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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幸福家園

發稿時間:2017-06-14 14:06:20   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意見》正式印發,對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作出了全麵部署。如何加強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打通聯係服務居民群眾(zhong) “最後一公裏”?民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6月13日對此進行了解讀。

  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兩(liang) 步走”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發揮城鄉(xiang) 社區黨(dang) 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基層群眾(zhong) 自治深入發展,社會(hui) 力量的協同作用日益顯現,社區服務水平和居民群眾(zhong) 福祉不斷提升。但總體(ti) 而言,我國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目前仍然存在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不強,基層群眾(zhong) 自治活動的內(nei) 容和載體(ti) 相對單一,社區治理參與(yu) 機製還不健全,政府部門包辦過多,社會(hui) 力量、市場主體(ti) 的參與(yu) 缺乏長效機製等問題。

  對此,意見提出了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基本目標,即努力把城鄉(xiang) 社區建設成為(wei) 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說,為(wei) 實現這一基本目標,意見對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時期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提出“兩(liang) 步走”的總體(ti) 目標。

  “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yu) 、共同治理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係,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製更加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xiang) 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再過5到10年,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製更加成熟定型,城鄉(xiang) 社區治理能力更為(wei) 精準全麵,為(wei) 夯實黨(dang) 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有力支撐,為(wei)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顧朝曦說。

  推動城鄉(xiang) 社區結對共建

  意見將“堅持城鄉(xiang) 統籌,協調發展”作為(wei) 基本原則,目前我國城市社區治理和農(nong) 村社區治理存在起點不同、階段不同等現實問題,如何協調二者之間的發展?

  “雖然城市社區和農(nong) 村社區起點不同、發展階段不同,但構建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yu) 、共同治理的社區治理體(ti) 係的努力目標是相同的,增強居民參與(yu) 能力、加強社區服務供給能力、強化文化引領能力、增強依法辦事能力、提升矛盾預防化解能力、增強信息化應用能力等提升社區治理水平的發展要求是一致的。”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陳越良說。

  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必須統籌謀劃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促進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協調發展。為(wei) 此,意見要求各地積極推動城鄉(xiang) 社區結對共建,實現城鄉(xiang) 社區組織聯建、資源共享、人才互動和信息互通,不斷擴大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受益麵。

  在陳越良看來,城市和農(nong) 村社區治理工作,既有共性要求也有個(ge) 性要求。“當前,我國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要在鞏固已有基礎、提檔升級上下功夫,重點破解社區居民參與(yu) 不足、社區工作負擔過重、社會(hui) 力量協同作用發揮不夠、社區服務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矛盾並存、社區物業(ye) 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農(nong) 村社區治理的工作重點,則是從(cong) 試點實驗向全麵推進過渡,通過創新引路、典型示範,逐步探索符合城鄉(xiang) 社區治理一般規律、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實際特點和農(nong) 村居民現實需要的農(nong) 村社區治理路徑。”陳越良說。

  建機製重塑社區歸屬感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hui) 結構加速轉型、城鎮化進程深化推進以及人口流動性加劇,基於(yu) 居住地選擇的社區鄰裏關(guan) 係逐步取代計劃經濟時代“單位製”熟人社會(hui) ,陌生人社區已經成為(wei) 城市社區的主要形態。這意味著,傳(chuan) 統意義(yi) 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正在逐漸減弱。

  “要想在上述背景下重新形成居民群眾(zhong) 的社區認同感和歸屬感,必須建立3個(ge) 機製,即主體(ti) 權利行使機製、訴求回應機製、文化感召凝聚機製。”陳越良說,意見以逐步建立和完善上述機製為(wei) 目標,進行了頂層設計。

  一是強化居民參與(yu) 。凡涉及城鄉(xiang) 社區公共利益的重大決(jue) 策事項、關(guan) 乎居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原則上由社區黨(dang) 組織、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牽頭,組織居民群眾(zhong) 協商解決(jue) 。

  二是強化居民訴求回應。完善居民群眾(zhong) 利益表達機製,建立黨(dang) 代會(hui) 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係社區製度,完善黨(dang) 員幹部直接聯係群眾(zhong) 製度,引導群眾(zhong) 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

  三是強化社區精神培育。強調發揮社區的道德教化作用,搭建社區居民互助互動平台,引導居民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傳(chuan) 的城鄉(xiang) 社區精神,形成與(yu) 鄰為(wei) 善、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記者 韓秉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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