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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監督與其他監督模式形成監督合力的探索

發稿時間:2017-03-24 13:14:58   來源:行政管理改革   作者:曹光煜

  [關(guan) 鍵詞] 新媒體(ti) 輿論監督;傳(chuan) 統媒體(ti) 輿論監督;組織內(nei) 監督;監督合力

  [中圖分類號] D26 [文獻標識碼] A

  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日前,黨(dang) 的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通過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內(nei) 監督條例》(下稱《條例》),要求各級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的領導幹部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hui) 監督,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黨(dang) 務公開、拓寬監督渠道,虛心接受群眾(zhong) 批評。《條例》提出要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各級黨(dang) 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guan) 、司法機關(guan) 等對國家機關(guan) 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guan) 依法進行審計監督。[1]這就意味著,《條例》不但要求黨(dang) 內(nei) 監督應善於(yu) 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拓寬監督渠道,接受輿論監督,而且要求發揮黨(dang) 內(nei) 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左右互相監督的合力,強調黨(dang) 內(nei) 監督與(yu) 其他監督方式的配合。“監督合力”是胡錦濤同誌在十六屆六中全會(hui) 上首次提出,[2]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落實黨(dang) 內(nei) 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加監督合力的實效。[3]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再次提出,加強黨(dang) 內(nei) 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4]這是黨(dang) 首次根據監督的性質把“四個(ge) 監督”作為(wei) 一套完整的監督體(ti) 係明確提了出來。這四種監督,既各自獨立,又互相製約互補,彼此構成了一個(ge) 嚴(yan) 密的監督網絡體(ti) 係,形成了監督的整體(ti) 合力。2010年《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白皮書(shu) 指出,中國已形成了由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內(nei) 監督、人大監督、政府內(nei) 部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公民監督和輿論監督組成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監督體(ti) 係。[5]

  在當前新媒體(ti) 環境下,網絡作為(wei) 公共空間和場域,成為(wei) 百姓暢達民意、鞭撻醜(chou) 惡、反腐倡廉、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成為(wei) 輿論的集散地,新媒體(ti) 監督是輿論監督在新媒體(ti) 時代的一種新的表現形式,新媒體(ti) 輿論監督與(yu) 傳(chuan) 統媒體(ti) 輿論監督相互融合,同時與(yu) 其他幾種監督方式有效對接,黨(dang) 內(nei) 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等也都借助新媒體(ti) 技術和平台發揮著新的作用,並形成監督合力。新媒體(ti) 輿論監督與(yu) 其他監督形式在目的上具有統一性,功能上具有互補性,同時公民參與(yu) 監督意識和能力的增強也呼喚著監督合力的形成。雖然在整體(ti) 統籌發揮監督合力方麵還存在著很多問題,但在當前矛盾頻現、危機頻發、風險叢(cong) 生的社會(hui) 轉型期,各監督係統共同協作,有效發揮監督合力的作用,顯得迫切而重要。

  一、新媒體(ti) 環境下加強監督合力存在的不足

  (一)多元主體(ti) 難以達成監督合力的共識

  從(cong) 互聯網使用與(yu) 否的線上主體(ti) 與(yu) 線下主體(ti) 來說,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最新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中國網民總數已達7.1億(yi) ,[6]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結果,中國總人口約有13.4億(yi) ,就意味著,沒有學會(hui) 使用互聯網的公民有6.3億(yi) ,數字也是相當龐大的。使用互聯網和不使用互聯網的人,從(cong) 線上線下獲取信息的數量不同,監督力量發揮渠道與(yu) 方式、影響效果及程度不同,對監督合力更是不可能達成共識。

  監督者和被監督者對監督和監督合力的認識更是存在極大差異。監督者總體(ti) 上來說希望所有的監督方式能夠發揮合力,但其內(nei) 部由於(yu) 利益、階層分化對此認識也不盡統一;被監督者出於(yu) 對自身利益保護的本能或者對監督的認識不到位,不能認識到監督在整個(ge) 政治係統中的目的不是為(wei) 破壞,而正是為(wei) 了保證係統的穩定和良性發展,對抗輿論監督的事情時有發生,尤其在新媒體(ti) 傳(chuan) 播環境下,很多政府官員或黨(dang) 員幹部不能正確認識、積極接納並善用新媒體(ti) 輿論監督來進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執政能力,或者裝聾作啞不作為(wei) ,或者大肆刪帖,封鎖議論,更不要說利用新媒體(ti) 輿論監督與(yu) 政府監督、黨(dang) 內(nei) 監督、人大監督、司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等對接形成監督合力了。政府工作人員、理論工作者、普通網民等多元主體(ti) 對監督的認識不同,因此針對監督合力更未能達成共識。

