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國的產業政策之爭
發稿時間:2017-04-05 11:19:04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鬆野豐(feng)
中國與(yu) 其他新興(xing) 國家發展迅速,世界經濟秩序和結構正發生著重大變化,為(wei) 了保護國家的社會(hui) 穩定與(yu) 國家利益,政府職能是非常重要的。
中國圍繞政府出台的“產(chan) 業(ye) 政策”引發了爭(zheng) 論。爭(zheng) 論的主角是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名譽院長林毅夫與(yu) 北京大學教授張維迎。
兩(liang) 人之前也曾針對政府的政策反複爭(zheng) 論,據說這是第三次。第一次是1995年左右關(guan) 於(yu) 國有企業(ye) 改革的爭(zheng) 論,第二次是2004年左右關(guan) 於(yu) 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是後發優(you) 勢還是後發劣勢等論點展開爭(zheng) 論。而此次爭(zheng) 論的焦點是政府的產(chan) 業(ye) 政策的效果。
林毅夫認為(wei) ,政府適當地幹預才能引導經濟向正確的方向發展,而張維迎主張,政府應該盡量減少對市場的幹預,將政府職能限製在完善市場環境、製定法律及保護知識產(chan) 權方麵。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公布了全麵深化改革的336項任務,其中的一個(ge) 主題是“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該項措施的主旨是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幹預,發揮市場機製。但之後中國經曆了明顯的經濟減速,因此對於(yu) 政府對市場的幹預程度也出現了各種意見。
林毅夫分析了過去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模式,並主張成功的發達國家都是政府對產(chan) 業(ye) 的基礎設施部分進行了先行投資。而張維迎表示,以前的發達國家也存在結構不合理和設備過剩等失敗案例,多數是因為(wei) 政府多餘(yu) 的產(chan) 業(ye) 政策而導致的。
此外,對於(yu) 政府產(chan) 業(ye) 政策沒有發揮作用的原因,林毅夫指出,是政府執行力欠缺、為(wei) 發展先進技術製定過高目標等,張維迎則認為(wei) ,這是因為(wei) 政府的政策偏向權力的利益化,從(cong) 而導致了企業(ye) 蜂擁而上。例如,最近中國的新能源汽車領域就呈現出為(wei) 了獲取財政補貼而粗製濫造的狀態。張維迎斥責道,就像不可能有正確的計劃經濟一樣,正確的產(chan) 業(ye) 政策過去沒有過、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hui) 有。
在政府的財政補貼政策方麵,兩(liang) 人意見也存在分歧。林毅夫認為(wei) ,政府的財政補貼對解決(jue) 基礎設施設備和勞動力供給等問題極其有效,但張維迎則主張,政府的財政補貼會(hui) 給市場開拓者帶來某種滿足感,從(cong) 而影響創新能力的發揮。另外,林毅夫表示,政府保護先行者和支援企業(ye) 獲取知識產(chan) 權是產(chan) 業(ye) 政策的優(you) 勢,而張維迎指出,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力的主體(ti) 是企業(ye) 和個(ge) 人,與(yu) 國家政策無關(guan) 。
實際上,產(chan) 業(ye) 政策這一詞語並沒有明確的定義(yi) 。這個(ge) 詞是在20世紀80年代對日本經濟發展模式進行說明時開始使用的。據說它起源於(yu) 1979年的OECD(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會(hui) 議上,日本通商產(chan) 業(ye) 省的大慈彌事務次官初次使用,之後的OECD出版物《IndustrialPolicyofJapan》中開始使用此詞。
一般而言,經濟政策是以調整經濟的需求側(ce) ,即宏觀調控政策為(wei) 基礎,許多國家通過宏觀政策將經濟指標控製在某個(ge) 期望的水平,防止出現經濟蕭條,實現充分就業(ye) 和物價(jia) 穩定。
但另一方麵,僅(jin) 靠宏觀政策無法調控市場的過度競爭(zheng) 及其帶來的社會(hui) 不安,為(wei) 了防止這些問題,調整經濟的供給側(ce) ,即“微觀政策”就變得很重要。在資本主義(yi) 國家,微觀政策主要由對每個(ge) 產(chan) 業(ye) 的管製、征稅、補貼等方麵構成。在20世紀60—80年代,日本通商產(chan) 業(ye) 省(現經濟產(chan) 業(ye) 省)有組織地實施了這些政策,所以當時日本政府所采取的微觀政策也被稱為(wei) “產(chan) 業(ye) 政策”。
那麽(me) 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到底是否需要“產(chan) 業(ye) 政策”呢?實際上,這方麵的爭(zheng) 論對我們(men) 日本人而言是“曾經走過的路”。由於(yu) 20世紀60—80年代日本通商產(chan) 業(ye) 省的產(chan) 業(ye) 政策影響巨大,所以當時不僅(jin) 是日本,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員都對這些政策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但對這些政策的有效性則是毀譽參半的。
東(dong) 京大學的三輪芳朗教授與(yu) 美國哈佛大學的J.MarkRamseyer教授在其著作《產(chan) 業(ye) 政策論的誤解》中反駁稱,戰後的日本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實現經濟發展的,這種普遍性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錯誤理解。此外也有不少其他研究人員對當時日本政府的產(chan) 業(ye) 政策的效果持懷疑態度。當時,日本政府與(yu) 業(ye) 界積極進行信息共享,采取排他性的保護政策,美國商務部曾指責此種做法違背世界的市場經濟,揶揄日本為(wei) “日本株式會(hui) 社”。
然而筆者認為(wei) ,20世紀60—80年代日本所采取的一係列產(chan) 業(ye) 政策是日本經濟成功的原因,這一點沒錯。現在,中國與(yu) 其他新興(xing) 國家發展迅速,世界經濟秩序和結構正發生著重大變化,為(wei) 了保護國家的社會(hui) 穩定與(yu) 國家利益,政府職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對於(yu) 像中國這樣政府介入度較高的經濟體(ti) 製國家,20世紀60—80年代曾風靡一時的日本產(chan) 業(ye) 政策雖然屬於(yu) 過去的政策範疇,但還會(hui) 有非常多值得參考的地方。有興(xing) 趣的各位可以閱讀筆者的拙作《借鑒與(yu) 轉型—中日產(chan) 業(ye) 政策比較研究》。
(作者係清華大學·野村綜研中國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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