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障和推動發展權成就巨大
發稿時間:2017-03-09 13:06:2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張曉玲
日前,美國發布“2016年國別人權報告”。中國人權狀況怎麽(me) 樣,應該用事實來說話。我們(men) 黨(dang) 和國家始終尊重和保障人權,長期以來,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不斷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努力促進經濟、社會(hui) 、文化權利和公民、政治權利全麵協調發展,顯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值此兩(liang) 會(hui) 之際,本報特約請中央黨(dang) 校學者撰文介紹我國人權事業(ye) 發展的相關(guan) 情況。
——編 者
發展權是一項新的人權。1986年12月,聯合國大會(hui) 通過的《發展權利宣言》確立了發展權利的人權地位。發展權是指每個(ge) 人和每個(ge) 國家都有獲得發展的均等機會(hui) 和享有發展成果的權利。正如2015年習(xi) 近平主席在聯合國發展峰會(hui) 上的講話中指出的:“發展寄托著生存和希望,象征著尊嚴(yan) 和權利。”“唯有發展,才能消除衝(chong) 突的根源。唯有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唯有發展,才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熱切向往。”作為(wei) 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堅持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的基本主張,把發展作為(wei) 解決(jue) 我國所有問題的關(guan) 鍵,積極采取多種措施,促進發展權的實現,開創了人類發展史上人權保障的新道路。
確立發展在黨(dang) 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中心地位,不斷創新發展理念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我們(men) 黨(dang) 確立並始終堅持發展在黨(dang) 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中心地位,不斷深化對發展的認識。一方麵,從(cong) 提出以經濟建設為(wei) 中心,到發展是硬道理;從(cong) 發展是黨(dang) 執政興(xing) 國的第一要務,到“以人為(wei) 本”的科學發展觀,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提出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理念,我們(men) 黨(dang) 對發展的極端重要性、對發展的根本目的和價(jia) 值取向的認識越來越全麵、越來越深刻。另一方麵,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中,我們(men) 對發展多方麵內(nei) 涵的認識也逐漸深化。1994年,我國發布了《中國21世紀議程》,這是世界上第一個(ge) 國家級的可持續發展議程。2012年,黨(dang) 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五位一體(ti) ”的總布局。2015年,黨(dang) 的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確立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這些重大認識和重大戰略部署,都已經成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和治國理政的基本內(nei) 容,為(wei) 破解我國發展難題,更好地保障我國發展權提供了理論指導和根本遵循。
建立健全保障發展權的法律體(ti) 係
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莊嚴(yan) 寫(xie) 入我國《憲法》。以《憲法》為(wei) 依據,我國加強了對發展權的立法保障,建立健全基本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保障製度,經濟、社會(hui) 和文化權利保障製度。目前,我國已製定法律240多部、行政法規700多部、地方性法規8600多部,在這些法律法規中,《民族區域自治法》《就業(ye) 促進法》《勞動合同法》《義(yi) 務教育法》《社會(hui) 保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都是保障發展權的重要法律。
近年來,我國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教育、就業(ye) 、收入分配、社會(hui) 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扶貧、慈善等方麵的法律法規,新出台了《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等重要法律,修改了《人口與(yu) 計劃生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節約能源法》《水法》《職業(ye) 病防治法》等,發展權得到進一步保障。
以法治保障社會(hui) 公正,全麵平等地實現發展權
社會(hui) 公正是發展權的內(nei) 在要求,我國高度重視公正問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把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增進人民福祉作為(wei) 一麵鏡子,審視我們(men) 各方麵體(ti) 製機製和政策規定,哪裏有不符合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問題,哪裏就需要改革”,要“以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增進人民福祉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hui) 公平、規則公平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社會(hui) 公平保障體(ti) 係,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hui) 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yu) 、平等發展權利”。
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明確提出,法治建設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加快完善體(ti) 現權利公平、機會(hui) 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製度。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保證13億(yi) 多中國人民平等參與(yu) 、平等發展的權利,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ti) 人民。
製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為(wei) 實現發展權確定路線圖和時間表