  (二)各監督係統各自為(wei) 政,存在條塊分割及離散狀態

  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監督體(ti) 係中各監督力量間存在著各自為(wei) 政、條塊分割的問題,不同監督力量間缺乏彼此的照應和配合,比如立法監督屬於(yu) 人大,司法監督屬於(yu) 檢察院和法院。在對國家行政機關(guan) 及行政人員的監督問題上,相對來說,司法、監察和紀檢機關(guan) 之間的職權較為(wei) 分明並有一定的協作,而其他監督係統如民主黨(dang) 派監督、公民監督和媒體(ti) 監督,多是各自為(wei) 政的狀態。監督權的分散運用,一方麵導致單個(ge) 主體(ti) 的監督勢單力薄,很難發揮最大的監督效力,另一方麵,容易造成重複監督,形成多頭監督,難以真正落實監督權。而在新媒體(ti) 監督中參與(yu) 輿論監督的各社會(hui) 力量之間也存在著利益或者群體(ti) 分化,常常表現出以自我利益為(wei) 中心及自發、無序等離散狀態,各監督力量的結構分布也不甚合理,很難整合各種監督力量以形成監督合力和效力。因此,我國目前的監督體(ti) 係存在的最大問題就在於(yu) 各監督係統不能形成一個(ge) 嚴(yan) 密有序、分工合理、協調互動、運行高效的有機整體(ti) ,缺乏監督合力,[7]這是當前我國新媒體(ti) 環境下民主執政和監督作用發揮亟須麵對的問題。

  (三)在監督過程中存在濫用監督權的現象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網絡反腐的赫赫戰績彰顯了互聯網監督的巨大威力。而新媒體(ti) 傳(chuan) 播的開放性、匿名性使公民參與(yu) 輿論監督的成本更低,更方便快捷,安全性增高,但與(yu) 此同時,公民在行使監督權利的同時,也存在濫用監督權的現象。社會(hui) 轉型期積壓下來的社會(hui) 矛盾使得仇官仇富仇腐敗的社會(hui) 心理彌漫,一旦有了導火索,便不顧青紅皂白,處處是情緒化的語言、非理性的表達、不負責任的判斷,浮躁和戾氣充斥著網絡空間,甚至還傳(chuan) 播不實信息及謠言,人肉搜索導致侵犯隱私權,等等。監督權濫用的現象不利於(yu) 監督合力作用的發揮。

  二、新媒體(ti) 環境下增強監督合力的探索

  (一)增強監督合力的實踐探索

  目前,國內(nei) 很多地方都在推動新媒體(ti) 監督與(yu) 其他監督模式形成監督合力的實踐探索。河南大河網與(yu) 《河南日報》開展報網互動,在全國率先推出大型報網聯動欄目“焦點網談”,打通官方意見場和民間輿論場。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報網互動,先把報紙上的內(nei) 容放到網上,再把網上網民的意見放到報紙上;二是開展網網互動,將國內(nei) 重要網站的重要話題放到本地網站上引導網民討論;三是邀請政府官員和專(zhuan) 家學者,做訪談,引導輿論;四是開展網絡民意調查,了解輿論動向;五是開通手機短信服務號和微信公眾(zhong) 號,將重要的輿情通過短信或者微信公眾(zhong) 號傳(chuan) 播。河南將新媒體(ti) 輿論監督與(yu) 黨(dang) 報結合,再由黨(dang) 報引導新媒體(ti) 輿論,為(wei) 報紙和網絡融合發揮監督合力探索出一個(ge) 新模式。

  溫州的做法是,由溫州市人大常委會(hui) 和《溫州都市報》、溫州電視台、溫州新聞網等媒體(ti) 聯合打造監督平台“代表在線”和“實事麵對麵”,在國內(nei) 開創了媒體(ti) —人大—政府—民眾(zhong) 有機互動的新形式,突破了各種監督模式中各自為(wei) 戰的局麵。從(cong) 確定選題、節目錄製到文稿審定,都是由溫州市人大直接掌控;媒體(ti) 對選題進行報道,並出麵邀請人大代表、政府官員及相關(guan) 領域的專(zhuan) 家學者通過網絡平台與(yu) 網民直接對話,再將網民的意見和輿論動態進行整理,呈送給有關(guan) 部門,將結果反饋給公眾(zhong) 。溫州市人大還要求全市範圍內(nei) 縣市(區)人大和“一府兩(liang) 院”對記者支持配合。[8]“溫州監督模式”的優(you) 點在於(yu) 同時實現了權力監督與(yu) 輿論監督的互動和新媒體(ti) 與(yu) 傳(chuan) 統媒體(ti) 輿論監督的互動,使人大監督從(cong) 封閉走向透明,實現了一個(ge) 政府主導、新媒體(ti) 搭台、上下結合、內(nei) 外聯動、廣泛參與(yu) 的開放型“監督合力模式”樣本。[9]

