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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全公布:堵塞漏洞紮緊製度籠子

發稿時間:2017-05-04 11:53:32   來源:人民網  

  【編者按】近日,中央第十一輪巡視的對象——最高法、最高檢、中央黨(dang) 校等27個(ge) 被巡視單位黨(dang) 組織,北京、重慶、廣西、甘肅4個(ge) “回頭看”省區市,相繼曬出問題整改作業(ye) 單,接受社會(hui) 和群眾(zhong) 的監督。

  翻看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一個(ge) 非常鮮明特點就是提高政治站位、凸顯“四個(ge) 意識”。中國法學會(hui) 針對政治意識不強的問題,要求進一步增強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鑒別力,堅決(jue) 肅清周永康等人的流毒和影響。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針對“有的黨(dang) 組織生活娛樂(le) 化”的問題,成立專(zhuan) 門整改小組,對使用黨(dang) 費組織帶有娛樂(le) 性或遊覽性黨(dang) 組織活動的4名相關(guan) 責任人進行嚴(yan) 肅批評教育。

  正值換屆之年,被“回頭看”的四個(ge) 省區市在選人用人、執行換屆紀律上也下足了功夫:北京對3名非中共黨(dang) 員被列為(wei) 通州區“兩(liang) 委”委員推薦人選問題進行調查;廣西責成百色市委對涉及德保縣委原書(shu) 記謝德強買(mai) 官賣官問題的買(mai) 官人員進行嚴(yan) 肅處理;甘肅開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和跑官要官問題專(zhuan) 項整治,不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注重從(cong) 基層一線選用優(you) 秀幹部;重慶細化從(cong) “動議”到“任職”各個(ge) 環節的操作規範和辦法,嚴(yan) 格按程序、按規矩辦事。

  對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各部門都從(cong) 體(ti) 製機製上查找原因,加強監管、堵塞漏洞,紮緊製度籠子。中央電視台堅決(jue) 遏製“虛假新聞、有償(chang) 新聞、有償(chang) 不聞”;全麵整治“公信交易”,停辦年度經濟人物評選活動;對“3·15”晚會(hui) 及係列報道,堅持層層審核審定,嚴(yan) 格選題把關(guan) 。中國延安幹部學院對現有134個(ge) 教學點進行全麵自查和梳理,撤銷黃帝陵、壺口等教學點,進一步規範長線教學的管理職責和工作流程。

  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一覽表

  巡視組別

  進駐單位

  組長

  副組長

  反饋意見 整改情況

  第一組

  經濟日報社

  王懷臣

  趙春光、趙雯、

  林濤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貫徹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不到位,擔當精神不足,積極主動作為(wei) 不夠,引導經濟改革發展輿論作用發揮不夠得力,聚焦主責主業(ye) 不夠,過度追求經濟利益;重業(ye) 務輕黨(dang) 建,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規範,組織生活平淡化、隨意化,存在“好人主義(yi) ”,黨(dang) 組織建設薄弱,有的長期不換屆;執行選人用人程序和規定不嚴(yan) 格,違規提高相關(guan) 人員職級待遇,存在違規兼職、兼職取酬問題;“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dang) 治黨(dang) 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采編經營“兩(liang) 分開”不徹底,對下屬單位管理不力,一些單位和人員利用宣傳(chuan) 資源謀取不正當利益。

  中國紡織報社、中國縣域經濟報社、經濟雜誌社等3家單位領導班子召開專(zhuan) 題民主生活會(hui) ,就存在問題進行深刻反省,完善落實“兩(liang) 分開”的具體(ti) 措施。對中國紡織報社倒賣積壓服裝問題已責令整改,全部停止相關(guan) 活動。對中國縣域經濟報社違規經營的問題,已成立工作專(zhuan) 班,核查收入往來賬目、相關(guan) 合同協議及報紙版麵內(nei) 容等問題事實,對涉嫌新聞敲詐和有償(chang) 新聞的7名聘任人員收繳了記者證,予以清退。對經濟日報出版社和中國建材出版社存在買(mai) 賣書(shu) 號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明確要求兩(liang) 家出版社第一責任人負起責任。

  中國日報社

  四個(ge) 意識”淡薄,貫徹落實中央決(jue) 策部署不夠到位,編委會(hui)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不夠得力,對重要崗位和關(guan) 鍵部門人員把關(guan) 不嚴(yan) ,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國際傳(chuan) 播能力建設推進遲緩,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夠嚴(yan) ;黨(dang) 的建設缺失,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規範,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yan) 格,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力,管黨(dang) 治黨(dang) 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wei) 屢禁不止等。

  調整報社國際傳(chuan) 播能力建設領導小組,加強黨(dang) 對國際傳(chuan) 播能力建設的領導,完善對駐海外機構的管理,建立自上而下、全方位立體(ti) 化的監管體(ti) 係,提高監督檢查的覆蓋麵和力度,落實問責機製。成立專(zhuan) 項課題組,就世界媒體(ti) 發展大勢和融合發展及技術發展趨勢開展調研,為(wei) 製定完善報社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提供依據。加強“中央廚房”建設,進一步完善采編協調機製,用好全媒體(ti) 采編發係統,提升融合發展水平。

