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可拿1元年薪避稅 個稅改革該給誰減負?
發稿時間:2017-03-27 10:04:48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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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ge) 人所得稅改革涉及千家萬(wan) 戶,關(guan) 係百姓切身利益,曆來都是熱門話題。今年兩(liang) 會(hui) 期間,“個(ge) 稅如何改革”再度成為(wei) 代表委員和社會(hui) 各方熱議的焦點。未來個(ge) 稅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什麽(me) ?免征額會(hui) 不會(hui) 提高?哪些人的個(ge) 稅負擔會(hui) 減少?近日,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工薪所得最高一檔稅率要下調嗎?
年應納稅所得96萬(wan) 元以上,才有“資格”按45%最高稅率繳稅。下調這檔稅率,未必能解決(jue) 富人“一元年薪”問題
“當前,個(ge) 人所得稅最突出的問題是,工薪所得實行45%的最高邊際稅率,看起來稅率高,實際上收不到稅。”兩(liang) 會(hui) 期間,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提出,應該將個(ge) 稅最高邊際稅率從(cong) 45%降至25%,以降低高薪者、中等收入者稅負,營造有利於(yu) 創新的環境。
黃奇帆認為(wei) ,個(ge) 稅稅率過高,會(hui) 導致兩(liang) 方麵問題:一是一些企業(ye) 會(hui) 把高管的工資放到香港、新加坡等地發放,享受當地較低的個(ge) 稅稅率;二是部分私營企業(ye) 主以不拿工資或“一元年薪”來避稅,並把個(ge) 人開銷算在了企業(ye) 的費用上。而降低稅率,既有利於(yu) 聚集人才,也有利於(yu) 稅基擴張。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觀點立刻引發社會(hui) 熱議,有讚同的也有反對的。那麽(me) ,什麽(me) 樣的人才有“資格”按45%繳個(ge) 稅?到底要不要給高薪者降稅?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介紹,在我國目前分類稅製的個(ge) 稅製度下,個(ge) 人所得被劃分成11個(ge) 收入項目,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生產(chan) 、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an) 租賃所得,財產(chan) 轉讓所得等。其中,對於(yu)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到45%的7檔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40%的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把邊際稅率定得高一些,是希望高收入者承擔更多的稅收負擔,為(wei) 社會(hui) 多做貢獻。下調邊際稅率,可能會(hui) 造成課稅功能的扭曲。”白景明說,單就工薪所得來看,年應納稅所得在42萬(wan) 元以上,適用的稅率是30%;96萬(wan) 元以上的,才有“資格”按45%的稅率繳稅。這一收入水平,是2015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15.5倍!
“在不同稅收製度下,單純比較某個(ge) 項目稅率的高低,沒有太大意義(yi) 。”白景明認為(wei) ,總的來看,目前工薪所得七檔稅率設計是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下調邊際最高稅率,並不是當前個(ge) 稅改革的主要方向。
一些企業(ye) 高管通過“一元年薪”避稅,這個(ge) 問題怎麽(me) 解?
“這種避稅現象,主要還是跟違法成本和監管程度有關(guan) ,與(yu) 個(ge) 稅稅率高不高沒有直接關(guan) 係。”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yu) 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在任何稅製條件下,都難以完全防止逃避稅現象發生。即使把稅率下調到25%,年薪百萬(wan) 的老板仍要繳20多萬(wan) 元個(ge) 稅,他還是有避稅的衝(chong) 動,仍有可能拿“一元年薪”。
一些高收入者可能薪金隻拿一元錢,但其收入更多體(ti) 現在股權等方麵,這部分收入在取得股息、轉讓時依然會(hui) 被相應征收個(ge) 稅。
“但是,同樣一筆百萬(wan) 元的收入,如果在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下,適用最高45%的稅率;而在股息紅利、財產(chan) 轉讓項目下,適用稅率隻有20%。這可能是一些高收入者放棄高薪,轉為(wei) 股權收入的一個(ge) 重要原因。”胡怡建認為(wei) ,要解決(jue) 不同收入來源造成的稅負不均,應該推進個(ge) 稅改革,實行分類與(yu) 綜合相結合,逐步把一些常規性收入項目合並到一起,按年匯總納稅。
個(ge) 稅免征額該不該上調?