  (二)增強監督合力的對策建議

  1.新媒體(ti) 與(yu) 傳(chuan) 統媒體(ti) 的輿論監督相互融合促進,形成監督合圍

  在新媒體(ti) 傳(chuan) 播環境下,某事件一旦進入公眾(zhong) 視野,被輿論設為(wei) 議題,其傳(chuan) 播擴散就會(hui) 形成多媒體(ti) “合圍”報道的格局。多數情況下是新媒體(ti) 引領監督,傳(chuan) 統媒體(ti) 跟進;也有首先在傳(chuan) 統媒體(ti) 報道,再在新媒體(ti) 形成輿論規模,形成監督合圍。通常來說,網民首先選擇門檻較低的微博、微信、論壇等自媒體(ti) 或者社交媒體(ti) 進行爆料,使話題引起廣泛關(guan) 注與(yu) 討論,形成輿論監督的氛圍;網絡媒體(ti) 會(hui) 迅速做出反應,各大新聞網站、各種新聞報道方式一齊發力形成監督合力,影響進一步擴大;隨後傳(chuan) 統媒體(ti) 會(hui) 跟進,進行深度挖掘和評論引導,形成傳(chuan) 統媒體(ti) 與(yu) 新媒體(ti) 輿論監督合圍之勢;再借助新媒體(ti) 傳(chuan) 播的快捷性和開放性特點,事件傳(chuan) 播速度會(hui) 進一步加快,進而進入官方視野,紀檢、監察部門會(hui) 介入調查,而新媒體(ti) 平台上,意見輿論會(hui) 持續發酵觀望,直到紀檢、監察部門發布調查和處理結果。近兩(liang) 年來,這個(ge) 過程需要的時間越來越短,尤其是以習(xi) 近平為(wei) 首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ti) ,高舉(ju) 反腐利劍,有時候,一件事剛剛在新媒體(ti) 平台露頭舉(ju) 報,政府部門就會(hui) 迅速做出反應,上午剛剛在微博上出現,下午就被調查,媒體(ti) 甚至來不及反應。這種關(guan) 於(yu) 貪腐或違法違規官員落馬的通告性報道、調查性新聞報道、專(zhuan) 題性策劃報道,形成監督合力,收到了良好的社會(hui) 效果,增強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增強了媒體(ti) 的公信力。

  2.在監督形成合圍之勢時要做好輿論引導

  大多數情況下,新媒體(ti) 平台上的輿論監督往往會(hui) 先發製人,尤其是涉及官員和百姓之間或者富豪與(yu) 窮人之間糾紛的事件,匯聚了強大的仇富仇官的社會(hui) 心理支持,很容易形成倒逼之勢,甚至淹沒真相。網民習(xi) 慣按照自己的意願去推動整個(ge) 事件的進展,對黨(dang) 、政府和司法機構形成強大的壓力。在監督形成合力之勢時,政府應做好輿論引導工作,以避免輿論跑偏或者失真。要進一步完善新聞發言人製度,尤其在危機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做出回應,做好信息公開,及時地發布信息,匯報事件進展程度,並展示積極的態度和行動力,盡早給出事件調查和處理結果,以安撫強烈的網民情緒。同時要重視輿論領袖的作用,很多輿論領袖都是體(ti) 製內(nei) 的精英,政府官員、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知識分子、有影響力的媒體(ti) 人,應該充分調動這些力量,利用微博、微信、個(ge) 人網站等自媒體(ti) 或社交媒體(ti) 發聲,以引導輿論向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以避免謠言傳(chuan) 播、語言暴力、情緒化輿論成為(wei) 主流。網絡主流媒體(ti) 和傳(chuan) 統媒體(ti) 應該及時跟進,發揮主流媒體(ti) 和傳(chuan) 統媒體(ti) 在百姓中可信度高及權威性強的優(you) 勢,及時疏導民意,引導輿論。

  3.建立新媒體(ti) 輿論監督與(yu) 其他監督模式的對接機製

  如果把黨(dang) 內(nei) 監督、政府監督等每一個(ge) 監督係統看作一個(ge) 組織,新媒體(ti) 技術打破了傳(chuan) 統組織的邊界,使所有組織係統在互聯網環境下互聯互通,成為(wei) 扁平化的網狀組織係統。傳(chuan) 統組織內(nei) 監督模式在監督過程中的手段、形式大都存在不足,比如黨(dang) 內(nei) 監督和政府監督等傳(chuan) 統組織監督模式,監督途徑主要是通過群眾(zhong) 向組織舉(ju) 報和組織對官員例行審查兩(liang) 個(ge) 方麵。從(cong) 組織審查來看,依照組織程序進行的審查監督在很多情況下因為(wei) 利害關(guan) 係和其他原因流於(yu) 形式主義(yi) ,不能完全發揮實質性作用;從(cong) 群眾(zhong) 舉(ju) 報來看,行政機構和政府官員貪腐等不法或違規行為(wei) 通常具有隱蔽性,群眾(zhong) 很難獲得確鑿證據。舉(ju) 報過程漫長,渠道不暢,舉(ju) 報經常得不到有效回應,或者經過層層批轉後又回到被舉(ju) 報單位甚至被舉(ju) 報人手中,很容易招致打擊報複。新媒體(ti) 傳(chuan) 播的開放性、直接性、快捷性、低成本等優(you) 勢,彌補了傳(chuan) 統組織監督模式的缺陷和不足,使得行政機構和政府官員的違法違紀行為(wei) 很容易暴露在廣大網民眼中,使其無處可藏,同時可以避免遭受打擊報複的風險。

