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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構建 “中國式”金融科技監管框架

發稿時間:2017-05-26 10:43:25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張莫 趙晶 實習(xi) 生 陳思宇

  一石激起千層浪。央行日前在其網站發布消息稱,已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員會(hui) ,旨在加強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

  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央行金融科技委員會(hui) 的成立意味著監管層將金融科技監管正式提上日程,而未來監管機構也會(hui) 更多地運用技術手段來提升自身的監管能力。伴隨監管的加強,未來這一新興(xing) 行業(ye) 將進一步朝向成熟方向發展。

  金融科技監管體(ti) 製進一步完善

  此前,安永會(hui) 計師事務所和星展銀行共同發布的《中國FinTech崛起——重塑金融服務業(ye) 》的報告稱,金融科技在中國主要擁有七個(ge) 垂直市場:移動支付和電子錢包;供應鏈和消費金融;互聯網借貸平台;在線理財平台;在線保險;個(ge) 人財務管理;在線經紀。

  央行相關(guan) 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科技委員會(hui) 由央行科技工作分管行領導擔任主任委員,成員單位包括科技、貨幣政策、金融市場、金融穩定、支付結算等相關(guan) 司局。委員會(hui) 將與(yu) 產(chan) 學研用各方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共同推動我國金融科技健康有序發展。金融科技委員會(hui) 的職能定位側(ce) 重於(yu) 加強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

  花旗集團銀行業(ye) 研究團隊副總監田亞(ya) 非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16年可以說是金融科技監管的元年,國內(nei) 的金融監管部門出台了很多重要的政策,而設立金融科技委員會(hui) 可視作監管層將金融科技監管正式提上日程。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ye) 管理谘詢主管合夥(huo) 人張立鈞表示,金融科技委員會(hui) 的建立,意味著央行要著手做三件事:一是投入精力集中研究當前市場在金融科技背景下出現的新問題,為(wei) 未來推出政策指引打下基礎;二是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科技監管機製,引導科技金融在風險可控的環境下發展;三是應用監管科技(RegTech)判斷和分析金融科技企業(ye) 的經營數據,應對新科技帶來的新風險。

  近些年,金融科技企業(ye) 在全球範圍內(nei) 的興(xing) 起已經促使一些國家有針對性地進行了一些金融監管方式的轉變和創新。其中,英國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模式尤其值得借鑒和參考。據張立鈞介紹,英國FCA(英國金融市場行為(wei) 管理局)於(yu) 2014年10月設立了創新項目(Project Innovate),並為(wei) 金融科技企業(ye) 的各類創新活動提供多重服務和支持,其中就包括實施監管沙盒項目(Regulatory Sandbox)。這一項目旨在為(wei) 新興(xing) 的金融科技創新提供空間,並不斷調整既有監管框架,探索新的監管邊界。值得注意的是,監管沙盒項目作為(wei) FCA支持金融科技企業(ye) 發展的重要監管模式創新,引起多國金融監管機構紛紛效仿。

  “中國的監管層可能也會(hui) 汲取國外的經驗,在一定範圍內(nei) 測試金融科技公司的創新會(hui) 帶來哪些影響。但是,中國的國情與(yu) 國外又有所不同,中國的金融科技企業(ye) 的發展在世界處於(yu) 領先地位,因此,監管的側(ce) 重點應該不僅(jin) 是鼓勵創新而更重要的是加強風控。”田亞(ya) 非說。

  監管強化科技手段運用

  央行相關(guan) 人士還表示,安全是金融科技發展的基礎,創新是金融科技發展的動力。因此,既要釋放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的活力,又要切實提升監管效率和質量,實現創新和安全的統一。采用監管科技(RegTech)手段,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健全兼顧創新和安全的金融科技創新管理機製和風險防控體(ti) 係。

