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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醫療保險可以做什麽?

發稿時間:2017-03-01 09:49:07   來源:开云kaiyun   作者:唐 鈞

  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速,老年人口正以每年1000萬(wan) 的速度增加。在這樣的社會(hui) 背景下,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險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近年來,醫療保險本身的脆弱性,也越來越得到中國政府和全社會(hui) 熱切關(guan) 注。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在“十三五”期間,醫療保險製度的深化改革和進一步完善,將是一項十分重要而且急迫的任務。

  目前社會(hui) 上一個(ge) 熱議的相關(guan) 話題,就是“退休人員繼續交納醫療保險”,但是,在近8000萬(wan) 企業(ye) 退休人員中,持反對意見的恐怕要占70—80%。就社會(hui) 保障製度而言,《社會(hui) 保險法》屬於(yu) “基本大法”。這部法律的“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ge) 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按照“依法治國”的既定方針,隨意改變《社會(hui) 保險法》的規定似乎並不明智。

  現行的《社會(hui) 保險法》隻規定了企業(ye) 退休人員不交醫療保險費。回顧曆史,其實1996年出台的有關(guan) “通知”中的說法是“用人單位繳費來源……離退休人員在勞動保險費中開支。”但隨著改革的全麵深化,“勞動保險費”在企業(ye) 財務中已經不複存在。到1998年,國務院出台的相關(guan) “決(jue) 定”中,措辭已經改為(wei)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這與(yu) 十二年後出台的《社會(hui) 保險法》的說法極其相似乃爾。但在2013年出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的第十五條中則進一步作出規定:“從(cong) 業(ye) 人員退休後,本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在單位也不再為(wei) 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基於(yu) 社會(hui) 保障的“剛性”原則,如果要考慮為(wei) 醫療保險進一步開源,養(yang) 老金的存量是決(jue) 不能動的,可能能動腦筋的是增量。但是一定要強調,絕不能從(cong) 退休人員的收入中去扣除,隻能從(cong) 財政的盤子裏直接流向社會(hui) 保障的盤子。

  還需要強調一點,必須把對老年人,尤其是對失能老人的長期照護服務,即日常生活照料和非治療的護理和康複,從(cong) 醫療服務中剝離出來,建立社會(hui) 服務性質的長期照護服務,在此基礎上,用上述從(cong) 財政盤子流向社會(hui) 保險盤子裏的資金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基金,這樣才有可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紓解醫療保險的困境。

  至於(yu) 現在社會(hui) 保障界熱衷的醫療保險“三險合一”,看似容易,但因為(wei) 客觀條件並不成熟,所以真正實施起來並不簡單。最近出台的相關(guan) 文件,在一些關(guan) 鍵問題上采取了含渾的提法,若急於(yu) 求成更沒法操作。其實倒不如放一放,用3—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去創造“合一”的條件。這個(ge) 條件可能並不是現在設想的方案的“Yes”或“No”。有沒有第三條道路甚至N條道路可行?到時候能夠水到渠成是最好的願景。

  宏觀地從(cong) 整個(ge) 醫療領域出發看問題,醫療服務可能是主要矛盾。有文件中提出,想用醫療保險來“控費”,可能比較困難。看看大數據:從(cong) 2009年到2014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從(cong) 2865億(yi) 元增長到7083億(yi) 元,但同期中國衛生總費用的增長趨勢卻是從(cong) 1.6萬(wan) 億(yi) 增長到3.5萬(wan) 億(yi) 。前者增長是千億(yi) 級別的,後者則是萬(wan) 億(yi) 級別的。以小控大,不具備足夠的條件,如何控得住?

  總而言之,從(cong) 醫療保險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間恐怕要把建立“長期護理保險”作為(wei) 重點來抓才是最實際的。當然,“長期護理保險”不一定非得做成社會(hui) 保險,發揮商業(ye) 保險的作用也未嚐不可,或者創新一種社會(hui) 保險和商業(ye) 保險相結合的混合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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