建立“基本扣除+專(zhuan) 項扣除”機製,適當增加專(zhuan) 項扣除,包括再教育、贍養(yang) 撫養(yang) 、首套房貸利息等支出,減輕中低收入群體(ti) 稅負
廣州的林某收到稅務部門寄來的“個(ge) 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這份賬單顯示,他去年納稅總額達到26000多元,“沒想到這麽(me) 多!”林某抱怨說,自己月收入隻有約1.5萬(wan) 元,還完房貸後,養(yang) 孩子都很吃力,還要負擔這麽(me) 高的個(ge) 稅,太不合理了。
在關(guan) 注高收入者稅負的同時,更多人把目光集中在個(ge) 稅起征點上,希望通過提高起征點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負擔。
今年兩(liang) 會(hui) 上,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提交了《關(guan) 於(yu) 調整個(ge) 人所得稅起征點至5000元的建議》,提出應根據近年來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增長情況,調高個(ge) 人工資、薪金所得起征點至5000元,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同時,逐步建立以家庭為(wei) 單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稅方式,最大限度體(ti) 現稅負公平。
董明珠認為(wei) ,近年來隨著物價(jia) 上漲,3500元的收入在很多城市隻能勉強維持溫飽,另外考慮到通脹,消費支出逐年增加,居民的消費能力和意願受到抑製。一方麵不利於(yu) 擴大內(nei) 需、鼓勵居民消費等調結構政策實施,另一方麵不利於(yu) 居民幸福感的提升。
對此,財政部部長肖捷表示,在社會(hui) 普遍關(guan) 心的提高免征額方麵,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綜合測算,確定是否提高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
“現在距離上次起征點上調已過去了5年多,經濟社會(hui) 發生了較大變化,確實存在上調起征點的需求,但單純調高起征點並不能解決(jue) 所有問題。”胡怡建表示,對於(yu) 上調個(ge) 稅起征點,近年來社會(hui) 呼聲一直很高。如何通過合理設置“起征點”,真正照顧不同生活條件人們(men) 的實際情況,從(cong) 形式上的公平走向實質上的公平,是未來個(ge) 稅改革要解決(jue) 的主要問題。
我國在完善個(ge) 稅扣除機製方麵,近年來進行了一些積極探索。去年,31個(ge) 城市開始試點商業(ye) 健康保險扣除政策,對試點地區個(ge) 人購買(mai) 符合規定的商業(ye) 健康保險產(chan) 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wei) 每年2400元,按月計算為(wei) 每月200元,未來還將開展稅收遞延型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試點。
“在修訂個(ge) 人所得稅法的基礎上,應建立‘基本扣除+專(zhuan) 項扣除’機製,適當增加專(zhuan) 項扣除,包括再教育、贍養(yang) 撫養(yang) 、首套房貸利息等支出,減輕中低收入群體(ti) 稅負。”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會(hui) 計標準戰略委員會(hui) 委員張連起說。
胡怡建認為(wei) ,對於(yu) 基本扣除,也就是個(ge) 稅“免征額”,應當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進行及時調整,以適應物價(jia) 、生活水平等變化;對於(yu) 專(zhuan) 項扣除,關(guan) 鍵在於(yu) 合理設置扣除項目和額度,保證不同人群間的稅收負擔基本合理。
誰將成為(wei) 納稅主力軍(jun) ?
個(ge) 稅的主體(ti) 稅種地位有待加強。從(cong) 國際經驗看,除了最貧窮的人不納稅外,大多數人包括工薪族都要繳稅
很多人認為(wei) ,繳納個(ge) 稅是富人的事,不應該向普通百姓和工薪族征稅。甚至有媒體(ti) 驚呼,中產(chan) 群體(ti) 淪為(wei) 個(ge) 稅納稅主體(ti) 。這個(ge) 問題,到底應該怎麽(me) 看?
“在比較成熟的發達經濟體(ti) 裏,中等收入者都是個(ge) 稅納稅的主力軍(jun) 。”白景明介紹,個(ge) 人所得稅,並不隻是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還是一種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個(ge) 稅,都是實行普遍納稅製度,除了最貧窮的人不納稅外,大多數人包括工薪族都要繳稅。
數據顯示,目前發達國家個(ge) 人所得稅的納稅麵,通常在70%以上,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50%以上。而我國個(ge) 稅工薪族納稅人數,僅(jin) 占整個(ge) 工薪收入人群的8%左右,遠低於(yu) 普稅製國家。
“美國個(ge) 稅收入,占整個(ge) 國家稅收的比重超過了50%。其中,中等收入者承擔了55%的個(ge) 稅,高收入者負擔40%左右的個(ge) 稅,這也就意味著,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是主要納稅群體(ti) 。”胡怡建說。
相比之下,去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96萬(wan) 億(yi) 元,其中個(ge) 人所得稅10089億(yi) 元,個(ge) 稅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為(wei) 6.32%。近年來,對於(yu) 個(ge) 稅改革,重點一直放在研究推進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上。但未來個(ge) 稅的財政定位,似乎還有待進一步明確。比如,個(ge) 稅要不要成為(wei) 主體(ti) 稅種?納稅人群的涵蓋麵有多大?在這些問題上有了大致的方向,再來確定哪些人該繳稅、哪些人不繳稅,才能更好地形成社會(hui) 共識,依法推進個(ge) 稅改革。
“目前,個(ge) 稅已成國內(nei) 第四大稅種,但離主體(ti) 稅種的地位仍相距甚遠。未來需要通過改革,建立個(ge) 人所得稅收入的穩定增長機製,逐步增強其主體(ti) 稅種的地位。”白景明認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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