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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精準扶貧在“最後一公裏”變味

發稿時間:2017-06-02 13:51:10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林 琳

  “最後一公裏”貪腐的問題解決(jue) 不好,貧困百姓得到的實惠就會(hui) 有所減少,脫貧減貧的進程就可能受到影響,扶貧的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而這些都關(guan) 係著扶貧工作的預期目標能否全部如期實現。

  隨著我國扶貧開發進入攻堅階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貧資金投入不斷增加,但一些貪腐“黑手”卻伸向了貧困戶的“救命錢”“活命錢”——據新華社5月28日報道,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廣東(dong) 檢察機關(guan) 共立案查處扶貧職務犯罪案件118人,絕大部分是村兩(liang) 委幹部和工作人員,且窩案串案、群貪群腐現象較為(wei) 突出。從(cong) 涉案金額看,去年廣東(dong) 扶貧職務犯罪案件涉案金額平均每宗12.5萬(wan) 元,最高涉案54萬(wan) 元。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可謂碩果累累——2013年至2016年,農(nong) 村貧困人口每年都減少超過1000萬(wan) 人,累計脫貧5564萬(wan) 人;貧困發生率從(cong) 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貧困地區農(nong) 村居民收入增幅高於(yu) 全國平均水平,貧困群眾(zhong) 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貧困地區麵貌明顯改善……

  成績令人欣喜和滿意,但脫貧攻堅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同樣需要正視。比如上述報道中提及的,扶貧好經被念歪,扶貧工作的“最後一公裏”成“貪腐重災區”,村幹部對扶貧資金“雁過拔毛”的問題;比如中部某縣一年輕幹部到貧困戶家裏“裝兒(er) 子”,試圖替貧困戶回答問題、蒙混過關(guan) 的事情。現實中,類似村幹部截留侵占扶貧資金,在扶貧工作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事情不時發生。

  扶貧是一項係統工程,涉及諸多的製度安排、責任細化、任務分解和資金劃撥等。頂層設計要靠人去落實,基層任務同樣要靠人去完成。在整個(ge) 扶貧工作和體(ti) 係中,自上而下地看,村兩(liang) 委幹部可能是“細枝末節”、最後一環,但自下而上地看,他們(men) 卻是麵對老百姓的第一環,也是跟老百姓聯係最密切、最頻繁、最直接的一環。扶貧政策要靠他們(men) 去講解、宣傳(chuan) ,扶貧物資、款項要靠他們(men) 去發放、分配,扶貧項目要靠他們(men) 去組織實施、推進……他們(men) 的工作能力、態度、方式方法,直接決(jue) 定著扶貧的成效和進展。而且,不少貧困戶對國家的扶貧政策並不了解,不知道自己可以領到多少扶貧資金,往往任由村幹部說了算。更惡劣的是,一些村幹部還用相關(guan) 扶貧資金的審批權向村民索要“好處費”。凡此種種,都在消解著人們(men) 對扶貧政策、扶貧工作的信心和信賴,也消解著人們(men) 對各級政府的期待和滿意度。“老鼠屎”混進去了,“湯”的滋味自然難以保證。

  “行百裏者半九十。”“最後一公裏”貪腐的問題解決(jue) 不了,貧困百姓得到的實惠就會(hui) 有所減少,脫貧減貧的進程就可能受到影響,扶貧的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而這些都關(guan) 係著扶貧工作的預期目標能否全部如期實現。

  事實上,為(wei) 確保扶貧資金的每一分錢都能真正惠及貧困戶,各級各地政府專(zhuan) 門出台了一些措施,比如,搭建惠農(nong) 扶貧大數據信息平台,方便群眾(zhong) 隨時隨地查閱和監督;聘任“扶貧開發廉政監督員”,加強對一線扶貧工作的監督;與(yu) 郵政營業(ye) 網點合作,利用其屏幕媒體(ti) 終端,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公益宣傳(chuan) ……然而,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guan) 立案偵(zhen) 查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人數,與(yu) 2015年相比竟同比上升了102.8%——這說明,保證每一分錢都用在貧困群眾(zhong) 身上的監督監管之網,還沒有織得足夠嚴(yan) 密和牢靠,打扶貧資金主意並且得手的領導幹部還有不少。

  精準扶貧不僅(jin) 要有精準的製度設計和安排,對相關(guan) 政策、措施的精準貫徹和落實,而且要有保障“扶真貧、真扶貧”的監督和管理,能夠對扶貧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違法犯罪行為(wei) 進行精準、嚴(yan) 厲地打擊和懲處。別讓“最後一公裏”貪腐攪了扶貧大局,扶貧的“每一公裏”都需要製度和法律精準“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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