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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文化改革的主攻方向

發稿時間:2017-03-06 11:30:33   來源:中國經濟報告   作者:楊曉東(dong)

  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下,文化發展將迎來重大機遇。十三五”時期,文化體(ti) 製機製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深化文化管理體(ti) 製、生產(chan) 經營機製和運行機製改革

  中國的經濟發展已經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速從(cong) 高速增長轉為(wei) 中高速增長,經濟結構優(you) 化升級加快,經濟增長動力從(cong) 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在此背景下,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相對飽和,新產(chan) 品、新業(ye) 態正大量湧現,融合發展漸成趨勢,繼續深化改革也成為(wei) 各方共識,而文化產(chan) 業(ye) 與(yu) 科技、金融等領域融合發展,則順應了新常態的發展趨勢。“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將迎來重大的發展機遇。

  主要問題

  1. 文化宏觀管理體(ti) 製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中國文化宏觀管理體(ti) 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首先,政府宏觀調控職能需要加強,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hui) 管理、公共服務等宏觀職能需要加強。其次,部門職責權限不明確,還存在多頭管理、資源分散的現象。從(cong) 文化管理部門來看,目前具有宏觀管理職能的部門包括了文化部(主管文學藝術界,包括文化館、群眾(zhong) 藝術館、文化團體(ti) 、文藝演出單位、文化場所等)、 中共中央宣傳(chuan) 部(不直接管理任何一塊業(ye) 務,統管與(yu) 新聞、文化及宣傳(chuan) 有關(guan) 的所有領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國家文物局(屬文化部管理,主管博物館、文化遺址、名人紀念(堂)館等)、國家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主管網絡及通信等)等部門。另外,從(cong) 行業(ye) 管理來看,中國文化領域管理采取的是分業(ye) 管理,各個(ge) 行業(ye) 都有相關(guan) 的條例,相關(guan) 條例之間存在一些重複和衝(chong) 突的內(nei) 容。從(cong) 法律法規來看,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都製定了一些有關(guan) 文化建設方麵的法規,不同層級政府和管理機構之間的法規也存在一些重複和衝(chong) 突的內(nei) 容。

  2. 國有文化資產(chan) 管理創新存在體(ti) 製障礙。隨著文化體(ti) 製改革的推進和文化產(chan) 業(ye) 的快速發展,文化領域的國有資產(chan) 總量和比例迅速提升,管理任務也趨向於(yu) 複雜化。特別是隨著經營性文化事業(ye) 單位基本完成轉企改製任務,依托資產(chan) 管理、行使出資人權利,已成為(wei) 黨(dang) 委和政府把握文化企業(ye) 發展導向的關(guan) 鍵,有助於(yu) 推動文化企業(ye) 堅持社會(hui) 效益與(yu) 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明確提出,“建立黨(dang) 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chan) 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管導向相統一”。但是,目前黨(dang) 和政府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的製度框架沒有完全建立,還存在諸多體(ti) 製機製障礙,具體(ti) 表現在:第一,部分經營性文化事業(ye) 單位尚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ye) 製度,依然存在行政隸屬關(guan) 係,受到行政管理部門的直接幹預,導致依托資產(chan) 進行管理的客觀條件尚不具備,無法明確出資人權利。第二,部分行業(ye) 的國資管理體(ti) 製改革不徹底,主管主辦的製度與(yu) 現代企業(ye) 出資人製度之間的銜接機製不暢,迫切需要通過深化改革,推動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管導向相結合,實現各方主體(ti) 的權利、義(yi) 務、責任相統一。第三,產(chan) 權不明、職責不分導致國有文化資產(chan) 結構失衡、效益不高。現行國有文化資產(chan) 管理還不夠規範,還存在產(chan) 權模糊、政資不分、部門分割的現象,文化部門對文化領域國有資產(chan) 的宏觀指導、監督職能有待進一步加強。

  3. 文化創新能力提升存在體(ti) 製障礙。建設文化強國,關(guan) 鍵是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文化創新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文化自身發展的內(nei) 在動力。麵對人民群眾(zhong) 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長的新要求,中國文化產(chan) 品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還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方麵、多層次、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chan) 力、提高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供給能力的任務仍然緊迫。與(yu) 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文化創新能力還不強,文化資源轉化為(wei) 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這主要受製於(yu) 文化體(ti) 製機製障礙。公益性文化單位發展的內(nei) 生動力不足,片麵依賴財政投入,社會(hui) 參與(yu) 程度不高,資源利用率不高,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與(yu) 群眾(zhong) 需求仍有結構性差距。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製不徹底,現代企業(ye) 製度尚未真正建立,資源優(you) 勢難以轉化為(wei) 文化競爭(zheng) 力。