  新媒體(ti) 監督模式應與(yu) 其他監督模式形成對接機製,以便發揮更大的監督威力和效力。在對接過程中,首先,多元主體(ti) 要達成共識。比如政府官員及各民主黨(dang) 派等要充分認識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強化運用新媒體(ti) 進行輿論監督的意識,消除網絡恐懼症,歡迎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科學、坦誠、平等地對待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理論研究者要積極探索新媒體(ti) 輿論監督最新理論,形成支撐和引導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的理論基礎。廣大網民也要理性對待新媒體(ti) 輿論監督,要認識其嚴(yan) 肅性,在新媒體(ti) 平台上要慎重使用監督的權利,增強法律意識、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使整個(ge) 社會(hui) 形成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的共識,形成支持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發揮監督合力的氛圍。

  其次,要建立並完善一係列與(yu) 輿論監督有關(guan) 的製度。建立科學的輿情采集、研判和處置機製,有專(zhuan) 門的輿情監測機構和人員對信息進行收集、分析、研判、分類,及時總結、整理和匯總,上報給有關(guan) 領導和部門,以便統籌協調輿論監督的應對之法。根據這些信息的歸屬、性質和風險級別,分派給不同的部門,問題嚴(yan) 重、社會(hui) 影響較大的,紀檢監察機關(guan) 要迅速介入調查,並做出回應;虛假信息或惡意攻擊的信息,要及時澄清,以免以訛傳(chuan) 訛和謠言蔓延。同時要完善新聞發言人製度,對常規和危機狀態下的輿論監督,都要有職業(ye) 、專(zhuan) 業(ye) 的應對之法。[10]

  另外,要加快各種監督方式的網絡監督平台建設。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各種新媒體(ti) 技術和軟件的廣泛應用,使得新媒體(ti) 輿論監督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各級檢察、紀檢、監督機構已經建立了不少專(zhuan) 門的網絡監督平台,要進一步規範和整合,構建起中央、省、市、縣四級網絡監督平台;另外,還要引導民間網絡監督平台建設。黨(dang) 內(nei) 監督、人大監督等,都要充分發揮網絡平台的作用,使監督信息可以通過網絡直通車和綠色通道,直接上情下達,下情上傳(chuan) 。

  目前,國家政府機關(guan) 、政黨(dang) 組織、社會(hui) 力量等監督主體(ti) 在發揮監督效應上還沒有形成合力和良性互動,新媒體(ti) 監督與(yu) 其他監督模式的整合功能挖掘得還不夠。在新媒體(ti) 環境下各種監督力量形成監督合力,還需要深度的技術開掘、配套的機製和製度建設。在社會(hui) 實踐和理論研究中,都需要持續地關(guan) 注和努力。

  參考文獻

  [1]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hui) 在京舉(ju) 行.人民日報[N].2016-10-28(1).

  [2]人民網.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DB/OL]..https://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4932454.html,2006-10-15.

  [3]新華網.胡錦濤強調:堅定不移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DB/OL].https://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15/content_6883502.html,2007-10-15.

  [4]新華網.十八大報告(全文)[DB/OL].https://www.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_5.html.2012-11-29.

  [5]新華網.(授權發布)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DB/OL].https://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2/29/c_12930289_7.html,2010-12-29.

  [6]人民網.CNNIC發布第3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DB/OL].https://tc.people.com.cn/n1/2016/0803/c183008-28606650.html,2016-08-03.

  [7]林修果,陳清芬.協同監督 形成監督合力——試論行政問責製與(yu) 其他監督機製的整合[J].福建行政學院學報,2009(10).

  [8]中國政務信息網.輿論監督的溫州模式[DB/OL].https://tsw.nanning.gov.cn/3744/2005_12_22/3744_96990_1135226098681.html,2005-12-22.

  [9]張淑華.新媒體(ti) 語境下“監督合力”的可能性與(yu) 路徑探索[J].新聞知識,2009(3).

  [10] 吳大兵,章勇.網絡監督與(yu) 組織監督合力長效機製的理論構架[J].雲(yun) 南行政學院學報,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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