  光明日報社

  政治家辦報意識不夠強,黨(dang) 的領導弱化,編委會(hui)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不夠得力,服務黨(dang) 和國家大局不到位,報紙思想文化特色淡化,發揮黨(dang) 和政府聯係廣大知識分子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不夠,個(ge) 別宣傳(chuan) 報道存在導向偏差;黨(dang) 的建設薄弱,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不強,組織建設薄弱,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yan) ;作風建設不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等一些突出問題仍未有效解決(jue) ;“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存在利用新聞宣傳(chuan) 職務影響謀取利益問題,對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管理寬鬆軟,紀檢監督不力等。

  嚴(yan) 格執行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基本規範,堅決(jue) 抵製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培厚良好政治生態的土壤,維護黨(dang) 內(nei) 良好政治生態。編委會(hui) 嚴(yan) 格執行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基本規範,堅決(jue) 抵製和反對關(guan) 係學、“潛規則”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在報社內(nei) 部破除“小圈子”,倡導君子文化,推動風清氣正工作氛圍的形成。出台了《光明日報社黨(dang) 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製度(試行)》,正在認真抓好落實。編委會(hui) 定期專(zhuan) 題研究謀劃報社黨(dang) 建工作,編委會(hui) 成員定期聽取分管部門黨(dang) 支部專(zhuan) 題匯報,及時進行談話提醒,解決(jue) 組織生活不經常、不規範問題。

  第二組

  最高人民法院黨(dang) 組

  葉青純

  張廣誌、李旭、

  楊宏勇

  “四個(ge) 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不夠嚴(yan) ,黨(dang) 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協調推進法院係統司法體(ti) 製改革存在差距,意識形態責任製落實不夠有力;黨(dang) 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組織建設不夠規範,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嚴(yan) 格,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不強,有的黨(dang) 員領導幹部黨(dang) 的觀念淡漠,基層黨(dang) 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夠;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yan) 格,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領域存在廉潔風險等。[詳細]

  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堅持有案必查、有貪必肅,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不良反映,支持配合駐院紀檢組嚴(yan) 肅核查,依紀依規嚴(yan) 肅處理,決(jue) 不姑息。對照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召開全國法院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hui) 議,研究部署2017年人民法院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yan) 格落實《司法機關(guan) 內(nei) 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重點查處黨(dang) 的十八大以後審判執行人員以案謀私問題,特別是進行權錢交易、在辦案法官與(yu) 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的違紀案件。

  第三組

  甘肅省

  傅自應

  曹毅、邱水平、羅興(xing) 平、王新光

  貫徹“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不力,“四個(ge) 意識”不夠強,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對甘肅提出的“八個(ge) 著力”要求有差距;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強,一些領導幹部執行外出報備製度不嚴(yan) 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不到位;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責任擔當不夠,交通、民航、土地、文化等領域廉潔風險較高;存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搞團團夥(huo) 夥(huo) 、超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省直部門黨(dang) 建“燈下黑”、基層黨(dang) 組織軟弱渙散。上輪巡視指出的落實“兩(liang) 個(ge) 責任”、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等問題整改不到位。

  結合省委班子換屆工作,提前謀劃省委“兩(liang) 委”委員人選調整配備方案,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選人用人重要思想,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黨(dang) 管幹部原則,注重準確識人,注重因事擇人,注重人崗相適,注重從(cong) 基層一線選用優(you) 秀幹部,不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對市州黨(dang) 政班子中有縣區委書(shu) 記經曆、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省直部門有縣區委書(shu) 記經曆的正廳級幹部進行了摸底,為(wei) 有針對性地調整補充打好基礎。

  廣西壯族自治區

  落實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不到位,領會(hui) 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全麵,扶貧脫困存在數據失真、項目不準等問題;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yan) 格,部分市縣政治生態堪憂,落實意識形態責任製不紮實;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規範,雙重組織生活堅持得不經常,黨(dang) 建工作虛化空轉,部分基層黨(dang) 組織“兩(liang) 學一做”學習(xi) 教育走過場。上輪巡視指出的“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壓力層層遞減,國土、交通、林業(ye) 、國企等領域廉潔風險突出,群眾(zhong) 身邊腐敗多發,選人用人不嚴(yan) 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仍有發生。

  嚴(yan) 查幹部選拔“親(qin) 屬圈、地域圈”問題。全麵梳理2016年12月以來涉及“親(qin) 屬圈、地域圈”“任人唯親(qin) ”“優(you) 親(qin) 厚友”等問題線索,對舉(ju) 報問題線索進行核實或函詢,對經查屬實的領導幹部提出處理意見。督促被中央巡視組點名的有關(guan) 係統進行對照檢查,認真整改問題。區直某係統部署開展選人用人歪風邪氣苗頭問題自查自糾,出台人事調配工作暫行規定,規範本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進人標準、用人程序,對本係統內(nei) 部存在直係親(qin) 屬關(guan) 係的,調整本機關(guan) 及下級機關(guan) 領導的配偶子女崗位,對子女在下級機關(guan) 工作的本機關(guan) 處級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

