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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樓市限購新政知多少

發稿時間:2017-03-22 10:59:13   來源:人民論壇網   作者:銀冰瑤綜合整理

  【編者按】2017年對於(yu) 中國樓市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截至目前,全國多個(ge) 城市相繼出台樓市調控措施,其中,環一線周邊城市呈現出政策趨緊的態勢,多地調控再升級。3月17日,北京、廣州、鄭州、石家莊四地在同一天出台樓市調控政策,3月18日和19日,長沙和保定緊隨其後又出台一係列的調控措施。接著,環京區域限購加碼,河北廊坊市所轄的3個(ge) 主城區及三河、大廠、香河、固安、永清自22日起限購、限貸。小編整理了一些重點城市的最新調控措施,帶你了解樓市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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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認房又認貸”、“一提一降”

  解讀:⑴即便在北京無住房,但曾經有過商業(ye) 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再購房時也被認定為(wei) 購買(mai) 第二套房產(chan) ;

  ⑵北京還將購買(mai) 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60%,購買(mai) 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yu) 80%;

  ⑶在二套房的認定方麵,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ye) 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均認定為(wei) 2套住房。

  廣州:本市戶籍單身限購1套 非戶籍社保3年變5年

  解讀:⑴除從(cong) 化、增城區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其餘(yu) 區域本市戶籍執行限購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

  ⑵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ge) 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的,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ge) 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購買(mai) 住房;

  ⑶二套房認定方麵,收緊至“認房又認貸”。

  石家莊:非本市戶籍居民暫不得購二套房,同時提高首付比例

  解讀:⑴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mai) 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2年內(nei) 連續繳納12個(ge) 月及以上個(ge) 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⑵對在市區範圍內(nei) 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mai) 住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wei) 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ge) 人所得稅或社會(hui) 保險購買(mai)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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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非保定市戶籍家庭主城區限購一套房

  解讀:⑴暫停向擁有主城區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區新房及二手住房;

  ⑵暫停向擁有主城區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⑶二套認房認貸,公積金貸款首付不低於(yu) 60%。

  南京:本地家庭全麵限購第三套住房

  解讀:⑴南京戶籍家庭全麵限購第三套住房,而非戶籍居民限購範圍則擴大至高淳、溧水、六合三區;

  ⑵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戶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

  ⑶南京主城區(不包括高淳區、溧水區、六合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南京戶籍家庭不得購買(mai) 新房或二手房。這意味著,南京本地家庭全麵限購第三套住房,非南京居民限購範圍擴大;

  ⑷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的條件,升級為(wei) 3年內(nei) 在南京連續2年及以上繳納社保或個(ge) 稅。

  杭州:擴大限購範圍 提高社保年限至2年

  解讀:⑴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ge) 人所得稅或社會(hui) 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nei) 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wei) “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nei) 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ge) 人所得稅或社會(hui) 保險購買(mai) 住房;

  ⑵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⑶擴大限購實施範圍,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dong) 產(chan) 業(ye) 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即在市區範圍內(nei) (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餘(yu) 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dong) 產(chan) 業(ye) 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鄭州:補繳社保個(ge) 稅無效

  解讀:鄭州宣布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後的社會(hui) 保險證明、個(ge) 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wei) 購房的有效憑證。對2月“補繳算數”的規定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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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有條件限購1套住房

  解讀:⑴非青島戶籍居民限購1套住房,且需要滿足連續繳納12個(ge) 月及以上個(ge) 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對在市區範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島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mai) 住房。

  ⑵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mai) 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mai) 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長沙:公積金首付比例全麵上調第三套房貸款暫停

  解讀:⑴實行區域性住房限購,暫停對在限購區域內(nei) 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長沙限購區域為(wei) 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限長沙經開區、星沙區域);

  ⑵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戶籍家庭購買(mai) 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yu) 45%;

  ⑶停止執行此前出台的有條件放開第三套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暫停發放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

  ⑷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應;

  ⑸加強房地產(chan) 市場監管。

  廊坊:外地人限購一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於(yu) 50%

  解讀:⑴按照廊坊市房管局等多部門聯合出台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的意見》,此次實行住房限購的區域為(wei) 廊坊市主城區(含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固安縣和永清縣;

  ⑵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一套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yu) 50%,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⑶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mai) 第一套住房,申請商業(ye) 性個(ge) 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yu) 30%;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為(wei) 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ye) 性個(ge) 人住房貸款購買(mai) 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yu) 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⑷對購買(mai)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ye) 性個(ge) 人住房貸款;

  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nei) 在廊坊市累計繳納12個(ge) 月及以上個(ge) 人所得稅或社會(hui) 保險(城鎮社會(hui) 保險)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憑有關(guan) 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⑸此輪調控還將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意見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mai) 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mai) 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停止向購買(mai)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ge) 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ge) 人住房貸款,繼續實行住房公積金個(ge) 人住房貸款放款輪候製度。

  (來源:人民日報、新華網、各地政府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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