  4. 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積極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以行政層級和區域來配置資源是中國管理體(ti) 製既有的弊病,在文化資源的配置中也同樣受製於(yu) 這一體(ti) 製慣性。與(yu) 經濟資源相比,文化資源配置的行政層級體(ti) 現得更加突出。特別是文化單位改製之前,絕大部分文化資源並非通過市場而是采取行政計劃分配的,其直屬單位的行政層級越高,越容易獲得資本、藝術、技藝、勞動、管理等文化生產(chan) 要素的投入,嚴(yan) 重影響了文化資源的配置效率。同時,文化資源配置的統一市場並未形成,因條條塊塊的利益博弈和地方保護主義(yi) 作祟,文化市場被分割,地區封鎖、部門壁壘、行業(ye) 壟斷、城鄉(xiang) 分離問題雖有所改觀,但未獲根本扭轉,文化資源和生產(chan) 要素難以在不同區域之間進行合理流動和優(you) 化配置,缺乏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受製於(yu) 行政層級和區域阻隔,導致市場無法推動創意生產(chan) 和轉化,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的生產(chan) 分散化、粗放化,難以真正提升競爭(zheng) 力。文化產(chan) 業(ye) 要做大做強,文化事業(ye) 要蓬勃發展,未來必須打破這種阻礙文化資源配置的障礙。

  5. 促進文化國際競爭(zheng) 力提升的體(ti) 製機製亟需完善。中國的文化產(chan) 業(ye) 發展還存在著規模小、層次低的問題,文化產(chan) 業(ye) 的集聚發展水平較低,缺乏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大型企業(ye) 、集團,在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走出去”方麵還處於(yu) 摸索階段。在文化領域對外開放日益加劇的新時期,以美國、日本為(wei) 代表的發達國家對中國的文化衝(chong) 擊日益激烈,大量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湧入,而中國的文化國際競爭(zheng) 力不足,導致在競爭(zheng) 中處於(yu) 劣勢。其原因有多種,其中存在一些促進文化國際競爭(zheng) 力提升的體(ti) 製機製障礙,比如文化要素的區域和國際之間存在流通障礙,文化貿易政策和法律體(ti) 係不健全,文化交流與(yu) 合作國際模式創新受製於(yu) 部分製度製約等。

  6. 文化立法長期滯後於(yu) 文化發展的需求。文化立法長期滯後,立法層次比較低,不適應文化發展的需求。立法完善了,推進文化建設才有法律依據。文化立法在中國是一個(ge) 短板。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立法推進的重點一直是與(yu) 市場經濟相關(guan) 的改革與(yu) 發展,文化領域的立法顯得相對滯後。全國人大所製定的關(guan) 於(yu) 文化方麵的法律,到現在為(wei) 止僅(jin) 有4部,即《文物保護法》《檔案法》《著作權法》《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法》。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還通過了互聯網信息傳(chuan) 播方麵的兩(liang) 個(ge) 決(jue) 定。另外,國務院對各門類的文化分別有法規,大概共有40多部。中國的文化領域管理是分業(ye) 管理,各個(ge) 行業(ye) 都有相關(guan) 的條例。地方人大還製定了一些有關(guan) 文化建設的地方性法規。但是,這遠遠不能適應當前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需要。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四中全會(hui) 都明確提出“加快文化領域的立法”,四個(ge) 重點需要全麵推進:一是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二是文化產(chan) 業(ye) 促進法;三是有關(guan) 文化市場管理的法規;四是有關(gua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法規。

  主攻方向:深化三大改革

  “十三五”時期,文化體(ti) 製機製改革發展目標:深化三大體(ti) 製機製改革,構建五大支撐體(ti) 係,形成文化改革發展新機製。即到2020年,文化行政管理體(ti) 製改革、國有文化單位改革基本完成,形成科學有效的宏觀文化管理體(ti) 製;文化創新體(ti) 製機製更加完善,文化產(chan) 品更加豐(feng) 富,精品力作不斷湧現;覆蓋全社會(hui) 的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基本建立,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的文化產(chan) 業(ye) 格局全麵形成,文化產(chan) 業(ye) 成為(wei) 國民經濟支柱性產(chan) 業(ye) ,整體(ti) 實力和國際競爭(zheng) 力顯著增強;以民族文化為(wei) 主體(ti) 、吸收外來有益文化、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開放格局進一步完善;高素質文化人才隊伍發展壯大,文化繁榮發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1.深化文化管理體(ti) 製改革。推進文化管理體(ti) 製改革,核心是轉變管理職能。政府職能要從(cong) 微觀管理向宏觀調控轉變,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hui) 管理、公共服務職能,實現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麵清單,減少直接控製和具體(ti) 幹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政府職能向服務文化轉變,搭建文化服務平台,為(wei) 各類文化主體(ti) 發展創造良好的生產(chan) 和經營環境、競爭(zheng) 環境、創新環境、消費環境,最終實現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