  第四組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qiao) 聯合會(hui) 黨(dang) 組

  馬瑞民

  張本平、趙樹林、葛小春

  領導作用發揮不夠,結合實際貫徹落實中央重大部署存在差距,解決(jue) “機關(guan) 化”“行政化”問題不夠有力,基層僑(qiao) 聯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黨(dang) 內(nei) 生活政治性、戰鬥性不夠強,黨(dang) 建工作抓而不實,一些基層黨(dang) 組織軟弱渙散,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製度規定不嚴(yan) 格;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夠有力,管黨(dang) 治黨(dang) 存在寬鬆軟,機關(guan) 紀委“三轉”不到位,監督作用發揮不夠;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差距,會(hui) 議培訓、國內(nei) 出差、公款宴請、出國(境)團組等方麵存在違規問題等。

  嚴(yan) 把僑(qiao) 商交往關(guan) 。認真學習(x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建立“親(qin) ”“清”政商關(guan) 係的重要論述,督促全體(ti) 僑(qiao) 聯幹部在與(yu) 僑(qiao) 商交往中,嚴(yan) 格執行《中國僑(qiao) 聯與(yu) 僑(qiao) 交往有關(guan) 規定》、《中國僑(qiao) 聯嚴(yan) 禁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和與(yu) 僑(qiao) 胞交往中收受禮品禮金的規定》,適時通過黨(dang) 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強化全體(ti) 僑(qiao) 聯幹部的紀律意識。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hui) 黨(dang) 組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傳(chuan) 達學習(xi) 中央精神不及時不主動,貫徹落實中央決(jue) 策部署特別是中央群團工作會(hui) 議精神不到位,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充分;黨(dang) 的建設抓而不緊,存在虛化弱化現象,黨(dang) 組自身建設存在薄弱環節,一些基層黨(dang) 組織軟弱渙散,“三會(hui) 一課”製度落實不夠,“兩(liang) 學一做”學習(xi) 教育不深入,執行選人用人製度不嚴(yan) 格;管黨(dang) 治黨(dang) 存在寬鬆軟,“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缺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yan) 格,會(hui) 議培訓、國內(nei) 出差、公車使用、講課費等方麵存在違規問題;機關(guan) 管理鬆散、紀律鬆弛,存在廉潔風險等。

  加強機關(guan) 幹部管理。製定《全國台聯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暫行辦法》,通過提醒、函詢和誡勉等形式,把紀律挺在前麵,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堅持關(guan) 心關(guan) 愛幹部,注重平時教育培養(yang) ,促進幹部健康成長。製定《全國台聯幹部重大事項報告暫行辦法》,將重大事項報告範圍擴展至處級以下工作人員,明確報告內(nei) 容,及時掌握幹部重大事項變化情況。加強幹部管理工作,簽訂《幹部管理責任書(shu) 》,強調幹部管理層層負責,各層級行政領導要有效履行管理責任,以解決(jue) 一些領導幹部管理意識不強,一些黨(dang) 員服從(cong) 意識不強的問題。

  第五組

  中國外文局

  劉維佳

  任愛軍(jun) 、肖翔、鄧玉桂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傳(chuan) 達學習(xi) 中央精神不夠及時,局長辦公會(hui) 履行黨(dang) 委(黨(dang) 組)領導職責不夠有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主責主業(ye) 聚焦不足,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不堅決(jue) ;考核導向走偏,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現象;黨(dang) 的建設薄弱,基層黨(dang) 組織不健全,黨(dang) 員發展工作滯後,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嚴(yan) 不實;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嚴(yan) ,群眾(zhong) 滿意度不高;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對一些問題線索長期擱置,存在廉潔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四風”問題仍然存在。

  嚴(yan) 格執行《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選拔任用幹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ye) 為(wei) 上、公道正派,堅持注重實績、群眾(zhong) 公認,堅持好幹部標準,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堅決(jue) 杜絕“小圈子”,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yan) 把選任關(guan) 口,嚴(yan) 格任免程序,嚴(yan) 守工作紀律,做到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製度。

  中央編譯局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對中央精神的學習(xi) 傳(chuan) 達不及時,主責主業(ye) 不突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局長辦公會(hui) 定位不準,發揮黨(dang) 的領導作用不充分;黨(dang) 的建設薄弱,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嚴(yan) 不實,基層黨(dang) 建工作薄弱,黨(dang) 員發展工作滯後;選人用人把關(guan) 責任虛化,執行有關(guan) 規定不嚴(yan) 格,存在“小圈子”現象;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執紀問責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多有發生,“四風”問題仍然存在,存在官僚主義(yi) 、形式主義(yi) 現象,有的部門濫發津補貼;資金、資產(chan) 管理存在漏洞,存在廉潔風險。

  一是認真學習(xi) 有關(guan) “小金庫”治理的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規範有關(guan) 業(ye) 務部門的稿酬收入及發放管理。二是分類梳理參公管理以來各家期刊收取的對外合作費用,開展清理清退工作。三是認真落實我局有關(guan) 規定,清理清退借用和超過租期的周轉住房。四是進一步做好廉政風險防範工作,定期對局屬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堵塞工作漏洞。

  第六組

  中國作家協會(hui) 黨(dang) 組

  陳瑞萍

  陳毓江、黃河、

  文秋良

  “四個(ge) 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學習(xi) 貫徹中央宣傳(chuan) 思想文化工作有關(guan) 精神存在差距,對文學界政治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不夠到位;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嚴(yan) 肅,有的領導幹部黨(dang) 的觀念淡漠,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不規範,對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反映較多;“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有的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有的領導幹部存在謀私現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yan) 格,存在“機關(guan) 化”“行政化”問題等。