  張立鈞認為(wei) ,大部分國家的金融科技監管領域主要關(guan) 注的重點包括監管法案的簽署、新設或改組現有監管機構等。但無論是國內(nei) 還是國外,在監管科技的應用上還處於(yu) 早期階段,並沒有十分有效和成熟的模式正在應用中。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刊文指出,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都需要RegTech。在金融機構方麵,RegTech公司利用雲(yun) 計算、大數據等新興(xing) 數字技術幫助金融機構核查其是否符合反洗錢等監管政策、遵守相關(guan) 監管製度,避免由不滿足監管合規要求而帶來的巨額罰款。同時,監管機構也需要RegTech來提升自身的監管能力。

  91金融董事長許澤偉(wei) 表示,著重強調要強化RegTech應用實踐,體(ti) 現了央行當下對於(yu) 金融科技監管的思路,即防範金融科技帶來的風險的同時,運用金融科技提升監管能力。這或可視作金融監管從(cong) 以“人”為(wei) 主的行政手段監管,過渡為(wei) 以技術手段界定企業(ye) 行為(wei) 邊界的一個(ge) 信號。他說,一方麵,以技術手段對金融科技企業(ye) 進行監管,能夠更為(wei) 有效封堵以“人”為(wei) 主的行政監管造成的漏洞,迫使金融科技企業(ye) 在監管體(ti) 製內(nei) 進行創新,促進行業(ye) 合規有序發展;另一方麵,金融科技企業(ye) 也會(hui) 更為(wei) 積極地去探索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技術,努力使企業(ye) 能夠適應新的行業(ye) 趨勢。

  爆發過後行業(ye) 發展將趨平穩

  從(cong) 行業(ye) 發展角度看,金融科技在中國盡管發展迅速,但仍處起步階段。張立鈞表示,伴隨監管層對金融科技行業(ye) 監管的加強,目前部分金融科技企業(ye) 在開展的監管套利類型業(ye) 務將被進一步限製,而行業(ye) 的規範也將有利於(yu) 新興(xing) 行業(ye) 進一步向成熟方向發展。

  田亞(ya) 非也表示,2016年,中國金融科技行業(ye) 的投資額經曆了一個(ge) 爆發式的增長,不過目前這一勢頭已經有所放緩,這或許與(yu) 監管政策有一定關(guan) 係。在短期內(nei) ,行業(ye) 的發展將會(hui) 有所調整,但長期看,中國金融科技行業(ye) 發展仍具有很大空間,未來的增長將更趨於(yu) 平穩。她還表示,P2P網絡借貸是中國金融科技行業(ye) 中非常重要的一支發展力量,因此,未來,金融科技委員會(hui) 可能會(hui) 注重對P2P行業(ye) 的監管,這可能會(hui) 加速該行業(ye) 的整合。通過整合,一些小的、不符合規定的P2P公司或將消失。

  張立鈞表示,在金融科技發展中有幾個(ge) 問題需要正視,第一是目前出現的行業(ye) 無序競爭(zheng) ,這將帶來用戶對行業(ye) 喪(sang) 失信心,導致客戶流失。第二是目前大部分金融科技企業(ye) 過度關(guan) 注模式創新而非技術創新,因此中國的金融科技企業(ye) 更多的是“互聯網金融”公司而非“金融科技”公司。第三現有的金融科技創新仍然不夠,一旦出現產(chan) 品同質化和創新瓶頸,行業(ye) 利潤率下降也將阻礙行業(ye) 發展。

  許澤偉(wei) 說,從(cong) 目前行業(ye) 現狀來看,我國金融科技行業(ye) 主要是金融業(ye) 搭建在線業(ye) 務平台,利用互聯網或者移動終端的渠道來匯集海量的用戶和信息,來實現金融業(ye) 務中的資產(chan) 端、交易端、支付端、資金端的任意組合的互聯互通,所以本質上是對傳(chuan) 統金融渠道的變革,實現信息共享和業(ye) 務融合。但縱深來看,金融科技還有更為(wei) 廣闊的發展空間。金融科技應該是金融業(ye) 通過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這些新的IT技術來改變傳(chuan) 統的金融信息采集來源、風險定價(jia) 模型、投資決(jue) 策過程、信用中介角色等,以大幅提升傳(chuan) 統金融效率、解決(jue) 傳(chuan) 統金融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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