網”之外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並向有關(guan) 部門舉(ju) 報。

  一是開設了專(zhuan) 欄。為(wei) 方便社會(hui) 查詢,在財政部門戶網站首頁開設了“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目錄清單”專(zhuan) 欄,對以往公布的收費目錄清單相關(guan) 網頁進行了重新設計,欄目更加醒目,更具吸引力和可讀性。

  二是統一了格式。公布內(nei) 容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涉企行政事業(ye) 性收費三個(ge) 目錄清單,每個(ge) 清單涵蓋收費項目、政策依據、執收部門及資金管理方式等。

  三是實現了全覆蓋。將全國31個(ge) 省(區、市)設立的收費項目和中央設立的收費項目全部納入“一張網”公示,確保收費項目公布全覆蓋,不留死角。

  四是豐(feng) 富了內(nei) 容。除公布收費目錄清單外,還新設了“2013年以來的降費措施”和“政策規定及解讀”兩(liang) 個(ge) 欄目,更方便社會(hui) 公眾(zhong) 查詢和了解相關(guan) 收費政策。

  問:財政部將采取哪些措施,確保“一張網”有效運行?

  答:實施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是一項長期工作,需中央和地方持續推進。下一步,財政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實施動態管理。為(wei) 確保收費目錄清單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收費基金項目和政策內(nei) 容發生變化時,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將及時更新收費目錄清單。二是加強上下聯動。各省(區、市)對本地區目錄清單承擔主體(ti) 責任,因政策變動需對收費目錄清單進行調整的,應將相關(guan) 調整依據等政策文件及時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調整相關(guan) 收費目錄清單,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同步調整本地區收費目錄清單。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各級財政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以清單為(wei) 依據,對各地區、各部門收費基金項目政策執行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jue) 查處清單之外的各種亂(luan) 收費,確保收費目錄清單執行到位。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