  修訂《中國作家協會(hui) 個(ge) 人會(hui) 員申請審批辦法》,建立主管領導責任製,建立健全專(zhuan) 家評審組成員、書(shu) 記處書(shu) 記回避製度,從(cong) 嚴(yan) 掌握、嚴(yan) 格管理領導幹部和企業(ye) 家入會(hui) ,強化紀檢監督、社會(hui) 監督、輿論監督,對群眾(zhong) 反映的問題認真核查處理。加強會(hui) 員日常監督管理,修訂《中國作家協會(hui) 個(ge) 人會(hui) 員服務管理辦法》,對發表不正當言論和作品、創作導向有偏差的會(hui) 員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完善會(hui) 員退出機製,對違法犯罪會(hui) 員按照章程規定及時取消會(hui) 籍。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hui) 黨(dang) 組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貫徹中央新聞輿論決(jue) 策部署存在差距,對新聞界政治引領作用發揮不夠,推進群團改革不夠深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不夠到位;黨(dang) 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不夠規範,選人用人把關(guan) 不嚴(yan) ;“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領導幹部存在好人主義(yi) 思想,內(nei) 部管理不夠嚴(yan) 格,新聞評獎、重大項目等方麵存在廉潔風險;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yan) 格,存在“機關(guan) 化”“行政化”等問題。

  針對“明知有的幹部年齡、學曆、工作經曆涉嫌造假,發現有的幹部檔案塗改10多處及工作經曆涉嫌造假,仍照提不誤”的問題,一是針對個(ge) 別幹部人事檔案涉嫌造假問題,在前期實地調查核實、進行組織談話的基礎上,根據《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處理辦法》,予以免職、降職處理;根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予以相應黨(dang) 紀處分。二是針對個(ge) 別幹部人事檔案塗改問題,組成調查組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對其檔案塗改情況進行甄別,並給予幹部本人責令作出檢查處理。

  第七組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dang) 組

  劉卒

  張秋生、陳方立、彭光華

  “四個(ge) 意識”需進一步增強,黨(dang) 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一些措施不夠有力,執行不夠到位。黨(dang) 的建設抓得不夠嚴(yan) 不夠實,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嚴(yan) 格。“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不夠,對一些苗頭性、傾(qing) 向性問題未能及時製止糾正。有的單位或部門管理混亂(luan) ,存在較高廉潔風險;有的幹部或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謀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存在違規兼職、領導幹部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報告不實等問題。

  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全麵徹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2014年中央通報周永康案件後,黨(dang) 組兩(liang) 次召開專(zhuan) 門會(hui) 議,並召開全院黨(dang) 員幹部大會(hui) 傳(chuan) 達通報、提出要求。在2015年初召開的民主生活會(hui) 上,黨(dang) 組和班子每位同誌都認真對照周永康案件深刻反思。巡視期間,黨(dang) 組又召開專(zhuan) 題會(hui) 議,徹底揭露周永康假忠誠不講政治、假正義(yi) 不講法治、假道德不講廉恥的真麵目,深化對周永康問題嚴(yan) 重性、危害性的認識。3月20日,再次向全國四級檢察院發出通知,推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工作向深層拓展。

  第八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hui) 黨(dang) 組

  寧延令

  薛利、

  清河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黨(dang) 的領導有所弱化,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不到位,主動對接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重大科研成果不夠。黨(dang) 的建設有所虛化,“三會(hui) 一課”製度執行不嚴(yan) 格,基層黨(dang) 組織出現軟弱渙散,黨(dang) 支部不按時換屆、流動黨(dang) 員不按規定轉黨(dang) 組織關(guan) 係問題突出。黨(dang) 管幹部不夠嚴(yan) ,違規設置非領導職務、幹部長期不交流。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失之於(yu) 寬鬆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yan) 格,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等問題依然存在。基金資助存在“人情項目”傾(qing) 向,廉潔風險較大。

  針對“2013年以來科學基金資助重點項目經費僅(jin) 占總經費7.75%、資助重大項目數量僅(jin) 占總數的0.05%”的問題,黨(dang) 組強調把握科學基金在國家創新體(ti) 係中的戰略定位,在全麵培育源頭創新能力、夯實科技基礎的同時,統籌重點領域戰略部署,增強資助計劃的係統性、協同性。在2017年資助計劃安排中,提高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的資助規模。將重點項目計劃資助數從(cong) 600個(ge) 提高至650個(ge) ,計劃資助直接費用從(cong) 17億(yi) 元提高到20億(yi) 元,增幅約18%。

  中國工程院黨(dang) 組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黨(dang) 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持續推動重大谘詢項目落地不力。黨(dang) 的建設虛化,機關(guan) 黨(dang) 建“燈下黑”,基層黨(dang) 組織軟弱渙散;黨(dang) 管幹部不夠嚴(yan) ,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違規兼職問題較突出。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失之於(yu) 寬鬆軟。一些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公務接待問題突出等。

