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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釋放民生改革新信號

發稿時間:2017-06-16 14:56:22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馮(feng) 蕾

  隨著5月份宏觀經濟數據的發布,一係列積極信號讓我國經濟平添信心。伴隨經濟穩健前行,與(yu) 民生相關(guan) 的改革亟待推進,國企工資改革怎麽(me) 推進?如何抑製房地產(chan) 泡沫等過度投資性炒作?在15日國家發改委舉(ju) 行的定時定主題發布會(hui) 上,新聞發言人孟瑋對相關(guan) 問題進行了重點回應。

  開展中央企業(ye) 職業(ye) 經理人薪酬製度改革試點

  當前,社會(hui) 各界高度關(guan) 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近日,國家發改委會(hui) 同21個(ge)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部際聯席會(hui) 議成員單位製定的《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正式出台。

  孟瑋透露,將著力激發重點群體(ti) 積極性,通過開展城鄉(xiang) 居民增收綜合配套政策試點、專(zhuan) 項激勵計劃試點和收入監測試點三類試點,提煉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針對技能人才、科研人員、企業(ye) 經營管理者、新型職業(ye) 農(nong) 民等多個(ge) 群體(ti) ,一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大國工匠”培養(yang) 、選拔和激勵機製;二是實行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的分配政策;三是改革國有企業(ye) 工資決(jue) 定機製,開展中央企業(ye) 職業(ye) 經理人薪酬製度改革試點;四是積極支持新型農(nong) 業(ye) 主體(ti) 建設高標準農(nong) 田,全麵推進新型職業(ye) 農(nong) 民培育。

  同時,政策調節覆蓋麵將逐步拓展,重點是擴大“三個(ge) 範圍”:擴大享受企業(ye) 所得稅優(you) 惠的小型微利企業(ye) 範圍;擴大失業(ye) 保險製度覆蓋範圍;探索將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救助範圍。此外,將做好“兩(liang) 個(ge) 銜接”:加強醫療救助與(yu)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加強農(nong) 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與(yu) 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

  抑製房地產(chan) 泡沫等過度投機性炒作

  據統計,2013年以來,我國城鄉(xiang) 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年均增長7.4%,實現了與(yu) GDP增長基本同步;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基尼係數從(cong) 2013年的0.473下降到2016年的0.465。“但收入分配公平性有待提高、評估監測機製也要進一步健全。”孟瑋指出。

  她透露,在教育公平上,要優(you) 先將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資助範圍,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全麵改善農(nong) 村義(yi) 務教育辦學條件;在就業(ye) 公平上,積極做好重點群體(ti) 就業(ye) 工作,規範事業(ye) 單位公開招聘,做好化解產(chan) 能職工轉崗安置工作,推動開展行業(ye) 性、區域性集體(ti) 協商;在規範資本獲利方麵,鼓勵資本合理合法獲得回報,抑製房地產(chan) 泡沫等過度投機性炒作,積極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活動。

  此次《工作安排》明確了4方麵19項重點工作。一是完善初次分配製度,重點是組織開展城鄉(xiang) 居民增收綜合配套政策試點,完善技術工人激勵政策,實行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的分配政策,完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激勵製度,深化國有企業(ye) 薪酬製度和混合所有製改革,增加農(nong) 民收入,加大財產(chan) 性收入開源清障力度;二是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重點是推進所得稅製改革,完善社會(hui) 保險製度,增強兜底保障能力,做好扶貧攻堅工作;三是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重點是強化教育機會(hui) 公平,保障就業(ye) 機會(hui) 公平,抑製投機穩定預期;四是夯實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基礎,重點是充分發揮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部際聯席會(hui) 議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收入分配統計與(yu) 核算,做好支付結算管理工作,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評估體(ti) 係以及研究製定個(ge) 人收入和財產(chan) 信息係統建設總體(ti) 方案。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收支結餘(yu) 用於(yu) 分紅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孟瑋指出,要使社會(hui) 辦醫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必須按照“嚴(yan) 格監管、有序發展”的原則,堅持監管與(yu) 自律並重。

  據統計,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民營醫院共有1.6萬(wan) 家,占醫院總數約56%,但診療服務量僅(jin) 占服務總量的22%。“但與(yu) 公立醫療機構相比,社會(hui) 辦醫的服務能力和競爭(zheng) 力仍較薄弱。”孟瑋指出。

  如何采取針對性措施,在推動社會(hui) 辦醫的同時,同時防止“莆田係”現象出現?

  孟瑋透露,此次《意見》在人才、保險、技術、財稅、投融資、土地等方麵提出了一係列針對性措施。一是完善標準體(ti) 係,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jia) 實行同等標準,鼓勵行業(ye) 協會(hui) 等製定推廣服務團體(ti) 和企業(ye) 標準。二是加強監管體(ti) 係和能力建設,強化衛生計生監督機構特別是基層機構監管能力。逐步將所有醫療機構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實現信息共享、統一監管。嚴(yan) 厲打擊非法行醫、醫療欺詐,嚴(yan) 肅查處租借執業(ye) 證照開設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等違法行為(wei) 。加強對社會(hui)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產(chan) 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餘(yu) 使用等方麵的監督管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收支結餘(yu) 用於(yu) 分紅或變相分紅。三是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及從(cong) 業(ye) 人員信用記錄。定期公開醫療機構服務質量、違法違規行為(wei) 查處情況,形成監管信息常態化披露製度。拓寬公眾(zhong) 監督渠道,建立醫療服務社會(hui) 監督員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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