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幹部必須過好這種“雙重生活”
發稿時間:2017-04-13 16:10:06 來源:黨(dang) 建網微平台
中央辦公廳不久前印發了《關(guan) 於(yu) 推進“兩(liang) 學一做”學習(xi) 教育常態化製度化的意見》,再次明確要求嚴(yan) 格和規範雙重組織生活製度。據前不久十八屆中央第十一輪巡視反饋的情況,落實雙重組織生活“不到位”或“堅持不經常”,是中央巡視組在幾家單位查找出來的問題之一。
1.雙重組織生活,究竟是怎樣一種“生活”?
黨(dang) 章第一章第八條規定,“每個(ge) 黨(dang) 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dang) 的一個(ge) 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dang) 的組織生活,接受黨(dang) 內(nei) 外群眾(zhong) 的監督。黨(dang) 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dang) 委、黨(dang) 組的民主生活會(hui) 。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dang) 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dang) 內(nei) 外群眾(zhong) 監督的特殊黨(dang) 員。”
把這段話“翻譯”一下,意思就是:黨(dang) 員領導幹部必須過雙重組織生活,既要認真參加黨(dang) 委、黨(dang) 組的民主生活會(hui) ,又要以普通黨(dang) 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hui) 。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通過的幾部黨(dang) 內(nei) 法規,都強調了對黨(dang) 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規定——
《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規定:“每個(ge) 黨(dang) 員無論職務高低,都要參加黨(dang) 的組織生活”“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dang) 員身份參加所在黨(dang) 支部或黨(dang) 小組的組織生活”;《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內(nei) 監督條例》第十四條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員“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
《關(guan) 於(yu) 推進“兩(liang) 學一做”學習(xi) 教育常態化製度化的意見》要求,“注重以上率下,嚴(yan) 格和規範雙重組織生活製度,充分發揮領導機關(guan) 、領導幹部帶頭示範作用,防止‘燈下黑’”。
2.不過這種“生活”,就容易脫離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以普通黨(dang) 員身份參加所在中辦機關(guan) 黨(dang) 委直屬黨(dang) 支部的組織生活會(hui) 時說過這樣一席話:“參加支部生活會(hui) ,我們(men) 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員,這也是作為(wei) 共產(chan) 黨(dang) 員應盡的義(yi) 務。共產(chan) 黨(dang) 員這個(ge) 稱號,是一個(ge) 組織稱號,在組織裏的人,就要過組織生活,不參加組織活動的人,也就脫離黨(dang) 了。”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黨(dang) 員領導幹部不願意參加或者不能以正確態度參加組織生活,結果怎樣呢?
趙建明,原任安徽省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黨(dang) 委副書(shu) 記、紀委書(shu) 記。他16歲進入馬鞍工作,19歲入黨(dang) ,28歲走上處級崗位,43歲成為(wei) 馬鞍高層領導。這樣一個(ge) 幹部,最終卻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
被立案調查後,他在懺悔錄中這樣剖析——
“近些年來,我對自己在各方麵的要求開始放鬆,平時很少參加所在黨(dang) 小組、黨(dang) 支部的組織生活,十多年來隻參加過幾次組織生活。”
“我總認為(wei) ,自己已經是一名主要領導,不需要再以普通黨(dang) 員的身份參加基層黨(dang) 組織的生活。”
……
從(cong) 這些落馬後的懺悔中得出一個(ge) 令人警醒的結論是:不參加組織生活,就容易脫離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這樣其實是在耽誤自己,最終傷(shang) 害的是黨(dang) 的事業(ye) 。
在黨(dang) 的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第二次全體(ti) 會(hui) 議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說:“黨(dang) 的組織生活是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重要內(nei) 容和載體(ti) ,是黨(dang) 組織對黨(dang) 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一個(ge) 班子強不強、有沒有戰鬥力,同有沒有嚴(yan) 肅認真的組織生活密切相關(guan) 。”
3.過沒過雙重組織生活,中央巡視組要重點檢查
巡視是政治巡視。被巡視單位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幹部是否嚴(yan) 格黨(dang) 的組織生活,認真落實“三會(hui) 一課”、雙重組織生活會(hui) 等製度,是政治巡視重點檢查的內(nei) 容之一。
2016年11月,中央紀委秘書(shu) 長、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楊曉超同誌在《提高巡視政治站位 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署名文章中“劃出重點”:巡視“要對照黨(dang) 章規定和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準則,重點檢查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幹部……是否嚴(yan) 格黨(dang) 的組織生活,認真落實‘三會(hui) 一課’、雙重組織生活會(hui) 、民主評議黨(dang) 員、談心談話等製度,切實增強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
翻一翻最近幾輪中央巡視反饋、整改等方麵的信息,有關(guan) “雙重組織生活”的內(nei) 容很多。不少單位都查擺了問題,有的直言“黨(dang) 組成員很少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有的單位部黨(dang) 組成員還“對很少參加所在黨(dang) 支部活動問題作了深刻檢查”。在狠抓整改方麵,被巡視單位也拿出了實實在在的舉(ju) 措。
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黨(dang) 各級組織和全體(ti) 黨(dang) 員、幹部都按照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準則和黨(dang) 的各項規定辦事。過好雙重組織生活,黨(dang) 員領導幹部不能有“例外”。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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