  嚴(yan) 格管控學術活動和谘詢會(hui) 議經費使用。針對2015年國家審計署指出的“違規在五星級酒店召開會(hui) 議”、“把院士活動經費用於(yu) 音樂(le) 會(hui) 、書(shu) 畫展、租用機場貴賓室”的問題,已經進行了整改,為(wei) 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進一步製定了相關(guan) 製度,進一步嚴(yan) 格要求。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黨(dang) 委

  薛利、譚光明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黨(dang) 的領導弱化,落實中央有關(guan) 重大決(jue) 策部署不夠到位。黨(dang) 的建設虛化,理想信念教育不夠,“兩(liang) 彈一星”精神淡化,“三會(hui) 一課”等製度執行不到位,基層黨(dang) 支部工作軟弱作用發揮不力。黨(dang) 管幹部不夠嚴(yan) ,違規設置機構、設立非領導職務,黨(dang) 管人才不夠有力,中青年科技骨幹人才不足。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重點領域監管薄弱,廉潔風險較大。

  對“黨(dang) 的重大教育活動存在盲點”的問題。一是成立了專(zhuan) 門整改小組,梳理、自查、評估全院情況,並責成相關(guan) 研究所黨(dang) 委對所屬黨(dang) 支部黨(dang) 的重大教育活動存在盲點問題進行嚴(yan) 肅整改,所黨(dang) 委兩(liang) 次專(zhuan) 門召開黨(dang) 委會(hui) 研究,檢討、反思出現問題的原因,並部署專(zhuan) 項整改工作。二是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對相關(guan) 人員嚴(yan) 肅問責,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免去了其黨(dang) 支部書(shu) 記職務;對因指導、監督和檢查不到位的相關(guan) 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所黨(dang) 委向院黨(dang) 委做出深刻檢查。

  第九組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hui) 黨(dang) 組

  吳瀚飛

  張林、

  李博、

  楊春雷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黨(dang) 的領導弱化,對傳(chuan) 達學習(x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有關(guan) 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不及時;政治定位不夠準,聚焦主責主業(ye) 不突出,有些公益項目沒能形成示範效應,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充分;維護基金會(hui) 聲譽不夠,影響了公信力。黨(dang) 的規矩意識不強,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嚴(yan) 肅;黨(dang) 建工作抓而不實;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幹部群眾(zhong) 認可度不高。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夠有力,“兩(liang) 個(ge) 責任”落而不實,監督執紀偏鬆偏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yan) 格,“四風”問題依然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存在廉潔風險。

  集中整治“庸懶散”現象和形式主義(yi) 。著力解決(jue) 工作執行力差問題。工作任務實行台賬管理,建立全會(hui) 工作和部門工作兩(liang) 本賬,明確工作內(nei) 容安排、工作要求、完成時限、成果形式、責任部門、責任人,通過“建賬”-“曬賬”-“銷賬”,重點解決(jue) 落實上級部署、領導批示、部門重點工作任務不到位、作風拖遝等問題。著力解決(jue) 紀律不嚴(yan) 問題。落實“從(cong) 緊、從(cong) 嚴(yan) 、從(cong) 細”要求,嚴(yan) 格黨(dang) 員幹部日常管理監督考核,嚴(yan) 肅考勤製度,開展工作紀律檢查。

  中國紅十字會(hui) 黨(dang) 組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黨(dang) 組領導弱化,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決(jue) 策部署不到位;一度政治定位不準,責任擔當不夠,公信力建設需進一步下功夫。黨(dang) 的意識淡漠,執行黨(dang) 的規矩不嚴(yan) 格,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嚴(yan) 肅;對黨(dang) 組織建設重視不夠,黨(dang) 建工作抓得不實;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嚴(yan) ,履行“兩(liang) 個(ge) 責任”不到位,監督管理偏鬆偏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四風”依然存在等。

  成立財務谘詢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為(wei) 財務管理提供專(zhuan) 業(ye) 支持。梳理編印總會(hui) 財務工作手冊(ce) 、財務審批規程、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規程,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人員開展財務製度的學習(xi) 培訓,增強領導幹部嚴(yan) 格執行財經法規、遵守財務規章製度的自覺性。邀請審計機構每年對捐贈資金、專(zhuan) 項基金的收支情況開展審計,通過建立審計監督機製,規範資金管理。製定資金監管計劃,包括績效評價(jia) 、內(nei) 部控製基本性評價(jia) 、項目承辦單位財務工作檢查等。

  第十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dang) 組

  胡新元

  劉立憲、陳小軍(jun) 、張鳳玲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政治站位不夠高,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高端智庫建設重要指示不到位,主責主業(ye) 不聚焦,承接外部委托課題過多過亂(luan) ;黨(dang) 的意識不強,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規範,機關(guan) 黨(dang) 建工作薄弱,基層黨(dang) 組織軟弱渙散;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嚴(yan) 格,一些幹部長期不交流,違規用人等問題時有發生;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不到位,“四風”問題禁而不絕,濫發津補貼等問題突出,下屬機構打著中心“金字招牌”攬課題、拉項目,經營牟利現象普遍等。

