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創建長期照護保障製度
發稿時間:2022-04-08 10:08:38 來源:开云kaiyun 作者:唐 鈞
“十二五”以來,尤其是2013年以後,隨著中國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速,老年服務問題得到了黨(dang) 和國家領導人的分外重視。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人口老齡化的形勢和對策舉(ju) 行了第三十二次集體(ti) 學習(xi) 。在會(hui) 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落實支持養(yang) 老服務業(ye) 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相關(guan) 保險和福利及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製度”。[1]
“長期照護保障製度”是一個(ge) 新的提法,如何理解這個(ge) 新概念?作為(wei) 一種新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又如何在中國得以實施?本文試圖對這一新概念做出解讀,並為(wei) 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的指示精神,提出一條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思路:
我們(men) 的探討可能應該從(cong) 理論層麵開始:2012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了《關(guan) 於(yu) 國家社會(hui) 保護底限的建議書(shu) 》,與(yu) 60年前出台的《社會(hui) 保障(最低標準)公約》相比,2012年的《建議書(shu) 》要低調得多。1952年的《公約》曾經為(wei) 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勾畫出一幅構建完整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宏偉(wei) 藍圖。但是,時至今日,建立了符合國際勞工組織標準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成員國實際上隻有30%,真正受到社會(hui) 保障製度庇護的勞動者及其家庭更是不到20%,而大多數的國家隻有支離破碎的很少幾個(ge) 社會(hui) 保障項目。因此,自從(cong) 上個(ge) 世紀90年代以來,一個(ge) 新的概念——社會(hui) 保護正在崛起,並且已有取代社會(hui) 保障的趨勢。[2] 社會(hui) 保護,尤其是社會(hui) 保護底限,更強調的是對弱勢群體(ti) 的保護,在製度建構上顯示出“多元性”、“模糊性”和可選擇性“的特點。同時,對社會(hui) 保護的手段不再專(zhuan) 注於(yu) “繳費”和“工齡”,而是強調“社會(hui) 轉移”和“社會(hui) 服務”。[3] 近年來,中央領導在社會(hui) 保障方麵一直強調“保基本,托底線,救急難”,這一提法與(yu) 上述國際潮流是非常吻合的。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非常重視“增強政策製度的針對性、協調性、係統性”。長期照護保障就其政策對象而言,無疑是“失能老人”,這已經成為(wei) 國際共識。在這裏,應該強調的是:“失能”不完全是由疾病造成的。導致失能至少有三方麵的原因造成:其一是疾病,主要是慢性病;其二是認知障礙,即通常所謂的失智;其三是生理的和精神的機能衰退。因此,長期照護與(yu) 長期護理是不同的,後者是一個(ge) 臨(lin) 床醫學的概念。長期照護製度應該是醫療護理和生活照料並重,通常還比較偏重於(yu) 生活照料。
如何界定和測量老人是否“失能”,一般來說,在學術研究和實際工作中,通常使用的都是“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量表(ADL)”。用ADL量表來測量老人的失能程度,其結果又可以分為(wei) 三個(ge) 層次:
這三個(ge) 層次可以用三個(ge) 同心圓來表示。最裏麵的小圓圈,是指缺乏最起碼或者說“最低標準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完全失能”狀態。中間的圓圈,是指缺乏“日常生活基本生活能力”的“部分失能”狀態。與(yu) 前者相比較,嚴(yan) 重程度上稍有和緩。最外麵的大圓圈,是指缺乏“工具性”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亦即缺乏“社會(hui) 性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部分失能”狀態。
