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發展理念引領法治中國建設
發稿時間:2017-02-21 14:19:46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姚建宗
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是推進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基本遵循,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指引。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引領,不斷開創法治建設新局麵。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完善法律體(ti) 係。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如期形成之後,還需要對其不斷加以完善。習(xi) 近平同誌強調:“繼續完善以憲法為(wei) 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把國家各項事業(ye) 和各項工作納入法製軌道。”應將協調發展的理念貫穿於(yu) 各級各類立法實踐中。一方麵,在全國性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製定中解決(jue) 不協調問題,明確法律法規的邏輯層次與(yu) 效力等級。目前在這方麵存在的問題較多,如教育領域立法中有教育法、義(yi) 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教師法、職業(ye) 教育法以及今後可能製定的學前教育法、特殊教育法等,這些規範條文的邏輯層級和效力等級是怎樣的,其中哪些法律應由全國人大製定通過,哪些法律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製定通過,我國現行立法法並沒有明確規定,這種狀況需要改變。另一方麵,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提出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新修訂的立法法對此也作出明確授權。地方立法應堅決(jue) 糾正抄襲、重複其他地方各級同類立法的做法,充分體(ti) 現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客觀實際及規則需求,提高立法質量和水平。隻有這樣,才能不斷提升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的品質。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建設法治政府。以開放發展理念吸收世界各國法治政府建設經驗,圍繞各級人民政府擁有和行使的行政權力,依法確立更加嚴(yan) 密規範的行政權力設定和行使規則程序,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將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並明確行政權力行使的法律責任與(yu) 政治責任,將政府活動全麵納入法治軌道。以協調發展理念合理規製政府各個(ge) 部門行使的權力,使之彼此配合、形成合力。以共享發展理念保障全體(ti) 公民的合法權利。政府製定各種行政措施,應惠及盡可能多的民眾(zhong) 。比如,一些城市在製定限製電動三輪車行駛的規則時,需要審慎考量,進行合法性論證,兼顧城市治理與(yu) 方便民眾(zhong) 。以創新理念廣集民智、廣開言路,虛心接納批評建議,提高政府行政績效,樹立廉潔、高效、便民的政府形象。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促進司法公正。我國正在進行新一輪司法改革,不斷完善司法體(ti) 製機製,暢通通過司法手段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糾紛的渠道,在司法機關(guan) 公正審理具體(ti) 案件中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樹立司法權威,涵養(yang) 和培育現代司法文明。這需要我們(men) 在司法活動中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總結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取得的司法成就,概括、尊重並嚴(yan) 格遵循司法活動的基本規律,實現司法對社會(hui) 利益的合理調節、對公權力的有效監督製約和對公民權利特別是基本人權的充分保障。應吸收世界各國司法權力配置和司法權運作方麵的成功經驗,將司法體(ti) 製改革納入全麵深化改革的整體(ti) 進程,加強司法製度與(yu) 其他社會(hui) 治理製度的協調互動,推進司法體(ti) 製機製創新,漸進而穩妥地進行司法體(ti) 製改革,促進司法公正。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建設法治社會(hui) 。建設法治社會(hui) ,必須堅持發展為(wei) 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製度安排,使全體(ti) 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充分調動人民群眾(zhong) 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鼓勵社會(hui) 公眾(zhong) 進行負責任又有益於(yu) 社會(hui) 整體(ti) 利益的法治建設創新,在關(guan) 係自身利益及所在群體(ti) 、社區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務方麵依法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建議,依法共同參與(yu) 公共事務處置,共同維護所在群體(ti) 與(yu) 社區的公共秩序,通過法治方式提高社會(hui) 自治能力、拓展社會(hui) 自治空間。培育更為(wei) 廣泛的社會(hui) 治理主體(ti) ,創新多樣化的社會(hui) 治理方式,不斷培育和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強化公民的社會(hui) 責任感與(yu) 使命感,夯實法治建設的社會(hui) 基礎。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完善黨(dang) 內(nei) 法規。建設法治中國,要求我們(men) 黨(dang) 堅持依法執政,全麵提高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dang) 內(nei) 法規管黨(dang) 治黨(dang) 的能力和水平。新形勢下,我們(men) 黨(dang) 已將黨(dang) 內(nei) 法規建設作為(wei) 加強黨(dang) 的自身建設的重要任務,並將其納入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大局中。在黨(dang) 內(nei) 法規建設中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就是要秉持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則,以憲法和法律為(wei) 依據,進一步提高黨(dang) 內(nei) 法規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為(wei) 新形勢下加強黨(dang) 的自身建設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強大動力,進一步夯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製度基礎。執政黨(dang) 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中發揮主導作用。我們(men) 黨(dang) 領導人民製定與(yu) 執行憲法和法律,黨(dang) 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要把黨(dang) 內(nei) 法規建設作為(wei) 事關(guan) 我們(men) 黨(dang) 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構建以黨(dang) 章為(wei) 根本、若幹配套黨(dang) 內(nei) 法規為(wei) 支撐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紮緊製度的籠子;把形成完善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確立為(wei)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nei) 容,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dang) 內(nei) 法規製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建設法治文化。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提出,必須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hui) 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hui) 氛圍,使全體(ti) 人民都成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進一步豐(feng) 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法治文明,這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與(yu) 法治文明建設的正確方向,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順利推進的文化保障。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建設中,應以開放的胸襟和氣度,尊重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基本規律,借鑒人類法治文明優(you) 秀成果。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建設,推動法治文化與(yu) 地方文化、行業(ye) 文化、企業(ye) 文化融合發展;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hui) 特別是公職人員的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wei) 全體(ti) 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在全社會(hui) 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和法治習(xi) 慣。
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引推進法學理論研究。在法學理論研究中貫徹新發展理念,需要不斷解放思想,為(wei) 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符合中國實際、具有普遍性和規律性的法治理論。法學理論工作者應以新發展理念為(wei) 指導,深入把握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實踐、馬克思主義(yi) 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堅持吸收人類優(you) 秀法治文明成果與(yu) 繼承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法律文化有機結合,構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學理論體(ti) 係;將創新作為(wei) 推進法學理論研究的靈魂,堅持問題導向,以理論創新推動製度完善,為(wei) 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科學理論支撐。應特別強調,法學理論研究簡單套用西方現成的理論行不通,必須回答中國的現實問題。應多接“地氣”、多與(yu) 國情結合,著力打造符合我國實際的法學理論體(ti) 係和法治話語體(ti) 係。
(作者:中國法學會(hui) 法理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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