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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治黨劍指國企:半年問責534人

發稿時間:2017-06-26 13:55:46   來源: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新聞網  

  近期,國務院國資委發布消息,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國務院國資委黨(dang) 委和中央企業(ye) 黨(dang) 組織問責所屬企業(ye) 黨(dang) 組織26個(ge) ,追責534人,給予黨(dang) 紀政紀處分231人。

  被問責的人中既有企業(ye) 一把手、班子成員,也有部門管理人員。被問責主要原因是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經營管理失職失責造成國有資產(chan) 重大損失等。

  短時間內(nei) 如此眾(zhong) 多的央企及其所屬企業(ye) 領導人員被問責,再次彰顯國有企業(ye) 堅持黨(dang) 的領導、加強黨(dang) 的建設、深入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總體(ti) 態勢。其中,對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進行問責,再次釋放了國有企業(ye) 黨(dang) 組織領導人的“第一身份”是黨(dang) 的領導幹部,必須擔負起本企業(ye) 管黨(dang) 治黨(dang) 的政治責任,失職失責必受追究的強烈信號;再次警示,國有企業(ye) 是黨(dang) 執政的重要經濟基礎,國企必須把加強黨(dang) 的領導作為(wei) 頭等大事來抓。

  與(yu) 此同時,此番問責中還有一些新意,透射出值得國企領導人員乃至黨(dang) 員領導幹部深刻思考的信息。

  534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因為(wei) 經營管理中的失職失責問題被黨(dang) 內(nei) 問責。黨(dang) 內(nei) 問責問的是政治責任。因“經濟工作問題”而被追究政治責任,揭示了“沒有離開政治的經濟,也沒有離開經濟的政治”這一深刻道理,強調了國企領導人員的黨(dang) 員身份、肩負的政治使命,有力地破解了國企經營管理者“該對誰負責”的所謂“國企之困”。

  有些國企領導人始終有個(ge) “心結”,就是老愛拿自己與(yu) 私營企業(ye) 主相比,越比心理越失衡,比來比去就比出了“國企是誰的、聽誰的?”的疑惑和誤區。再加上國企改革過程中,拘泥於(yu) 西方現代企業(ye) 製度的“國際慣例”,一些國企黨(dang) 組織遊離於(yu) 公司治理結構之外,一些國企領導人員感到沒有歸屬感,對“該向誰負責”的認識越來越模糊。

  這些問題隨著十八大以來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和國企改革的深化而逐步被扭轉和澄清。但一些國企領導人心中仍然病根未除。

  一些國企領導人員權力高度集中,他們(men) 選擇性忘記了自己的黨(dang) 員身份,習(xi) 慣被人稱為(wei) “老板”。他們(men) 不管不問黨(dang) 的建設和黨(dang) 務工作,甚至想方設法阻撓企業(ye) 黨(dang) 委過問經營管理工作,生怕分了自己的權、限製了自己的“自由”。正是這些人一邊擅權弄權,規避監管,膽大妄為(wei) ;一邊自艾自期,不停抱怨,“與(yu) 私人老板相比,國企經營管理者價(jia) 值沒有得到體(ti) 現”“國企體(ti) 製束縛、遏製經營管理者創造性積極性”。

  就是在對“我是誰、為(wei) 了誰”的淡忘中,一些國企領導人失去了責任的引領,迷失了擔當的方向,自我嚴(yan) 重膨脹,用權失去規範,隨意任性。僅(jin) 就這批被問責的案例而言,有的為(wei) 了企業(ye) 局部、眼前利益,公然違反中央決(jue) 策部署,開辟投資決(jue) 策“綠色通道”,形成大量低效、無效資產(chan) ;有的把企業(ye) 當作自己“往上爬”的“金庫”,為(wei) 了任期內(nei) 的營收數字好看,明知項目存在風險仍然強行推進,造成國有資產(chan) 巨額損失;有的甚至“靠啥吃啥”,把企業(ye) 變成自己的“家庭工廠”“親(qin) 族公司”。

  與(yu) 此對應的是,一些企業(ye) 的黨(dang) 組織,平時在企業(ye) 腰不直背不挺,精神萎靡氣不壯,更別說發揮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作用。他們(men) 不能正確履行自身職責,也就無法督促企業(ye) 領導人擔責負責。調查顯示,有的企業(ye) 黨(dang) 委會(hui) 和董事會(hui) 套開,全年未形成一份黨(dang) 委會(hui) 會(hui) 議紀要;有的對重大業(ye) 務事項不參與(yu) 、不把關(guan) ,對公司負責人違規行為(wei) 不聞不問;有的甚至淪為(wei) 代企業(ye) “老總”迎來送往、接待應酬的替身,為(wei) 他規避上級組織監管、擋駕擔責的盾牌。