如果換一個(ge) 角度,即從(cong) 製定政策或曰創立製度出發看問題,我們(men) 也可以將這三個(ge) 圓圈所示理解為(wei) 區分三種有差別的政策用戶的政策界限。這三類或者說三個(ge) 層麵的政策用戶是:完全喪(sang) 失個(ge) 人生活能力的老人,個(ge) 人基本生活能力喪(sang) 失的老人和個(ge) 人社會(hui) 活動能力喪(sang) 失的老人。
在很多研究中,都以ADL量表中6項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指標有一項“做不了”就歸為(wei) “失能老人”,這部分老人大概占老人總數的5—6%,其中既包括了完全失能老人,也包括了喪(sang) 失基本生活能力的部分失能老人。
如果將符合ADL量表中3項及以上指標的中度、重度失能的老人歸為(wei) “完全失能”的話,綜合學界各種研究,完全失能老人大概占老年人總數的3%左右,以全國60歲及以上老人2.22億(yi) 計算,其規模大約在666萬(wan) 人。完全老人的基本特征是癱瘓在床或不認識親(qin) 人,他們(men) 的日常生活處境是最艱難的,不但自己痛苦異常,而且會(hui) 連累全家都不得安寧。在當前獨生子女家庭和空巢家庭占大多數的社會(hui) 背景下,完全失能老人應該是政策關(guan) 注的重點。
拿上述失能老人比重減去完全失能老人比重,喪(sang) 失基本生活能力的部分失能老人也是3%上下,666萬(wan) 人。喪(sang) 失基本生活能力的老人與(yu) 完全失能老人不同,並不需要24小時有人陪護,他們(men) 除了需要解決(jue) 吃飯的問題之外,還需要解決(jue) 洗澡和外出活動等問題。
將ADL量表中6項指標有一項“做不了”或“有困難”的老人統統歸為(wei) 失能,有學者綜合了諸多相關(guan) 研究成果進行分析後得出的結論是10—13%,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報告的是19%。如果除去第一層麵和第二層麵的老人,第三層麵的老人的比重應該在5—15%,即1110—3330萬(wan) 人,這部分老人可被看作喪(sang) 失社會(hui) 活動能力的老人。
為(wei) 此,針對三個(ge) 層次的失能老人,應該采取有差別的長期照護方案:以全國統籌的社會(hui) 保險性質的長期照護保險來滿足完全失能老人的需要,以地方負責的社會(hui) 福利或社會(hui) 救助+商業(ye) 保險來滿足部分失能老人的需要。其中的重點是在國家層麵的製度設計上,首先著力解決(jue) 問題最嚴(yan) 重的核心層麵的老人,即完全失能老人的問題。
以上所說的失能老人的三個(ge) 層麵,是用靜態的眼光看所有的失能老人。如果用動態的眼光看,也可以這樣理解,即老人失能的嚴(yan) 重程度,通常是由外及裏逐漸發展的。一般來說。最初是喪(sang) 失社會(hui) 活動能力,繼而是喪(sang) 失基本生活能力,最後就是完全失能失智。
另一方麵,換個(ge) 角度,也可以這麽(me) 理解,三種有差別的製度安排,是為(wei) 滿足一個(ge) 老人在失能的不同時期的不同需要。這一層意思很重要,因為(wei) 一個(ge) 人如果不是早逝或者猝死,他一定會(hui) 依次走完這三個(ge) 階段,隻是在每個(ge) 階段停留的時間不一樣而已。這關(guan) 乎我們(men) 設計的長期照護保險製度的正當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1] 《習(xi) 近平:推動老齡事業(ye) 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新華網(https://www.huaxia.com/zk/sszk/wz/2016/06/
4873368.html)。
[2] 2011年,國際勞工組織編寫(xie) 並出版了第一本《世界社會(hui) 保障報告(2010—2011)》(中國勞動社會(hui) 保障出版社2011年版)。但到2015年出版第二本報告時,已經正式更名為(wei) 《世界社會(hui) 保護報告(2014—2015)》(https://www.ilo.org/ 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dcomm/documents/publication/wcms_245201.pdf)。
[3] 唐鈞著,《社會(hui) 保障和社會(hui) 保護:政策理念的演進》,上海,《社會(hui) 科學》2014年第10期;唐鈞著,《社會(hui) 保護的曆史演進》,上海,《社會(hui) 科學》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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