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第三支柱” 強化資金監管 商業養老險,護老而無憂
發稿時間:2017-06-26 13:46:00 來源:人民日報
6月21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hui) 議原則通過了《關(guan) 於(yu) 加快發展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的若幹意見》,明確將全麵推動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的發展,包括支持商業(ye) 保險機構為(wei) 個(ge) 人和家庭提供差異化養(yang) 老保障,發展老年人意外傷(shang) 害、長期護理養(yang) 老保險,建立醫養(yang) 結合等養(yang) 老服務保障體(ti) 係;加快個(ge) 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試點,支持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機構參與(yu) 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管理,等等。保險業(ye) 如何把這些好政策轉化為(wei) 實實在在的民生紅利?保監會(hui) 副主席黃洪在23日的國務院新聞辦政策吹風會(hui) 上,對相關(guan) 問題作了闡述。
養(yang) 老“第三支柱”的短板必須補
黃洪指出,從(cong) 國際上來看,養(yang) 老保障體(ti) 係大多由政府、企業(ye) 、個(ge) 人三方共同承擔建設。“第一支柱”由政府發起並承擔責任,在我國是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第二支柱一般由企業(ye) 發起,企業(ye) 和職工共同繳費,主要體(ti) 現為(wei) 企業(ye) 年金;第三支柱是個(ge) 人自願建立的養(yang) 老計劃,以居民投保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為(wei) 主。我國的養(yang) 老保障體(ti) 係中,目前基本養(yang) 老“全覆蓋、保基本”的目標已初步實現,但二、三支柱發展相對滯後,距離“多層次、可持續”還有一定的差距。
黃洪介紹,2016年,具備養(yang) 老功能的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為(wei) 8600億(yi) 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的占比為(wei) 25%;其中退休後分期領取的養(yang) 老年金保險保費收入為(wei) 1500億(yi) 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占比僅(jin) 為(wei) 4.4%。而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前一數字約為(wei) 50%,後者超過35%。相比之下,我國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這個(ge) “第三支柱”嚴(yan) 重滯後於(yu) 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需要盡快補短板。
黃洪強調,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具有長期鎖定、終身領取、互助共濟以及以合同契約形式呈現等特點,與(yu) 儲(chu) 蓄、理財有本質區別。“二者收益方式也不相同。銀行計單利,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計複利。”黃洪舉(ju) 例說,某人30歲投保,每月繳費1000元,至60歲,共繳費36萬(wan) 元;按年保證收益3.5%複利計算,60歲退休時賬戶資金達61.8萬(wan) 元,每個(ge) 月可領取2746元,至85歲,共可領到82.4萬(wan) 元。
稅延養(yang) 老保險試點的準備工作已就緒
我國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發展為(wei) 何滯後?
黃洪認為(wei) ,保險業(ye) 自身還存在精算技術水平不足、經營與(yu) 監管類人才不足等問題,導致產(chan) 品服務同質化現象嚴(yan) 重,不能滿足居民保障需求。從(cong) 外部環境看,全社會(hui) 的商業(ye) 保險意識還不高、相關(guan) 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居民整體(ti) 投保能力不足也製約著該項業(ye) 務做強做大。“發揮稅收政策的杠杆作用,來撬動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這個(ge) 大市場,這是一條國際經驗。但是我們(men) 過去沒有這項政策,這次《意見》明確了該項政策並強調加快落實。”
黃洪表示,保險業(ye) 已做好稅延養(yang) 老保險試點的準備工作。在監管規製方麵,已經有了一個(ge) 初步的框架,研發了稅延型養(yang) 老保險產(chan) 品的示範條款;在信息技術保障方麵,已責成中國保險信息技術公司開發稅延養(yang) 老保險試點信息係統。“一旦政策出台,保險業(ye) 就可以有效地銜接這項政策的落地。”
強化監管,珍惜百姓養(yang) 老錢、活命錢
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繳費和領取時間跨度比較長,資金安全眾(zhong) 所關(guan) 注。如何確保老百姓的養(yang) 老錢、活命錢能夠得到有效、安全的管理?黃洪表示,監管工作將在以下三方麵著力:
一是強化保險機構資質要求。將綜合考察精算技術水平、人才隊伍儲(chu) 備、投資管理能力、風險管控能力、償(chang) 付能力、股東(dong) 可持續增資能力等情況進行評估,設定較高的準入門檻。
二是加強資金投資運作監管。除了堅持一般商業(ye) 保險資金運用的基本規則製度之外,監管部門還將逐步製定一套“特別規矩”,強化資產(chan) 負債(zhai) 的匹配管理,健全定量評估、定性評估以及壓力測試等規則製度,強化對資金運用的風險監測和預警機製的建設。
三是完善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資金投資的支持政策。這部分險資主要投向風險相對較低、回報比較穩健的領域。下一步,保監會(hui) 將加強與(yu) 相關(guan) 部委的溝通聯係,為(wei) 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資金服務國家戰略、投資重大項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設提供綠色通道和優(you) 先支持。 (記者 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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