  其次,要豐(feng) 富管理手段。一是強化經濟手段,按照文化規律和經濟規律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積極作用,以此來對文化生產(chan) 經營活動進行管理。進一步完善財政政策,實施優(you) 惠的稅收政策,對調控文化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流通、分配、消費有著積極的意義(yi) 。二是強化法律手段,加快文化立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文化領域法律保障體(ti) 係,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體(ti) 製,提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效率。三是強化政策手段,完善政策保障機製,落實支持文化改革發展的經濟政策,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麵對文化的政策扶持力度,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擴大有關(guan) 文化基金和專(zhuan) 項基金規模。

  最後,要創新管理模式。加強簡政放權,推進行政審批改革,把該管的事抓在手上管好,把不該管的事堅決(jue) 交給企業(ye) 和社會(hui) ,更加注重對事中、事後的監管和調控。完善國有文化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理順國有文化資產(chan) 管理部門與(yu) 文化職能部門的關(guan) 係,推動主管主辦製度與(yu) 出資人製度的有機銜接。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國有文化資產(chan) 保值增值,確保文化企業(ye) 正確經營方向,加強國有文化無形資產(chan) 和數字產(chan) 權的管理,防止國有文化資產(chan) 流失。

  2.深化文化生產(chan) 經營機製改革。一方麵,要深化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推動已轉製文化企業(ye) 建立現代企業(ye) 製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公司製、股份製改造,增強市場競爭(zheng) 能力。鼓勵重點文化企業(ye) 以資本為(wei) 紐帶,實行跨地區、跨行業(ye) 、跨所有製兼並重組。確保文化企業(ye) 把社會(hui) 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hui) 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對於(yu) 已轉企的國有文藝院團,轉變政府投入方式,通過購買(mai) 服務、原創劇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扶持藝術創作生產(chan) 。

  另一方麵,要深化文化事業(ye) 單位改革。深化文化事業(ye) 單位人事、收入分配、社會(hui) 保障、經費保障等製度改革。公共圖書(shu) 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等公益事業(ye) 單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強化服務功能。推動保留事業(ye) 體(ti) 製的文藝院團探索實行企業(ye) 化管理, 完善演藝人才待遇政策、職稱評定政策和文化人才榮譽製度等。

  3.深化文化運行機製改革。一要深化文化管理運行機製改革。針對大文化範疇的多領域性,要盡快整合職能,理順關(guan) 係,深化文化管理運行機製改革。從(cong) 文化政治職能、文化社會(hui) 職能和文化經濟職能三方麵著手,厘清不同類型文化管理主體(ti) 之間的職責關(guan) 係,推動政府內(nei) 外各種管理主體(ti) 之間職能的有效整合,實現政府乃至於(yu) 整個(ge) 社會(hui) 文化管理職能體(ti) 係的結構優(you) 化。

  二要深化文化產(chan) 業(ye) 運行機製改革。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wei) 中心,構建現代文化產(chan) 業(ye) 體(ti) 係,提高文化產(chan) 業(ye) 的規模化、集約化、專(zhuan) 業(ye) 化水平。加快轉變文化發展方式,優(you) 化產(chan) 業(ye) 結構布局,大力推進內(nei) 容創新、形式創新、業(ye) 態創新,促進文化與(yu) 科技、金融、設計、服務、旅遊等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深度融合,形成文化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

  三要深化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製改革。改進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投入模式:由“養(yang) 人發工資”轉變為(wei) “辦事出產(chan) 品”;由針對公共文化生產(chan) 機構撥付“生產(chan) 性投入”,改變為(wei) 直接麵向基本文化民生提供“消費性投入”;變“國家計劃配給”為(wei) “群眾(zhong) 自主消費”。通過“消費直補”來實現“政府采購”,就能夠引導公共文化生產(chan) 機構麵向城鄉(xiang) 居民文化消費市場,為(wei) 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直接提供公共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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