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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聯網+”推進醫療體製改革

發稿時間:2017-02-23 12:58:02   來源:中國黨(dang) 政幹部論壇   作者:李勇堅

  自從(cong) 1985年啟動醫療衛生體(ti) 製改革以來,我國醫療體(ti) 製改革已進行了30多年,其間,各種方案、試驗層出不窮,但從(cong) 醫療體(ti) 製的效率提升來看,收效甚微。

  醫療衛生體(ti) 製改革要從(cong) 醫療、醫藥、醫保三個(ge) 方麵來看,前二者的核心是效率問題,後者解決(jue) 公平問題,三個(ge) 方麵的問題與(yu) 成就不能互換。2009年啟動新醫改以來,取得的成就主要在醫保方麵,也即是公平方麵。醫療體(ti) 製(包括醫藥),從(cong) 現狀看,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沒有得到緩解,過度醫療問題依然故我,醫患矛盾日益尖銳。

  從(cong) 本質上看,醫療體(ti) 製的主要問題在於(yu) 醫患之間、醫療機構與(yu) 管理部門之間、醫療機構與(yu) 社保部門之間,均存在著嚴(yan) 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互聯網是迄今為(wei) 止解決(jue) 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最好工具,因此,以“互聯網+”推進醫療體(ti) 製改革,或許是未來醫療體(ti) 製改革的一個(ge) 重要方向。

  筆者認為(wei) ,當前,我國醫療體(ti) 製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供給效率低下,這既有醫療固有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又有現有的公立醫院體(ti) 製問題。通過引入“互聯網+”,能夠建立多方參與(yu) 的、透明的醫療信息機製,為(wei) 深化醫改建立良好的基礎。醫療體(ti) 製引入“互聯網+”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醫療衛生雲(yun) ,使整個(ge) 醫療過程實現數據化,解決(jue) 醫療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建立醫藥電子商務係統,解決(jue) 藥價(jia) 虛高問題;推進基於(yu) 互聯網的醫療評價(jia) 係統,使醫療質量評價(jia) 更為(wei) 客觀,解決(jue) 患者盲目選擇大型醫療機構的問題。

  全麵深入分析醫療體(ti) 製所存在的問題

  當前社會(hui) 上熱議的“醫療改革”,其實質分為(wei) 三個(ge) 方麵,即醫療、醫藥、醫保三個(ge) 方麵。例如,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實質上就包括了這三個(ge) 方麵的問題。正是這三個(ge) 方麵的問題糾纏在一起,使醫改方案出台之後,容易受到各個(ge) 方麵的批評,且難以抓住問題的真正症結。自2009年新醫改啟動以來,中國式醫改已經取得了成效,包括全民覆蓋的醫保網絡,逐步健全的基層醫療衛生體(ti) 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以及全麵推開的基本藥物製度。從(cong) 本質上看,這些成效都是醫保方麵的,在醫療效率改進方麵,乏善可陳。因此,未來改革的重點,應該放在醫藥與(yu) 醫療方麵。

  醫療體(ti) 製所存在的問題,在於(yu) 醫療供給效率低(據測算,如果能夠提高醫療體(ti) 係的效率,在政府現有的醫療費用支出水平下,能夠實現免費醫療)。這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大型公立醫院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一直未能得到緩解;各種重複檢查、過度醫療、過度用藥、以藥養(yang) 醫等問題仍然普遍存在。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為(wei) 缺乏信息傳(chuan) 遞機製,不能解決(jue) 患者過度規避風險問題,而未能獲得患者的認可;現有的改革在提升基層衛生機構的吸引力方麵,過多地強調了經濟激勵(即報銷比例),而在信息透明度方麵缺乏動作,這在本質上忽略了醫療的本質,即醫療關(guan) 乎人的生命健康,患者一般會(hui) 過度謹慎,對風險進行過度規避。

  藥價(jia) 虛高問題未能得到控製。2015年5月5日,國家發改委宣布,自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jia) ,未來藥品價(jia) 格將主要由市場競爭(zheng) 來形成。隨即,多地媒體(ti) 報道心髒病藥物地高辛片價(jia) 格暴漲10倍。這說明解決(jue) 藥品這種特殊商品的定價(jia) 機製問題,不能一放了之。

  以“互聯網+”推進醫療體(ti) 製改革的主要措施

  解決(jue) 醫療體(ti) 製方麵所存在的低效率問題,通過“互聯網+”醫療的模式,是一個(ge) 有效的解決(jue) 方案。

  政府出資,建立“醫療衛生雲(yun) ”。雲(yun)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ge) 方麵的數據:醫院數據、患者數據、居民健康數據、政府管理數據等,並依托雲(yun) 建立電子商務平台。

  政府要做好醫療衛生雲(yun) 的基礎工作,除了硬件之外,還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對各類數據進行全方位收集,放到雲(yun) 上。

  在醫療衛生雲(yun) 的基礎上,實現醫療全麵數據化,以數據化破解信息不對稱。所有的醫療機構,都應加入醫療衛生雲(yun) ,作為(wei) 其開業(ye) 的一個(ge) 基礎條件。