  針對中心同一職位任職超過10年的幹部實際情況,區別黨(dang) 政管理幹部與(yu) 專(zhuan) 業(ye) 研究領域幹部,逐人研究提出整改意見。研究製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dang) 組管理幹部(人員)交流(輪崗)辦法》,使交流或輪崗有規可依。加強對幹部兼職的管理,完善兼職管理製度。清理未履行報批程序的兼職。中心人事局梳理分析了未經報批的在企業(ye) 及社團兼職幹部(人員)名單,逐人通知,要求其對未經報批、符合兼職政策法規的,嚴(yan) 格履行報告、審批程序,對不符合兼職政策規定的,盡快辭去兼職,將辭職報告抄送給人事局備查。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hui) 黨(dang) 組

  “四個(ge) 意識”不夠牢固,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殘疾人工作重要指示開拓性不強、措施抓得不實,統籌推動中央助殘政策落地不到位;機關(guan) 黨(dang) 建工作薄弱,基層黨(dang) 組織軟弱渙散,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規範,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規範,出國(境)管理不嚴(yan) 格;層層落實主體(ti) 責任不到位,“四風”問題禁而不絕,機關(guan) 化、官僚化問題依然存在;一些下屬單位依仗機關(guan) 資源搞副業(ye) ,服務職能弱化,廉潔風險較大。

  在克服不同程度存在的機關(guan) 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le) 化傾(qing) 向上下大氣力, 進一步樹立用殘疾人滿意不滿意、高興(xing) 不高興(xing) 、擁護不擁護、答應不答應來檢驗工作成效的觀念。實施新修訂的《殘疾人體(ti) 育國際賽事獎金申報核發工作管理辦法》,確保獎金按時發放。北京按摩醫院本著重實用、可操作、院科兩(liang) 級分層管理原則,對已製定製度辦法進行全麵梳理,針對不同崗位確定應知應會(hui) 的製度,方便職工學習(xi) 掌握。

  第十一組

  北京市

  徐令義(yi)

  劉安成、盧保民、於(yu) 柯超、李述永

  黨(dang) 的領導弱化,貫徹“看北京首先從(cong) 政治上看”的要求不到位,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2014年2月26日視察北京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不紮實。政治站位不高,擔當意識不夠強。呂錫文案件後續處理工作不及時,開展警示教育不夠。黨(dang) 管幹部不嚴(yan) 實,一些幹部“帶病提拔”。黨(dang) 建工作薄弱,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嚴(yan) 肅,“兩(liang) 新”組織、農(nong) 村、國企等基層黨(dang) 建工作抓而不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研究具有北京特點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深,存在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等問題。上輪巡視提出的“小官巨腐”、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仍有發生。

  對巡視組指出的某已被立案副區長作為(wei) 換屆繼續提名人選問題,嚴(yan) 格依紀依規作出處理,給予該副區長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正按程序進行組織調整工作。嚴(yan) 格落實《關(guan) 於(yu)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化“凡提四必”意識,堅持紀檢部門不反饋意見不上會(hui) 討論。對巡視組指出的某已被立案副區長作為(wei) 換屆繼續提名人選問題,嚴(yan) 格依紀依規作出處理,給予該副區長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正按程序進行組織調整工作。嚴(yan) 格落實《關(guan) 於(yu)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化“凡提四必”意識,堅持紀檢部門不反饋意見不上會(hui) 討論。成立專(zhuan) 項調查組,對3名非中共黨(dang) 員被列為(wei) 通州區“兩(liang) 委”委員推薦人選問題進行調查。

  重慶市

  黨(dang) 的領導弱化,擔當意識不強,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有差距,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有偏差,選人用人把關(guan) 不嚴(yan) ,一些幹部“帶病提拔”。黨(dang) 的建設缺失,市委以上率下抓得不夠“嚴(yan) ”,黨(dang) 口部門和區縣黨(dang) 委抓得不夠“專(zhuan) ”,基層黨(dang) 組織抓得不夠“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突出,一些領導幹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上輪巡視發現的一些重點問題整改不到位,清除“薄、王”思想遺毒不徹底,國企腐敗形勢依然嚴(yan) 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沒有得到有效遏製。

  規範選拔任用程序。一是細化從(cong) “動議”到“任職”各個(ge) 環節的操作規範和辦法,嚴(yan) 格按程序、按規矩辦事。二是研究製定《平級重用市管幹部界定範圍》,進一步細化民主推薦的範圍及程序,對區縣長轉任黨(dang) 委書(shu) 記、副區縣長轉任黨(dang) 委常委等平級轉任重要崗位情形,一律進行民主推薦,並固化為(wei) 工作流程。三是製定《重慶市黨(dang) 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對提請常委會(hui) 審議的幹部選任事項進行規範紀實,對各地各部門幹部選任全程紀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全程紀實、全程留痕。四是堅持幹部選任方案預審和超配事項報告製度,嚴(yan) 格按職數管理相關(guan) 規定配備幹部。

  第十二組

  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武在平

  李學東(dong) 、孫光奇、胡冬梅

  機關(guan) 黨(dang) 委作用弱化,“三會(hui) 一課”等製度執行不到位;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存在違規兼職、幹部檔案材料缺失等問題。“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不嚴(yan) ;公款旅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後勤管理和物資采購監管不力,廉潔風險較大;科研項目管理不完善,經費使用違規問題較多;委托培訓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糾正違規兼職、違規設立機構問題。清理違規兼職。製定《領導幹部社會(hui) 團體(ti) 兼職管理辦法》,對兼職條件、審核程序、備案手續等作出明確規定。對領導幹部兼職情況進行全麵清查,5名現職領導幹部中,已有4人辭去相關(guan) 職務。因工作需要,對1名領導幹部兼任職務按規定向中央組織部報批。

