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開始啃“最難啃的骨頭”
發稿時間:2017-03-07 10:08: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孫韶華
政府工作報告就今年財稅體(ti) 製改革指出:“推進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製定收入劃分總體(ti) 方案”。《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作為(wei) 我 國財稅體(ti) 製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正在加速推進,財政部今年將繼續推進國防、外交領域的劃分,力爭(zheng) 取得實質性進展。同 時,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也將破題,相關(guan) 劃分標準正在製定中。將建立中央與(yu) 地方合理分擔機製,推進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yu) 此同時,中央 與(yu) 地方收入劃分總體(ti) 方案也在同步推進。
去年國務院印發了《關(guan) 於(yu) 推進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wei) 理順中央與(yu) 地方政府間財政關(guan) 係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於(yu) 當年選取了一些領域啟動改革試點並積累了經驗。
財 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指出,在新的形勢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與(yu) 推進財稅改革和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相比,越來越不適應。當前,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需要進一步 理順,中央對地方專(zhuan) 項轉移支付需要進一步清理整合,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需要進一步提高,這些都需要以明確政府的財 政事權劃分並相應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為(wei) 前提,從(cong) 財政事權劃分入手推進改革可以起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
“當前,我國中央與(yu) 地方財政收入大體(ti) 各占一半,而支出卻是二八分,中央有占到全國財政收入35%的資金要通過轉移支付分配到地方。”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 長劉尚希指出,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改革的重心,先界定政府邊界,明確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hui) 關(guan) 係之後,再來劃分央地間財政事權,進而再確 定央地收入劃分、健全地方主體(ti) 稅體(ti) 係。
劉尚希表示,中央與(yu) 地方財權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上,應該上移事權和支出責任。“但是具體(ti) 到哪些事權上移,仍要做大量細致工作”。《意見》中明確,劃分原則 要體(ti) 現基本公共服務受益範圍。“體(ti) 現國家主權、維護統一市場以及受益範圍覆蓋全國的基本公共服務由中央負責,地區性基本公共服務由地方負責,跨省(區、 市)的基本公共服務由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負責。”
“財政體(ti) 製對層級政府來說,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基礎,收入劃分是保障,缺口部分通過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予以必要補充。”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澤彩告 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去年實行營改增之後,收入結構發生了調整,必然反饋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配置調整上。稅製改革影響財力調整,要在維持中央財力占比 格局穩定的前提下實現均等財權。財力又和財政事權相匹配,中央與(yu) 地方政府事權邊界就必須先行界定清楚。在中央財力占比沒有大的調整的前提下,隻有通過轉移 支付完善製度來實現區域乃至全國的公共服務均等化,進而實現財政均富。
王澤彩表示,相比其他財稅改革,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可以說是“最難啃的硬骨頭”,因為(wei) 會(hui) 觸碰到方方麵麵的既得利益。它已超越財政部門職責,涉及行政管理體(ti) 製的重新構建,乃至國家行政體(ti) 製改革的縱深推進。
專(zhuan) 家表示,改革任務重、時間緊。需要從(cong) 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以及政府的各個(ge) 部門都動起來,凝聚各方力量,找出最有利的分級財政改革方案,方能推動現代財政製度的建立。
王澤彩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財政部已經在會(hui) 同相關(guan) 部委推出養(yang) 老、醫保、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可攜帶的“福利包”,即相關(guan) 財政支出可以跟著人口的自然流動 “走”。也就是說,在行政體(ti) 製改革還沒有到位的“五級政府”架構之下,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取向,可以考慮把“福利包”從(cong) 區域試行推廣至全國,讓民眾(zhong) 共享發展成果。
全國政協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理順中央、地方財政體(ti) 製的深化改革中,建議盡早探索編製中央、省、市縣財政事權一覽表,並對應到三級財政支出責任明細單。
賈康在提交今年兩(liang) 會(hui) 的提案中指出,財政作為(wei) 國家政權“以政控財、以財行政”的分配體(ti) 係,是為(wei) 政府履行其應有職能服務的國家治理基礎與(yu) 重要支柱;政府職能的 合理設定,需要具體(ti) 化到各級財政的事權和支出責任設計上,並且必須細化到“事權一覽表”和與(yu) 之對應的“支出責任明細單”的形式上,才能具備實際工作中的可 操作性。
他建議,考慮到中國經濟社會(hui) 轉軌還在攻堅克難的“進行時”,政府職能、財政事權的演變還有一個(ge) 從(cong) 比較大幅、頻繁的調整演變到逐步穩定成熟的過程,故三級事 權一覽表的編製,可按照盡職事務的外溢性、信息複雜程度和激勵相容等原則和匹配適宜的地方稅種等客觀要求,由粗到細地在一個(ge) 較長時期內(nei) 動態優(you)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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