  而患者到任何醫療機構的就診過程,全部實現數據化,實時同步到雲(yun) 上。每個(ge) 患者在雲(yun) 上都以其社會(hui) 保障號為(wei) 基礎,建立唯一個(ge) 人數據庫。患者在醫療機構掛號、檢查、診斷、治療、處方等各個(ge) 方麵的數據,均存放於(yu) 其個(ge) 人數據庫。

  這樣,一方麵,患者可以全過程掌握自己的醫療數據;另一方麵,也利於(yu) 政府主管機構對醫療過程進行監管,避免過度醫療問題。

  對藥品進行分類管理,以電子商務化推進醫藥改革,破解藥價(jia) 虛高難題。完善國家基本藥物製度,村衛生室、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醫院實行藥品統一招標采購、統一配送製度,零差價(jia) 銷售。采購過程依托電子商務平台,實行全麵招標。

  鼓勵發展醫藥電子商務,國家建立醫藥電子商務平台,任何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ye) ,均可到醫藥電子商務平台上開店售藥。特別鼓勵藥品經營企業(ye) 實行O2O(線上線下聯動)經營。

  原則上,除了急救用藥、手術用藥以及政府進行特殊管製的藥品之外,其餘(yu) 處方藥品與(yu) 非處方藥品的銷售均實現電子商務化。

  患者到醫療機構就診時,醫生開具的處方將生成一個(ge) 唯一的處方號。處方所涉及的藥品,應盡可能使用通用名。該處方號同步到雲(yun) 端,患者憑借該處方號,可以到醫院藥房、實體(ti) 藥店以及醫藥電子商務平台,自行選擇賣家,購買(mai) 藥品。醫療機構不得對患者在何處或者以何種方式選購藥品進行任何形式的限製。

  醫療質量評價(jia) 互聯網化,解決(jue) 患者盲目選擇大型醫療機構問題。當前患者盲目選擇大型醫療機構,是導致看病難的重要原因。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除了患者過度風險規避的心態之外,缺乏客觀公正的醫療質量評價(jia) 機製也是一個(ge) 重要原因。通過建立醫療衛生雲(yun) ,可以獲得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的大數據,在此基礎上,國家可以資助相關(guan) 科研機構建立基於(yu) 醫療服務大數據的醫療質量評價(jia) 係統。該數據結合患者的主觀評價(jia) ,就可以實現醫療質量評價(jia) 的數據化與(yu) 客觀化。患者可以根據該數據,綜合就診距離、掛號難度、費用等諸多因素,選擇相關(guan) 醫療機構。

  建立用戶生成內(nei) 容(UGC),並結合專(zhuan) 家評價(jia) 與(yu) 專(zhuan) 業(ye) 數據的藥品質量評價(jia) 體(ti) 係。在建立藥品電子商務體(ti) 係之後,鼓勵患者積極對藥品質量進行評價(jia) 。由於(yu) 藥品大部分是一次性消費的,建立藥品質量評價(jia) 體(ti) 係對降低藥價(jia) 具有重要意義(yi) 。與(yu) 此相對應,要求醫生開具藥方時,盡量使用通用名。患者可以根據質量評價(jia) 體(ti) 係,選擇藥品的生產(chan) 廠家與(yu) 經營者。藥品質量評價(jia) 還可以作為(wei) 政府招標采購等各個(ge) 方麵的參考。

  全麵推動公立醫院改革,鼓勵社會(hui) 力量辦醫。在前麵所做的改革措施基礎上,推動對公立醫院係統進行全麵綜合改革。包括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jia) 格,深化編製人事製度改革,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ye) 特點的薪酬製度等。對於(yu) 部分公立醫院,可以考慮采用出售、承包經營等多種模式,鼓勵多種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

  進一步完善社會(hui) 辦醫政策。尤其是在人事製度、土地製度等各個(ge) 方麵,強化對社會(hui) 力量辦醫的政策支持。

  相關(guan) 政策建議

  以“互聯網+”推進醫療體(ti) 製改革,需要相關(guan) 政策進行支持,以避免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利用“互聯網+”強化基層醫療機構。“互聯網+”推進醫療體(ti) 製改革,對基層醫療機構是一個(ge) 挑戰。一方麵,要推進基層醫療機構的數據化與(yu) 互聯網化;另一方麵,要強化其利用互聯網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的能力。在實踐中,還可以通過醫療衛生雲(yun) ,積極發展遠程醫療,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強化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管理。醫藥全麵電子商務,必然帶來管理上的各種難題。至少應在以下幾個(ge) 方麵加強管理:強化對醫藥電子商務線下管理,對電子商務的物流、配送等相關(guan) 環節,出台相應的標準,加強管理;建立醫藥電子商務糾紛快速仲裁機製;建立醫藥電子商務相關(guan) 的各種服務標準;鼓勵發展各種醫藥相關(guan) 的責任保險;對醫藥領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wei) 加大打擊力度。等等。

  建立與(yu) 醫療事故相關(guan) 的政策體(ti) 係。包括建立醫療事故大數據係統,以客觀數據破解醫患矛盾;推行醫生醫療責任保險。

  (作者: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信息服務與(yu) 電子商務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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