  正是這些問題,使一些國企經營管理出現混亂(luan) 、隊伍變得渙散鬆弛。誠如中央巡視所指出的,國企存在的問題追根溯源就是黨(dang) 的領導弱化、黨(dang) 的建設缺失、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為(wei) 改變這種局麵,今年,國務院國資委把加強國有企業(ye) 黨(dang) 的建設,列為(wei) 國企公司治理改革的首要任務,明確任務書(shu) 、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提出全麵完成黨(dang) 建工作總體(ti) 要求進章程和黨(dang) 委(黨(dang) 組)書(shu) 記、董事長“一肩挑”工作,並對黨(dang) 務工作機構設置、力量配備、經費保障及黨(dang) 建責任考核等重點任務作出明確部署。

  目前,3076家中央企業(ye) 二、三級單位實現了黨(dang) 建要求進章程。黨(dang) 委(黨(dang) 組)書(shu) 記、董事長“一肩挑”全麵推行,建立董事會(hui) 的中央企業(ye) 基本實現“一肩挑”,已有2490家設立董事會(hui) 的中央企業(ye) 二、三級單位實現了“一肩挑”,黨(dang) 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進一步明確。

  但是,健全組織製度隻是第一步、打基礎,關(guan) 鍵是激發起國企領導人員的政治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這要靠問責這把“殺手鐧”。要通過嚴(yan) 肅追究黨(dang) 內(nei) 責任,明白無誤地向國企領導人員、尤其是總“記不住”自己第一身份第一責任、不知該向誰擔當盡責的國企領導傳(chuan) 遞強烈信號——

  國有企業(ye) 領導人員是黨(dang) 在經濟領域的執政骨幹,肩負著經營管理國有資產(chan) 、實現保值增值的重要責任,其第一職責是為(wei) 黨(dang) 工作,首先要對黨(dang) 負責、對黨(dang) 和人民的事業(ye) 負責。

  這不僅(jin) 是政治責任,而且是“無限責任”。在這批被問責的造成國有資產(chan) 損失的案例中,有的決(jue) 策也是按程序走的,形式上符合規定,涉及金額相對而言也不算大,依據行政問責相關(guan) 規定,這種情況可能不會(hui) 被追究責任。但是,從(cong) 黨(dang) 內(nei) 問責來說,凡是對黨(dang) 的形象、黨(dang) 的事業(ye) 產(chan) 生不良影響、造成損害的,都必須有人承擔造成政治後果的責任。問題的關(guan) 鍵不在數量大小和程序如何,而在於(yu) 是否對黨(dang) 忠誠幹淨擔當!

  政治問責的特性,讓黨(dang) 內(nei) 問責不僅(jin) 使為(wei) 國企領導編織的權力之籠紮得更緊更密,而且有力改變了長期以來國企領導權責不對稱的局麵,有利於(yu) 國企推進黨(dang) 的建設,彌補國企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

  通過此番國企問責,人們(men) 可以感覺到黨(dang) 內(nei) 問責的作用和威力正在得到越來越多的運用和發揮,不斷向黨(dang) 的事業(ye) 所覆蓋的各個(ge) 領域全麵延伸。黨(dang) 內(nei) 問責、政治問責,當然不能替代各個(ge) 工作領域的行政問責或者業(ye) 務責任追究,但同樣也不能被它們(men) 所替代。因為(wei) 黨(dang) 內(nei) 問責是從(cong) 政治上看問題,看的是黨(dang) 的觀念、“四個(ge) 意識”是否樹立起來,黨(dang) 的領導、黨(dang) 的建設是否得到加強等根本問題!

  領導幹部不管在哪個(ge) 領域哪個(ge) 崗位,接受了黨(dang) 的委派,就要對黨(dang) 負責;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如果還有黨(dang) 員領導幹部不能從(cong) 問責案例中讀出自己的政治責任,讀懂黨(dang) 內(nei) 問責越來越全、越來越細、越來越嚴(yan) 的信號,那就趁早從(cong) 位子上下來吧,因為(wei) 黨(dang) 內(nei) 問責的劍鋒已經指向全覆蓋……(《中國紀檢監察雜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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