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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道路”中的政治發展問題
—— 再聚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共識

發稿時間:2017-02-14 10:39:50   來源: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   作者:葉險明

  摘 要:政治發展的程度是衡量一個(ge) 國家整體(ti) 社會(hui) 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並決(jue) 定其未來的發展方向。對於(yu) 當前的中國來說,政治發展就是政治體(ti) 製改革的發展。從(cong) “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兩(liang) 個(ge) 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層麵”來看,目前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在整體(ti) 上是滯後的。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首先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體(ti) 製、方式和觀念進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也就是鄧小平所說的“黨(dang) 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這種改革是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最為(wei) 關(guan) 鍵和核心的部分。沒有這種改革,就沒有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在國家層麵上的推進,從(cong) 而整個(ge) 中國社會(hui) 的發展就會(hui) 帶有很大程度的不確定性。因此,不斷創新的中國馬克思主義(yi) 研究必須以破除各種阻礙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發展的思想羈絆為(wei) 己任,為(wei) 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全麵展開提供學理上的支持。

  關(guan) 鍵詞:中國道路/政治發展/政治體(ti) 製改革/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作者係浙江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與(yu) 全球化研究中心、馬克思主義(yi) 學院特聘教授

  本文係教育部規劃項目“曆史唯物主義(yi) 超越‘西方中心論’的邏輯和方法”(項目號:12YJA720030),浙江省馬克思主義(yi) 基礎理論重大資助項目“全球化背景下的馬克思主義(yi) 社會(hui) 發展理論與(yu) 中國社會(hui) 發展道路研究”(項目號:14MKSZ02ZD)的階段性成果。

  世界上任何國家的社會(hui) 發展道路都是一個(ge) 整體(ti) ,政治發展在其中都占有舉(ju) 足輕重的地位:政治發展受阻,整個(ge) 社會(hui) 發展就沒有可持續性。“中國道路”同樣是一個(ge) 整體(ti) ,當然也包括政治發展。何謂政治發展?對其不能泛泛而談。對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中國來說,“政治發展”應具有相互聯係的雙重特性:一是政治的科學化、民主化、功能化、社會(hui) 化和現代化等特性不斷增強的過程;二是“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yi) 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的過程①。從(cong) 一定的意義(yi) 上說,政治發展的程度是衡量我國整個(ge) 社會(hui) 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並決(jue) 定著我國未來的發展方向。筆者以為(wei) ,至少在可以預料的將來,“中國道路”中的政治發展就是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發展。因此,全麵探討“中國道路”問題,正確認識當前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狀況,至關(guan) 重要。

  要正確地評說當前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狀況,必須首先在方法論上對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兩(liang) 個(ge) 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層麵加以把握,即:有組織的國家層麵的製度化進展與(yu) 自發的非國家層麵的製度化進展。所謂“有組織的國家層麵的製度化進展”是指:在來自有組織的國家層麵的力量、因素和關(guan) 係的推動下,中國政治結構和政治生活比較明顯的、全局性的質的變化過程;所謂“自發的非國家層麵的製度化進展”是指:在來自中國社會(hui) 不同階層的各種自發的力量、因素和關(guan) 係(既包括體(ti) 製外也包括體(ti) 製內(nei) )的推動下,中國的政治結構和政治生活的變化過程。就目前來看,中國的政治結構和政治生活主要體(ti) 現在量的變化上②,而不是體(ti) 現在質的變化上。當然,這絲(si) 毫不意味著中國政治結構和政治生活沒有任何質的變化的跡象。③不過,由於(yu) 這種質的變化的跡象比較微弱,從(cong) 而使中國政治體(ti) 製的總體(ti) 變化幅度遠遠跟不上中國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故在整體(ti) 上處於(yu) 滯後狀態。