  中國井岡(gang) 山幹部學院

  黨(dang) 的領導弱化,落實“黨(dang) 校姓黨(dang) ”要求有待加強,教學與(yu) 科研存在脫節現象;領導班子發揮核心作用不夠,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不到位,對授課內(nei) 容把關(guan) 不嚴(yan) 。領導班子對黨(dang) 建工作重視不夠,機關(guan) 黨(dang) 委作用虛化,基層黨(dang) 組織工作薄弱,“三會(hui) 一課”製度執行不到位;選人用人不規範,有的檔案材料缺失。“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不力,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不嚴(yan) ;存在公款送禮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存在利用培訓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科研管理不規範,經費使用違規問題較多;項目建設存在廉潔風險。

  針對“學院對外承辦委托班次占所有班次70%,占用大量辦學資源,影響調訓班教學質量”問題。通過反思,我們(men) 認識到高質量完成中央組織部下達的培訓計劃,是學院首要的政治任務。為(wei) 使教職工有更多的精力投於(yu) 教學科研,嚴(yan) 格按照學院委托班次的相關(guan) 規定,優(you) 化委托辦班單位和學員結構,提高委托辦班單位和參訓學員層級,嚴(yan) 格控製和壓縮委托培訓規模。針對“學院黨(dang) 員幹部、教師對黨(dang) 的基本知識掌握不夠全麵”問題。一是推進“兩(liang) 學一做”學習(xi) 教育製度化常態化,定期組織黨(dang) 的基本知識測試,以考促學,確保學習(xi) 效果。

  中國浦東(dong) 幹部學院

  黨(dang) 的領導弱化,落實“黨(dang) 校姓黨(dang) ”要求有待加強,黨(dang) 性教育不夠突出;領導班子發揮核心作用不夠,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不到位,政治敏感性需要加強。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嚴(yan) 肅,黨(dang) 建工作薄弱,基層黨(dang) 組織存在違規違紀問題;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存在違規兼職取酬、幹部檔案材料缺失等問題。主體(ti) 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責任缺失;存在公款旅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科研經費使用問題較多,存在利用教學資源牟利問題,後勤監管漏洞較大,鋪張浪費問題較突出。

  一是嚴(yan) 格執行國家有關(guan) 製度規定,進一步規範科研經費管理。對2013年以來多個(ge) 課題經費存在明顯違規報銷問題進行核查,責成有關(guan) 人員退回違規款項。修訂《關(guan) 於(yu) 執行〈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實施辦法》《橫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設立科研經費報銷管理崗,從(cong) 嚴(yan) 管理課題經費使用,堅決(jue) 消除科研經費使用上的不規範問題。二是健全教學資源管理機製,堵塞製度漏洞。落實《教室資源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院外會(hui) 議和重大活動的管理辦法(試行)》,從(cong) 審批流程上加強對後勤出租場地的把關(guan) 和審核。

  第十三組

  國家行政學院黨(dang) 委

  朱保成

  王海沙、李曉超、歐陽衛民

  “四個(ge) 意識”不夠強,結合學院實際貫徹落實中央決(jue) 策部署有差距;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夠嚴(yan) ,對陣地管控不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一些教師對主業(ye) 不夠專(zhuan) 注。黨(dang) 的建設比較薄弱,“燈下黑”問題較突出;執行黨(dang) 的組織生活製度不嚴(yan) 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嚴(yan) 格。管院治院失之於(yu) 寬鬆軟,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沒有壓實,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等。

  針對存在的“工作標準不高、滿足於(yu) 不出事”的問題,黨(dang) 委結合推進“兩(liang) 學一做”常態化製度化,在教職工中開展了崗位履職“三查”:一查崗位職責是什麽(me) ,二查履職盡責怎麽(me) 樣,三查如何更好履職盡責,在推動學做結合上下真功夫、實功夫。以實施“教學和智庫創新工程”為(wei) 抓手,推動教職工改革創新、敢於(yu) 擔當,紮實落實質量立院戰略,鼓勵出精品、創品牌。進一步加強督查督辦,建立了督查台賬和月通報製度,確保重要事項件件有落實。

  中央黨(dang) 校

  陣地、熔爐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未能全麵將黨(dang) 校姓黨(dang) 貫穿於(yu) 一切辦學活動中,結合實際貫徹中央有關(guan) 黨(dang) 校工作部署有差距。對課堂、論壇、網站等陣地管控不夠有力。校風學風不夠紮實,部分教師對主業(ye) 主責不夠上心,“名師、大家”少,學員培訓效果有待提高。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嚴(yan) 肅性不夠強,基層黨(dang) 建和學員黨(dang) 建工作比較薄弱。執行選人用人製度不夠嚴(yan) 格。“兩(liang) 個(ge) 責任”落實未到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

