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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恢複自主自願生育的常態

發稿時間:2017-04-10 13:00:28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穆光宗

  根據《“十三五”全國計劃生育事業(ye) 發展規劃》,到2020年全國總人口要達到14.2億(yi) 人左右,年均自然增長率在6‰左右,總和生育率提高到1.8左右。要實現這些目標實在是任重而道遠。

  有跡象表明,中國人口生育政策調整的最佳機遇期已經失去。一是生育的母體(ti) 人口明顯減少。處在黃金生育年齡段的女性人數已經大大減少。20歲至34歲女性人口數量已經從(cong) 峰值年2000年的1.66億(yi) 減少到2010年的1.61億(yi) 。我國15歲至49歲育齡婦女總量2015年為(wei) 3.63億(yi) 人,2020年將下降到3.34億(yi) 人,2025年將進一步下降到3.11億(yi) 人,十年減少5200萬(wan) 。二是低生育意願-高生育成本很難改變。“80後”第一代獨生子女已經成為(wei) 目前的生育主體(ti) 。低生育文化已經形成強大的低生育自我強化的機製和慣性,獨生子女更容易接受獨生子女生育文化。與(yu) 此同時,在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變遷的雙重推動下,現代化因素形塑了低生育格局,不斷推高的養(yang) 育成本,讓不少一孩家庭止步於(yu) 二孩生育的“機會(hui) 門”前。三是低生育率伴隨著低出生量,中國進入了雙低的低生育困境。四是不管如何規劃和預測,中國人口雪崩趨勢難以逆轉。

  鑒於(yu) 中國人口的大勢如此,所以鼓勵生育的做法都值得鼓勵。在2017年3月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代表們(men) 就生育政策配套問題持續發聲,提出了一些耳目一新甚至振聾發聵的建議。例如,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於(yu) 2012年之後再提“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至18周歲”的建議,引發關(guan) 注。我認為(wei) ,適當降低婚齡,鼓勵生育,適時恢複自主自願生育的常態,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鼓勵生育,降低婚齡有利無弊。從(cong) 法律角度說,18周歲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他們(men) 擁有很多法定權利,唯獨不能擁有婚配的法定權利,意味著18歲的成年人並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wei) 能力,這在邏輯上是不自洽的,在法律體(ti) 係上亦不完整。

  其次,有人文關(guan) 懷的製度才能體(ti) 現出生育友好。目前青少年性年齡性行為(wei) 普遍提前,選擇婚前同居現象普遍,青少年未婚先孕現象屢見不鮮,人工流產(chan) 低齡化趨勢有目共睹。降低婚齡可以降低少女人工引流產(chan) 比例,尊重和保護生命。降低法定婚齡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婚內(nei) 生育率和合法生育率,對於(yu) 實現1.8的適度生育率會(hui) 有所助益。

  再次,降低婚齡並不意味著提倡早婚早育。近年來,我國平均初婚年齡明顯上升,從(cong) 1990年的22.79歲上升到2010年的24.85歲,其中女性從(cong) 22.02歲上升到23.89歲。2015年平均婚齡進一步提高到26歲。據了解,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德國等國法定婚齡是18周歲,荷蘭(lan) 、韓國、日本等國法定婚齡則是男18周歲、女16周歲。從(cong) 以人為(wei) 本的文明潮流來看,與(yu) 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確實也有降低的空間和必要。

  說到底,國家需要進一步推進低生育時代人口政策的全方位改革,適時恢複自由自主自願生育的人口常態,而不能滿足於(yu) 枝節性無關(guan) 宏旨的小改良,否則中國隻會(hui) 更加坐失良機,離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漸行漸遠。(作者為(wei) 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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