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計 服務大局 為深化改革和推動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發稿時間:2017-06-26 13:45:17 來源:審計署網站
2016年以來,審計機關(guan)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踐行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緊緊圍繞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堅持依法審計、客觀求實、鼓勵創新、推動改革,揭露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揭示重大風險隱患和結構性矛盾,反映體(ti) 製機製問題,在促進政策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深化改革和經濟發展、推進民主法治和反腐敗等方麵積極發揮作用。6月23日,受國務院委托,胡澤君審計長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八次會(hui) 議做了《國務院關(guan) 於(yu) 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集中體(ti) 現了上述審計理念思路,充分反映了審計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取得的積極成效。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堅持全麵客觀反映改革發展的新情況新進展。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經濟社會(hui) 保持平穩健康發展。審計工作報告從(cong) 積極的財政政策力度加大、民生保障持續加強、財稅領域改革不斷推進、預算管理進一步規範等方麵,全麵反映了改革發展的總體(ti) 成效,並結合具體(ti) 審計項目,重點反映了財政預算管理、重大政策落實、精準扶貧脫貧、社會(hui) 保障、資源環保、金融和企業(ye) 改革等領域成效。針對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發展動能新舊轉換中出現的一些暫時性困難,深化改革協調推進中發生的一些結構性矛盾,以及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的一些階段性問題,堅持依法審計、客觀求實、鼓勵創新、推動改革,堅持審慎區分無意過失與(yu) 明知故犯、工作失誤與(yu) 失職瀆職、探索實踐與(yu) 以權謀私,實事求是地揭示和反映,積極促進規範和解決(jue) ,如審計反映的自然資源資產(chan) 核算口徑不夠銜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獲取不規範、監管規則及標準銜接不到位等情況,有關(guan) 部門正積極研究解決(jue) 。同時,審計工作報告客觀反映了截至目前各項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建議,有利於(yu) 推動從(cong) 根本上避免或防止問題的發生。
二、堅持把推進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作為(wei) 重中之重。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審計工作堅持以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持續開展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及時督促整改,並按季度公告審計結果。在各項審計中都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wei) 重要內(nei) 容,從(cong) 項目確定到審計實施、審計處理、審計建議以及審計公告等環節,均充分考慮和密切關(guan) 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在綜合匯總各項審計結果的基礎上,深入歸納分析,緊密聯係宏觀全局,圍繞“三去一降一補”重大任務落實,進行客觀反映。如,在去產(chan) 能方麵,反映了個(ge) 別地方和企業(ye) 未嚴(yan) 格落實淘汰化解產(chan) 能相關(guan) 要求,甚至出現違規增加落後產(chan) 能現象;在去杠杆方麵,反映了部分地區政府性債(zhai) 務增長較快,信貸資金投向需進一步優(you) 化,以及企業(ye) 為(wei) “還舊”而“借新”的過渡資金利率較高等問題;在降成本方麵,反映了營改增配套措施不夠完善,涉企收費管控機製還不夠健全,有些領域收費種類較多、標準偏高;在補短板方麵,反映了一些地方落實扶貧攻堅等民生政策措施不完全到位,有的政府投資基金和支持小微企業(ye) 措施未達預期效果;“放管服”改革方麵,反映了有些領域和地方存在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等問題。
三、堅持持續推進提高財政管理績效和深化財政領域重點改革。財政預算管理和執行情況曆來是審計工作報告的“重頭戲”。近年來,審計工作以推動建立健全現代財政製度為(wei) 目標,以促發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績效為(wei) 核心,全麵審計財政資金分配、預算執行管理和決(jue) 算草案等方麵,重點關(guan) 注製度建設、過程控製、績效評價(jia) 進展等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在“中央財政管理及決(jue) 算草案審計情況”中始終貫穿上述思路。如在預算執行管理方麵,反映了部分項目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上年度執行情況和政策要求、有關(guan) 預算收支在各本各級預算間歸屬不夠明確等問題;在轉移支付管理方麵,反映了專(zhuan) 項資金安排交叉重疊、專(zhuan) 項轉移支付退出機製不健全等問題;在決(jue) 算編製方麵,對照新預算法有關(guan) 要求,反映了決(jue) 算草案中部分事項列報不夠完整的問題。與(yu) 近年相關(guan) 審計情況比較,今年審計發現財政預算管理中問題的範圍、性質和頻次均有所減輕,相關(guan) 體(ti) 製機製也逐步完善,如中央決(jue) 算草案與(yu) 向全國人大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差異比上年明顯縮小,反映出中央預決(jue) 算編製水平和預算執行的規範化程度進一步提升;部門“三公”經費和會(hui) 議費持續壓減,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費用管理基本規範,問題主要發生在下屬單位,涉及的數量、金額也大大降低。審計工作報告還進一步加大分析力度,反映基建投資計劃和預算指標下達的間隔較長、部分預算和投資計劃管理分配不規範、預算評審及績效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強等政策績效問題,有利於(yu) 推動加強製度建設和完善財政管理。