  整頓學校業(ye) 務主管的社會(hui) 團體(ti) 。督促中國馬克思主義(yi) 研究基金會(hui) 和中國科學社會(hui) 主義(yi) 學會(hui) 等5個(ge) 社會(hui) 團體(ti) 進行自查,要求對存在的有些活動沒有報批、換屆不及時、違規辦班、拉橫向課題、開展商業(ye) 化合作、聘用人員管理失控、違反財務製度、黨(dang) 組織建設不規範等問題立即進行糾正,防範各類風險。重點整頓中國領導科學研究會(hui) ,收回撤銷的直屬部門公章。

  第十四組

  中央電視台分黨(dang) 組

  陶治國

  丁伯東(dong) 、丁國光、盛勇強

  黨(dang) 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好,有的領導幹部政治擔當不足,推進媒體(ti) 融合不夠有力;有的黨(dang) 員幹部不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dang) 建工作不嚴(yan) 不實,隊伍管理不夠嚴(yan) 格,選人用人尚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主體(ti) 責任履行不夠到位,監督執紀存在寬鬆軟現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有的領域存在廉潔風險。

  開展“靠台吃台”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堅決(jue) 遏製廣告經營領域利益輸送。優(you) 化廣告經營業(ye) 務流程,明確廣告審查標準,嚴(yan) 格遵守“三重一大”製度,突出全流程閉環管理。加強廣告經營內(nei) 控建設,建立“製度、流程、係統”三位一體(ti) 管控模式的廣告收入內(nei) 控方案,製訂實施廣告經營、植入式廣告等管理規定。以品牌宣傳(chuan) 、廣告代理等領域為(wei) 重點,組織全麵排查廉政風險點,建立風險防控機製,紮緊製度的籠子。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分黨(dang) 組

  黨(dang) 的領導不夠有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存在薄弱環節,對有的節目政治把關(guan) 不嚴(yan) 。黨(dang) 的喉舌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改革創新缺乏擔當意識,推進媒體(ti) 融合滯後。黨(dang) 建工作比較薄弱,幹部選拔任用不夠規範,隊伍管理不夠嚴(yan) 格。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意識不夠強,監督執紀失之於(yu) 寬鬆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廉潔風險防控不到位。

  從(cong) 嚴(yan) 規範財經管理製度,強化財經紀律執行監督。梳理和清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點,加強部門製約,築牢製度防線。修訂了《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財務報銷規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其他收入管理辦法》等規定,防止套取資金。針對風險點,已製定部分專(zhuan) 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監管。對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負責人將進行財務規章製度及紀律培訓,提升業(ye) 務能力,強化責任意識。從(cong) 嚴(yan) 規範權力運行,嚴(yan) 格禁止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五組

  中央文獻研究室

  楊文明

  董涵英、劉長春、程繼斌

  黨(dang) 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落實中央有關(guan) 決(jue) 策部署不夠到位,履行職能不夠全麵,與(yu) 中央要求存在差距。黨(dang) 的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不夠嚴(yan) 格,黨(dang) 性教育不深入;基層黨(dang) 組織換屆不及時。幹部選拔管理不夠規範。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夠有力,監督執紀偏鬆偏軟,抓早抓小不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出國(境)經費管控不嚴(yan) ,稿酬和外審稿費管理存在廉潔風險等。

  按照整改清單從(cong) 嚴(yan) 從(cong) 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室委會(hui) 認真研究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逐項逐段逐句進行分析,把需要整改的3個(ge) 方麵、9大項、28條問題進行細化,提出具體(ti) 整改措施,一一建立工作台賬,製定了《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發現問題整改任務和責任清單》,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整改新製定的製度性文件清單》《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整改修訂的製度性文件清單》《中央文獻研究室巡視整改撰寫(xie) 的報告、方案等說明性文件清單》。

  中國法學會(hui) 黨(dang) 組

  黨(dang) 的領導弱化,結合自身職能落實中央決(jue) 策部署比較欠缺;政治意識不夠強,履職盡責擔當不足,意識形態工作機製不健全;一些部門和單位存在趨利化傾(qing) 向,對所屬研究會(hui) 監管不嚴(yan) 。對基層黨(dang) 建和係統黨(dang) 建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抓的不實,開展黨(dang) 的組織生活不嚴(yan) 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和“三會(hui) 一課”製度不到位。幹部選拔管理不夠規範,存在違規兼職取酬等問題。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出國(境)團組和經費管理不嚴(yan) 格,專(zhuan) 項經費使用和課題立項存在廉潔風險。

  黨(dang) 組起草了《中國法學會(hui) 黨(dang) 組抓基層黨(dang) 建工作責任製實施辦法》,切實加強對法學會(hui) 係統黨(dang) 建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管黨(dang) 治黨(dang) 的主體(ti) 責任。提出要牢固樹立抓黨(dang) 建就是最大政績的理念,堅決(jue) 糾正重業(ye) 務輕黨(dang) 建傾(qing) 向。嚴(yan) 格督促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將黨(dang) 建工作與(yu) 業(ye) 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做到“兩(liang) 手抓,兩(liang) 手硬”,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帶好隊伍。調整黨(dang) 組成員分工,充實機關(guan) 黨(dang) 委力量,擬成立中國法學會(hui) 研究會(hui) 聯合黨(dang) 委,切實加強對研究會(hui) 黨(dang) 組織建設和黨(dang) 建工作的領導和工作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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