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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讓社會資本活起來

發稿時間:2017-06-09 12:32:2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財政部、農(nong) 業(ye) 部日前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農(nong) 業(ye) 領域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中國將在6大重點板塊推進農(nong) 業(ye) 領域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

  私營企業(ye) 、民營資本和政府進行合作,參與(yu) 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被稱為(wei)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廣PPP模式,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的合作正逐步走向深入。

  引導投資 利益共享

  根據意見,中國政府將重點引導和鼓勵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農(nong) 業(ye) 綠色發展、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現代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園、田園綜合體(ti) 、農(nong) 產(chan) 品物流與(yu) 交易平台、“互聯網+”現代農(nong) 業(ye) 等6個(ge) 領域的農(nong) 業(ye) 公共產(chan) 品和服務供給。

  北京中建政研集團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委員馬海順表示,這6大領域代表著中國農(nong) 業(ye) 現代化的發展方向,以PPP模式來引導社會(hui) 資本投向,可以實現參與(yu) 各方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

  製度完善 成效初顯

  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廣PPP模式。財政部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印發了在市政公用、水汙染防治、收費公路和公共租賃住房領域推廣PPP模式的實施意見。梳理各個(ge) 地方推出的PPP示範項目也發現,今年以來,各地PPP項目已開始加速落地。例如,今年5月成功簽約的宜(賓)攀(枝花)沿江高速公路項目總投資約826億(yi) 元,由兩(liang) 家企業(ye) 組成的聯合體(ti) 投資,並采用“BOT(建設—經營—轉讓)+政府補助”模式建設。

  北京商業(ye) 經濟學會(hui) 常務副會(hui) 長賴陽認為(wei) ,PPP模式的資金籌集方式來自作為(wei) 第三方的社會(hui) 資本,一方麵減少了政府財政負擔;另一方麵,社會(hui) 資本會(hui) 根據市場收益進行投資,對項目的評估、投資、決(jue) 策更嚴(yan) 謹,資金運用效率也更高。

  定位清晰 防範風險

  意見明確,政府可以參股項目公司,但應保障項目公司的經營獨立性和風險隔離功能;同時嚴(yan) 禁政府通過回購安排、承諾固定回報等方式進行變相舉(ju) 債(zhai) 。

  “這意味著政府要厘清自身職能和市場的邊界,既要保證知情權,又要防止角色越位。”馬海順在其與(yu) 北京中建政研集團董事長梁艦共同編寫(xie) 的《政府與(yu) 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模式》一書(shu) 中建議,要加強政策宣傳(chuan) 和PPP基礎教育,注重信息公開和谘詢服務,讓更多參與(yu) 方理解清楚PPP模式的適用邊界與(yu) 內(nei) 涵;同時要嚴(yan) 格防範政府兜底項目建設和運營風險。

  對於(yu) 未來如何在更廣範圍內(nei) 推進PPP模式,賴陽表示,政府應該進一步讓民營資本發揮活力,讓企業(ye) 獲得回報,但又不能急於(yu) 求成。“如果有的項目難以吸引社會(hui) 資本,政府需要思考如何進一步減少社會(hui) 資本的投資風險,用更靈活方式推出更多項目。”(記者 彭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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