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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狀態新觀察:多地推出升級版“禁酒令”

發稿時間:2017-05-31 13:51:21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李亞(ya) 楠 賀勇 李堅 劉洪超

  “是否可以自帶酒水或者個(ge) 人為(wei) 酒水買(mai) 單?”“節假日的公務活動能否飲酒?”遇到這些問題,以後不必含糊。今年3月,重慶市沙坪壩區出台禁止飲酒的規定,要求隻要是工作期間,隻要屬於(yu) 公務活動或接待,就不能飲酒。

  記者調查發現,近期許多地方推出升級版的“禁酒令”,對公務接待或活動中的飲酒行為(wei) 約束更細更嚴(yan) 格,讓幹部養(yang) 成公務活動禁酒的習(xi) 慣,進而形成一種自覺。

  禁令約束更嚴(yan) 更細

  據了解,2013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黨(dang) 政機關(guan) 國內(nei)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近期出台的“禁酒令”升級版,體(ti) 現在對時間場合、飲品種類等多個(ge) 方麵的限製升級。例如,從(cong) 工作日午間不得飲酒,擴大到工作日、工作時間不得飲酒;除外事、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飲酒外,其他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從(cong) 不得提供高檔酒水,嚴(yan) 格為(wei) 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或任何酒類。

  重慶市沙坪壩區在全區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街鎮、國企、村(社區)和人民團體(ti) 中執行“五條禁酒令”。“這些規定一方麵對禁酒的具體(ti) 情況進行了細化,便於(yu) 執行;另一方麵,對公職人員飲酒行為(wei) 約束更為(wei) 嚴(yan) 格,有利於(yu) 推動幹部作風建設。”沙坪壩區紀委常委楊剛說。

  執紀加碼追責領導

  從(cong) 各地反饋來看,公款吃喝基本絕跡,但“端起酒杯好辦事”的錯誤觀念並未絕跡。公務活動不敢喝,在個(ge) 人聚會(hui) 上喝得麵紅耳赤;中午不敢頂風喝,就在晚餐、宵夜時“補上”。

  針對這些問題,各地更是在監督執行力度上加碼。

  今年3月,北京市延慶區委、區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對公職人員下“禁酒令”。“過去之所以酒難禁,一個(ge) 重要原因在於(yu) 各單位落實主體(ti) 責任不力。”延慶區紀委常委、監察委委員趙春生表示,此次出台的“禁酒令”最大特點在於(yu) 有了明確的罰則,同時強化了領導責任,除了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追究主要領導、主管領導責任。

  持之以恒培育新風

  新疆出台禁止飲酒的規定後,自治區紀委在監督執紀的同時,注意了解社會(hui) 各界的反響。自治區紀委黨(dang) 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李浩軍(jun) 說,幹部和群眾(zhong) 為(wei) “禁酒令”叫好,“禁酒令”不僅(jin) 給幹部鬆了綁,也讓民營企業(ye) 減了負,帶動了社會(hui) 風氣改善。

  “不喝酒也能招好商”在遼寧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進程中漸成共識。沈陽市於(yu) 洪區副區長郭忠孝坦言,“‘在酒桌上增進情感’是虛的,關(guan) 鍵政府要依法依規辦事、讓合同落地。”

  對於(yu) 地方出台升級版“禁酒令”,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程文浩認為(wei) ,公務活動禁酒不可能畢其功於(yu) 一役,出台禁令隻是第一步;但隻要咬緊牙關(guan) 堅持下去,必然會(hui) 從(cong) 量變到質變,最終形成新的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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