四、堅持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來,各級財政民生投入逐年加大,審計對民生項目和資金的監督也逐年加強,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進一步突出反映了扶貧脫貧、醫療保險、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及糧食收儲(chu) 等方麵情況。特別是基於(yu) 脫貧攻堅工作在黨(dang) 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將扶貧資金審計情況作為(wei) 單獨板塊,客觀反映了各地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投入和資金整合力度,貧困群眾(zhong) 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貧困地區經濟社會(hui) 發展麵貌明顯改善,同時揭示了有些地方存在的精準識別等基礎性工作還不夠紮實、有的地方存在追求短期效應傾(qing) 向、扶貧資金統籌和監管還不到位等問題。在其他民生領域也都高度關(guan) 注惠民政策目標的實現情況,著力反映政策落實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問題,全力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如在醫療保險基金審計中,重點反映了部分單位和機構少繳少征醫療保險費、藥價(jia) 和收費不盡合理加重醫保負擔等問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中,重點反映了資金使用、項目管理不夠規範等問題;在糧食收儲(chu) 資金審計中,重點反映了一些地區出現的售糧難、部分資金閑置及損失浪費等問題。通過及時反映、督促整改,一些問題已得到有效解決(jue) 。
五、堅持密切關(guan) 注經濟社會(hui) 運行中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審計工作中牢固樹立國家總體(ti) 安全觀,進一步增強對風險感知的預見性、敏銳性和時效性,及時揭示和反映苗頭性、傾(qing) 向性問題。如在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中,在客觀分析審計地區政府債(zhai) 務風險總體(ti) 可控的同時,揭示了有些地方政府債(zhai) 務增長較快,有的還違規舉(ju) 債(zhai) 等問題;在金融審計中,揭示了部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chan) 信息披露不夠充分,個(ge) 別保險公司通過資產(chan) 管理計劃、萬(wan) 能險等籌資入市,影響資本市場秩序等問題;在企業(ye) 審計中,揭示了部分企業(ye) 業(ye) 績不實、負擔較重、投資經營風險管控比較薄弱等問題;在財政專(zhuan) 項資金使用管理中,騙取套取資金問題仍較突出,有的還形成損失浪費,影響財政資金安全績效。這些問題的揭示,有利於(yu) 推動及時堵塞漏洞、妥善處置和避免損失,從(cong) 而更好地防範風險,為(wei) 經濟社會(hui) 的平穩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六、堅持嚴(yan) 肅揭露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審計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和反腐敗工作的有關(guan) 要求,對重大違紀違法、重大損失浪費、重大風險隱患、重大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堅持查深查透。一年來,審計發現並移送的600多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涉及公職人員1100多名,有關(guan) 部門正在深入查處中。審計工作報告對上述問題線索進行了綜合分析,歸納出“國有資產(chan) 資源和公共權力集中領域問題較多”等4個(ge) 特點和趨勢,深入揭示了腐敗案件與(yu) 權力製約的關(guan) 聯,既對案件的多發領域、新型手段和客觀條件進行逐一梳理,又有大數據分析和典型案例佐證,對推動反腐敗標本兼治有著積極作用。
七、堅持從(cong) 根本上推動完善製度和解決(jue) 問題。反映和揭示問題僅(jin) 是審計的一個(ge) 方麵,推動完善製度、促進問題解決(jue) 才是審計的最終目的。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非常重要。審計工作報告最後提出的3條建議,每一條都是建立在審計發現問題的基礎上,著眼於(yu) 推動健全製度、完善管理、深化改革提出的。其中,“繼續深化財稅領域改革”的建議,其落腳點在“改革”,針對的是事權與(yu) 支出責任不匹配、轉移支付分配不規範、營改增相關(guan) 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問題;“切實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和風險防控”的建議,其落腳點在“風險”,針對的是跨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還不夠銜接、企業(ye) 境內(nei) 外重大投資監管不到位、一些關(guan) 鍵領域還存在風險隱患等問題;“著力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和績效”的建議,其落腳點在“績效”,針對的是預算安排時考慮實際情況不夠、財政支出結構尚需進一步優(you) 化、違反財經紀律行為(wei) 時有發生等問題。這樣,使審計發現的問題與(yu) 審計建議相互呼應、有機統一,保障了在更廣的領域、更深的層次和更高的層麵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