我國在2009年、2012年和2016年先後製定、公布了3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這是我國政府製定的以人權為(wei) 主題的國家規劃,是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落實“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舉(ju) 措,也是全麵促進發展權的重要政策,對發展權的實現提出了具體(ti) 的要求和措施,確定了路線圖和時間表。實踐證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促進發展權方麵效果顯著,具有重要意義(yi) 。
向貧困宣戰,提前完成聯合國消除貧困目標
貧困是實現發展權的最大障礙,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是實現發展權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近40年來,我國消除了7億(yi) 多貧困人口,為(wei) 全球減貧事業(ye) 作出了重大貢獻。
為(wei) 消除貧困,我國製定了三部扶貧開發綱要:《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中國農(nong) 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中國農(nong) 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近年來,我國提出新階段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把每年10月17日定為(wei) “扶貧日”。2016年,我國在《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要確保中國現行標準下的5000多萬(wan) 農(nong) 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jue) 區域性整體(ti) 貧困。”
把環境保護確立為(wei) 一項基本國策,加強對環境權的保護
近些年來,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許多環境問題在我國集中出現,環境與(yu) 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國將環境保護確立為(wei) 一項基本國策,把可持續發展作為(wei) 一項重大戰略,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hui) ”和“環境友好型社會(hui) ”的理念,采取各種措施保護環境。環境法是我國立法進程最快的領域之一,通過製定《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30多部有關(guan) 環境保護的法律,建立了環境公益訴訟製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製度等,加強了對環境的保護。
加強對人民知情權、參與(yu) 權、表達權、監督權的保障
發展權包含了平等、參與(yu) 、透明、問責等人權原則。我國積極穩妥地推進人民民主,豐(feng) 富民主形式,暢通網絡表達渠道,完善信訪機製,不斷保障和擴大公民的民主權利,通過各種措施大力推動政務公開。互聯網成為(wei) 人民行使參與(yu) 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重要途徑。我國十分重視互聯網的監督作用,絕大多數政府網站都公布了電子郵箱、電話號碼,以便於(yu) 公眾(zhong) 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知情權、參與(yu) 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強。
把男女平等作為(wei) 一項基本國策,保障婦女發展權
我國把男女平等作為(wei) 促進我國社會(hui) 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把保障婦女的發展權放到突出位置,在消除性別歧視,保障婦女平等參與(yu) 、平等發展方麵取得了舉(ju) 世矚目的成就。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製定並實施3部《中國婦女發展綱要》。1995年,我國成功主辦了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hui) 。此後,我國不斷完善法律和政策,促進性別平等。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以《憲法》為(wei) 基礎,以《婦女權益保障法》為(wei) 主體(ti) ,包括《婚姻法》《母嬰保健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在內(nei) 的一整套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ti) 係。
加強對社會(hui) 特定群體(ti) 的權利保障
推動人人共享發展成果,不讓任何一個(ge) 人掉隊。我國製定了一係列法律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er) 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確保特定群體(ti) 平等參與(yu) 的機會(hui) 和共享發展成果。各少數民族平等參與(yu) 管理國家和社會(hui) 事務的權利得到保障,55個(ge) 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明確提出:要“健全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婦女、老年人關(guan) 愛服務體(ti) 係,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er) 童分類保障製度”;“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讓廣大農(nong) 民平等參與(yu) 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近年來,我國進一步完善製度,在社會(hui) 保障、疾病防治、文化教育等方麵都加強了對特定群體(ti) 發展權的保障。
積極參與(yu) 國際發展合作,提供對外援助
我國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支持和幫助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減少貧困、改善民生。1950年至今,我國政府通過無償(chang) 援助、無息貸款和優(you) 惠貸款等方式,向亞(ya) 非、東(dong) 歐、拉美和南太平洋地區的160多個(ge) 國家提供了援助,幫助相關(guan) 國家建成了近2000個(ge) 與(yu) 當地人民生活息息相關(guan) 的各類項目。為(wei) 發展中國家培訓人員12萬(wan) 人次,累計派出2.1萬(wan) 名援外醫療隊員和近1萬(wan) 名援外教師。2015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給予與(yu) 我國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97%稅目產(chan) 品零關(guan) 稅的待遇措施。截至2015年,我國先後6次宣布無條件免除重債(zhai) 窮國和最不發達國家對華到期政府無息貸款債(zhai) 務,金額共計300億(yi) 元人民幣。
經過多年的持續努力,我國堅持把人權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走出了一條適合自身國情的實現發展權的道路,必將為(wei) 建設一個(ge) 人人享有人權的和平繁榮世界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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