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發稿時間:2015-09-01 00:00:00
記者31日從(cong) 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網站獲悉,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調整住房公積金個(ge) 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除北上廣深一線城市外,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公積金購買(mai) 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對此,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公積金首付的再次降低實際影響有限,但對購房者預期有積極影響。這將有利於(yu) 穩定房地產(chan) 市場,進而對穩定中國經濟有正麵作用。
通知指出,為(wei) 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ge) 人住房貸款政策,從(cong) 9月1日起,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wei) 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mai) 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值得注意的是,該政策對於(yu) 一線城市並不強製執行,而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jue) 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mai) 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yan) 躍進認為(wei) ,此次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聯合發文,確實出乎市場預計,反映出政策層麵較大的刺激力度。
事實上,這是自去年以來除降息外,相關(guan) 部門對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第三次放鬆。第一次,2014年9月30日,央行公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將二套房認定標準由“認房又認貸”改為(wei) “認貸不認房”,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wei) 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mai) 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第二次放鬆則是今年的“330新政”。除將二手房營業(ye) 稅免征5年變2年外,對於(yu) 公積金貸款認定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mai) 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最低首付30%。
中原地產(chan) 首席分析師張大偉(wei) 認為(wei) ,本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的直接影響較為(wei) 有限,但對購房者預期有較大影響。“公積金首付的再次降低實際影響有限,因為(wei) 公積金與(yu) 商業(ye) 貸款不一樣,各地都有最高限額。但對購房者心理影響較大,金九銀十購房者入市積極性將繼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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