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養老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發稿時間:2017-03-01 10:11:29 來源:开云kaiyun 作者:唐 鈞
最近一段時間,媒體(ti) 上關(guan) 於(yu) “社區養(yang) 老”的話題熱鬧起來,先有海南的“養(yang) 死院”風波,後又有幾家媒體(ti) 屢屢發出社區養(yang) 老機構“遭遇尷尬”、“叫好不叫座”的感歎。看了相關(guan) 的報道,感到其中既有客觀事實,但也有認識上的誤區,需要進一步理清。
在國際共識的層麵,我們(men) 所稱的“養(yang) 老服務”,大部分都與(yu) “長期照護服務”在同等意義(yi) 上使用。按世界衛生組織對於(yu) “長期照護”服務提供者的劃分,隻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前者是指專(zhuan) 門機構的專(zhuan) 業(ye) 人員提供的服務,後者是指家庭成員、親(qin) 朋鄰居、非營利機構和誌願者等提供的服務。按照當前中國社會(hui) 的說法,前者可以理解為(wei) 機構養(yang) 老,後者可以理解為(wei) 居家養(yang) 老。
那麽(me) 在中國,為(wei) 什麽(me) 在機構養(yang) 老和居家養(yang) 老之間又多出了一個(ge) 社區養(yang) 老的層麵,這就是中國特色了。社區是個(ge) 社會(hui) 學名詞,其本意是“聚居在一定地域內(nei) 的人的社會(hui) 生活共同體(ti) ”。一群人,在一個(ge) 特定的地域內(nei) 共同生活,就自然形成了一個(ge) 社區。社區無所謂大小和層級,小到一個(ge) 村莊,大到一個(ge) 城市都可以被看成是一個(ge) 社區。但是在中國的城市裏,社區與(yu) 行政區劃掛起鉤來了,通常指的是一個(ge) 居民委員會(hui) 管轄的區域範圍。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演繹開去,社區的準行政色彩被突出出來。
為(wei) 什麽(me) 要先說這一堆理論,因為(wei) 很多相關(guan) 的認識誤區都與(yu) 此相關(guan) 。首先要說 “Aging in Place”這個(ge) 概念,中文翻譯成“原址安老”,這是很多國際組織倡導的。其涵義(yi) 是,讓老人在其長期居住和生活的家庭和社區裏度過晚年。理由是,一旦離開自己熟悉的人文環境和社會(hui) 支持網絡,老人身心都會(hui) 受到極大的傷(shang) 害。原址安老,肯定會(hui) 涉及社區,這裏所指的社區是社會(hui) 學意義(yi) 上的社區,代表的是一個(ge) 擴大了的溫馨家庭的環境和氛圍。
老年服務機構進社區,也是秉承這個(ge) 理念。所以,以海南“養(yang) 死院”事件為(wei) 典型的群體(ti) 行為(wei) 是非理性、不明智的。可以預測,像今天的“學區房”一樣,隨著老齡化進程進一步加快,老年人越來越多,5—10年之後,家門口有老年服務機構的居民小區一定是受歡迎。何況,每一個(ge) 人,若不早夭,都會(hui) 有老了的這一天。還須注意到:後輩是會(hui) 看樣的,今天你怎麽(me) 對待老人,後輩也會(hui) 在你老了的時候照樣對待你。
以上講的是專(zhuan) 業(ye) 服務機構與(yu) 社會(hui) 學意義(yi) 上的社區的關(guan) 係。接下來要說的是有中國特色的行政社區與(yu) 老年服務的關(guan) 係。近些年來,因為(wei) 民間資本的進入大多往“高大上”上靠,養(yang) 老領域的投資效益很不理想。結果是把老年服務機構的重要性一降再降,《老年法》規定的“機構為(wei) 支撐”也被悄悄地改成“機構為(wei) 補充”了。現在官方文件和新聞媒體(ti) 上常見的“社區居家養(yang) 老”,就因此而成了主體(ti) 。有些地區還為(wei) “居家養(yang) 老”專(zhuan) 門出了法規,據說“社區養(yang) 老”的法規也在醞釀中。
“十二五”期間,“居家為(wei) 基礎、社區為(wei) 依托、機構為(wei) 支撐”在全國上下取得了共識。遺憾的是,居家、社區和機構這三個(ge) 層次並沒有被看成是一個(ge) 整體(ti) ,而是人為(wei) 地將其分割成了三條線,各自獨立作戰。實話實說,這樣做是很難成事,尤其是在社區這個(ge) 層麵。
如前所述,實際上,老年服務的方式隻有兩(liang) 種,一是機構服務,一是居家服務。也許我們(men) 沒有很好地去理解“依托”這個(ge) 詞,什麽(me) 是依托,實際上就是說社區是個(ge) 平台,一個(ge) 接地氣而又組織化了的平台。這個(ge) 平台既可以給居家服務作為(wei) 中介性的依托,這個(ge) 平台也可以給機構服務作為(wei) 中介性的依托,讓提供服務的機構可以在基層落腳生根。
所以,最理想的政策設計,實際上是以社區這個(ge) 平台為(wei) 基礎,將機構服務和居家服務串聯一氣。因為(wei) 我們(men) 的老年服務既要社會(hui) 化,又要專(zhuan) 業(ye) 化。一個(ge) 專(zhuan) 業(ye) 服務機構,先做成一個(ge) 或若幹個(ge) “旗艦店”,然後向社區延伸,再從(cong) 社區延伸到家庭。這樣一個(ge) 有整合效應的“機構—社區—居家”的聯合體(ti) ,可以稱之為(wei) “老年服務運營商”。隻有這樣的政策涉及,才能在滿足老年人各方麵需要的前提下,使老年服務真正紅火起來。
現在的社區養(yang) 老,處於(yu) 一個(ge) 怪怪的尷尬境地。經驗表明,老年服務機構的床位不能少於(yu) 50張,因為(wei) 機構經營必須要有規模效應。那麽(me) 能不能將若幹個(ge) 小型機構連鎖起來經營呢?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這樣的連鎖經營至少要有物流和人工統一統配機製,由此也決(jue) 定了從(cong) 地域上講不能相隔太遠。但現在的社區機構,顯然沒有遵循客觀規律,結果隻能靠“政府買(mai) 服務”勉強維持。
既然難以經營,為(wei) 什麽(me) 還在勉為(wei) 其難地維持呢,這和政績觀相關(guan) 。社區養(yang) 老服是上級布置要做的,所以努力的方向就是要讓上級滿意。首先要在內(nei) 部裝修上做文章,要很漂亮甚至很奢華,上級、外地乃至國外來參觀,都讚不絕口。但是,地方不大,服務的老人有限,經營成本太大。雖然現在也以“購買(mai) 服務”的方式來運營,但結果都是苦不堪言。
解決(jue) 的方案就是把經營權讓給市場,讓給“機構—社區—居家”整合式經營的老年服務運營商。基本原則是按成本核算為(wei) 基礎收取服務費用,該收多少就收多少,政府補貼有需要但沒有能力付費的老人。想想馬雲(yun) 的成功經驗,上個(ge) 世紀80年代,政府就想做“便民利民服務”,後來也用上了電子設備,但始終不成氣候。馬雲(yun) 用市場的方式做,就做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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