  筆者以上所提出的“對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兩(liang) 個(ge) 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層麵加以把握”的觀點,旨在從(cong) 方法論上避免兩(liang) 種錯誤的認識:一是認為(wei) ,迄今為(wei) 止,中國的政治體(ti) 製沒有任何變化,與(yu) 改革開放前沒有什麽(me) 大的區別,但中國的經濟結構和經濟生活卻有了比較明顯的變化,從(cong) 而形成了政治與(yu) 經濟“兩(liang) 張皮”的扭曲的社會(hui) 結構,而這種社會(hui) 結構對中國的發展將會(hui) 產(chan) 生毀滅性的影響。這也是我們(men) 在kaiyun官方地址開放過程中喪(sang) 失了或沒有抓住幾次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重要時機所致。可以認為(wei) ,這種觀點實際上把“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視為(wei) 中國政治體(ti) 製沒有發展。二是認為(wei) ,中國的政治體(ti) 製改革沒有滯後,因為(wei)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hui) 是按照這樣一條路線發展的,即從(cong) 經濟改革到社會(hui) 改革再到政治改革。其主要根據是:迄今為(wei) 止,我們(men) 在經濟生活和社會(hui) 生活方麵存在著許多問題,老百姓很不滿意,故應先解決(jue) 這些問題。隻有這方麵問題解決(jue) 得差不多了以後,才能再來解決(jue) 政治體(ti) 製問題。實際上,上述兩(liang) 種觀點都有偏頗之處。第一種觀點不承認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體(ti) 製的變化,這是不客觀的。第二種觀點把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美化為(wei) 一種“合理的正常狀態”,令人啼笑皆非。

  應當承認,在中國社會(hui) 改革的最初一段時期內(nei) ,把改革重點放在經濟領域的一些重要表層上是正確的。但這些年來,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越來越明顯地滯後於(yu) 中國社會(hui) 的發展,已經並且正在給中國社會(hui) 各方麵的發展帶來巨大的損害,這是一個(ge) 不可更改的或能夠被人為(wei) 遮蔽的事實。中國政治體(ti) 製量的變化畢竟不是有規模的質的變化。“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這一判斷,不是說中國政治體(ti) 製沒有變化,而是旨在強調: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遠遠不能適應中國社會(hui) 發展的需要,拖了中國社會(hui) 發展的後腿。所以,目前乃至今後的相當長的一個(ge) 時期內(nei) ,中國的改革應是以政治體(ti) 製改革為(wei) 核心的全麵改革。不進行行之有效的政治體(ti) 製改革,中國其他領域的改革就難以有實質性的推進。④

  中國的改革是沿著由表及裏的路子漸次展開的。在“表”的層麵顯示出的一些問題的確是可以分開來解決(jue) 的;但在“裏”的層麵,包括經濟問題在內(nei) 的任何社會(hui) 問題都直接與(yu) 中國社會(hui) 深層的政治結構、利益結構等息息相關(guan) 。目前的改革已進入到了“裏”的層麵,而“裏”的層麵中的改革既包括原有改革的深入和拓展,也包括原來沒有進行的或很少涉及的改革,它們(men) 無一不直接與(yu) 中國社會(hui) 深層的政治結構、利益結構糾纏在一起。進而言之,“裏”的層麵中的任何真正的改革,都不能不觸及原有的政府結構、黨(dang) 的領導結構、意識形態結構等,故都是一定意義(yi) 上的政治體(ti) 製改革(包括近期被學界炒得很熱的“供給側(ce) 改革”⑤)。

  如果說,“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是一個(ge) 不爭(zheng) 的政治學和經濟學意義(yi) 上的事實的話,那麽(me) ,為(wei) 何“滯後”並難以“破局”,則是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眾(zhong) 所周知,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首的黨(dang) 中央,一直強調中國的改革已經進入了“深水區”,並彰顯出趟過“深水區”的“壯士斷腕”、“刮骨療傷(shang) ”的勇氣和膽略。何謂“深水區”?簡單明了地說,即指中國政治體(ti) 製領域,或集中在中國政治體(ti) 製(包括政治意識形態)領域的問題,但其涉及麵涵蓋了中國社會(hui) 的所有領域。所謂趟過“深水區”,就是進行成功的或富有成效的政治體(ti) 製改革(和與(yu) 之相應的思想文化變革)。可以認為(wei) ,政治體(ti) 製改革的成敗決(jue) 定其他社會(hui) 領域改革的成敗,從(cong) 而也最終決(jue) 定中國社會(hui) 未來的走向。

