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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

發稿時間:2017-04-25 14:02:12   來源:光明日報  

  曾經罵名遠揚的“鳳姐”最近又回到了公眾(zhong) 視野。她成功地殺了一個(ge) “回馬槍”,在公眾(zhong) 號上傳(chuan) 授自己的奮鬥經驗,講述心路曆程,傳(chuan) 奇的經曆讓她迅速俘獲了大量粉絲(si) 。她也憑此從(cong) 一個(ge) “倚醜(chou) 賣醜(chou) ”的人物,一轉成為(wei) “勵誌一姐”“平民偶像”。然而,事情很快出現反轉。隨著那篇“勵誌文”閱讀量超過320萬(wan) 人次、打賞超過20多萬(wan) 元,“團隊運營說”“策劃說”的質疑聲四起,鳳姐的公號隨即因涉嫌欺詐被封。

  其實,這樣的事情已不鮮見。不久前,一篇名為(wei) 《羅一笑,你給我站住》的文章在朋友圈廣為(wei) 傳(chuan) 播。無數讀者為(wei) 之落淚並為(wei) 那個(ge) 名叫羅一笑的孩子捐款。可後來證明,一些事實與(yu) 作者所述並不完全相符,同時文章中夾雜著精心策劃的營銷。類似的事件提醒我們(men) ,自媒體(ti) 盡管發展得如火如荼,但其問題也不容忽視。

  自媒體(ti) 為(wei) 寫(xie) 作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舞台和超低門檻。寫(xie) 作者不必拘泥於(yu) 傳(chuan) 統寫(xie) 作方式,可以任意發揮。可以戲謔,可以煽情,可以犀利,也可以打雞血,能演苦情戲,也能扮演瑪麗(li) 蘇。靈活的寫(xie) 作方式,自由的語言運用衝(chong) 擊著讀者的閱讀體(ti) 驗。這種由私人化和親(qin) 切感而來的共鳴體(ti) 驗,讓讀者不禁點擊轉發。然而,龐大閱讀量的背後有時是作者的不擇手段,比如肆意編造虛假信息甚至傳(chuan) 播謠言。讀者往往在對文章內(nei) 容的深信不疑中,被綁架和利用,成為(wei) 增加文章閱讀量和轉發量的幫手。

  波茲(zi) 曼在《娛樂(le) 至死》中指出,快速切換的災難事件新聞會(hui) 使人對人類的災難麻痹。事實上,反複出現的對讀者感情的消費和欺騙更容易使讀者麻痹。從(cong) “羅爾事件”到“鳳姐事件”,讀者的關(guan) 注、轉發乃至打賞,皆源於(yu) 他們(men) 的關(guan) 心和信任。可就是在這種關(guan) 注、轉發和打賞中,公眾(zhong) 的感情一再被利用,信任一再被消費。久而久之,參與(yu) 其中的閱讀者、傳(chuan) 播者對於(yu) 此類信息會(hui) 產(chan) 生“免疫力”,最終會(hui) 瓦解社會(hui) 信任體(ti) 係,正確的價(jia) 值觀也會(hui) 受到侵蝕。

  目前,我國微信注冊(ce) 用戶已超過9億(yi) ,網民總數也超過7億(yi) 。相比啟蒙,更重要的是對自媒體(ti) 的監管要跟上時代。自媒體(ti) 發展得很快,相關(guan) 法律法規也要盡早建立和完善。這些法律法規的中心目標就一個(ge) ,要讓傳(chuan) 播者敬畏指尖上的力量。互聯網世界中也需要遵守規則,如果傳(chuan) 播謠言,如果對一些產(chan) 品、單位構成了利益侵害,對大眾(zhong) 的信任進行過度透支,需要負法律責任,嚴(yan) 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寫(xie) 作的方式和手法固然可以千變萬(wan) 化,然而文以載道的宗旨卻不應動搖。無論什麽(me) 樣的平台,都不該成為(wei) 虛假信息甚至謠言散播的舞台,無論什麽(me) 樣風格的語言都不該成為(wei) 騙人的謊言。自媒體(ti) 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早已不再是鎖在抽屜裏的日記本,而成為(wei) 影響力巨大的公共平台,因此自媒體(ti) 的使用者要愛惜自己的羽毛,慎用自己的影響力。

  最後要說的是,網民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養(yang) ,提高對虛假信息的辨別力,不信謠,不傳(chuan) 謠,自覺抵製虛假信息。隻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營造一個(ge) 幹淨、健康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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