  從(cong) 世界政治文明發展史的角度看,政治文明的發展一定是政治體(ti) 製改革或變革的結果。這一政治學的基本原理也同樣適用於(yu) 中國。就目前中國社會(hui) 的現實狀況而言,政治體(ti) 製改革最為(wei) 關(guan) 鍵和核心的部分就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體(ti) 製、方式和觀念的變革,這也就是鄧小平在1980年提出的“黨(dang) 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沒有這方麵的變革,政治體(ti) 製改革就不可能展開。然而,目前我國這方麵改革的阻力很大,其主要表現之一是:無論是“有組織的國家層麵的製度化”改革,還是“自發的非國家層麵的製度化”改革,都會(hui) 遇到傳(chuan) 統的、陳舊的“領導體(ti) 製、方式和觀念”以“泛意識形態”形式的頑強抗拒。如果我們(men) 被這種抗拒所擾亂(luan) ,不僅(jin) “深水區”難以趟過去,而且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地位也將日益受到損害。可以說,這種抗拒所產(chan) 生的阻力已嚴(yan) 重地損害了中國的改革實踐,同時也造成人們(men) 在認識政治體(ti) 製改革方麵的極大分歧。這裏以近些年學界對以權力一元化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許多學者也稱其為(wei) “黨(dang) —國體(ti) 製”)認識的分析為(wei) 例。

  所謂“以權力一元化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就是黨(dang) 政合一、高度集中統一的社會(hui) 體(ti) 製。對此,學界一直有兩(liang) 種涇渭分明的觀點。一是在整體(ti) 上全麵肯定這種社會(hui) 體(ti) 製,認為(wei) 中國的這一體(ti) 製解決(jue) 了治國能力問題,其優(you) 越性在於(yu) 把原來一盤散沙的中國凝聚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可以集中調動有限的資源辦大事,決(jue) 策能力強,效率高。二是徹底否定這種社會(hui) 體(ti) 製(包括它所起過的重要作用),認為(wei) 這一體(ti) 製扼製住了中國社會(hui) 發展的“咽喉”,不鏟除它,中國社會(hui) 的發展就沒有希望。在有的學者看來,這一體(ti) 製有三個(ge) 特點:高度壟斷的社會(hui) 意識形態,數量龐大的官僚隊伍,對社會(hui) 各個(ge) 領域無孔不入的行政控製。目前中國所有問題的根子都在於(yu) 此。

  筆者以為(wei) ,上述這兩(liang) 種觀點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都有值得推敲之處。應當看到,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不僅(jin) 在新中國的建立及其一定發展時期中起過重要的作用⑥,而且還為(wei) 開啟kaiyun官方地址時代、推動經濟社會(hui) 迅速發展奠定了基礎。然而,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改革開放的展開,對這種體(ti) 製加以改變也是當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不能不麵對的重大問題。在討論這方麵的重大問題時,一定要破除“泛意識形態化”的霧霾,即不能把改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體(ti) 製、方式和觀念視為(wei) 削弱或不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實際上,目前的問題不是需不需要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而是共產(chan) 黨(dang) 怎樣領導。如鄧小平所指出的:“我們(men) 堅持黨(dang) 的領導,問題是黨(dang) 善於(yu) 不善於(yu) 領導。黨(dang) 要善於(yu) 領導。”⑦必須承認,在中國,隻有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能夠引導中國人民走向繁榮富強,因此,無論何時都不能忽略甚至否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對整個(ge) 中國社會(hui) 的領導作用。鄧小平關(guan) 於(yu) 以“黨(dang) 政分開”為(wei) 核心的政治體(ti) 製改革的思想,其實質就是要通過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體(ti) 製、方式和觀念的變革來改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模式——以權力一元化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⑧。所以,改變以權力一元化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絕不是否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恰恰相反,是為(wei) 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的繼續。正如鄧小平在《黨(dang) 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中明確強調的:“如果不堅決(jue) 改革現行製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yan) 重問題今後就有可能重新出現。隻有對這些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jue) 徹底的改革,人民才會(hui) 信任我們(men) 的領導,才會(hui) 信任黨(dang) 和社會(hui) 主義(yi) ,我們(men) 的事業(ye) 才有無限的希望。”⑨其具體(ti) 原由,可概括如下。

  第一,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越來越不適應當代中國社會(hui) 發展的需要。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社會(hui) 結構和社會(hui) 利益格局的多元化發展,要求公民社會(hui) (即介於(yu) 國家與(yu) 個(ge) 人之間的各種共同體(ti) ,如慈善團體(ti) 、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專(zhuan) 業(ye) 協會(hui) 、工會(hui) 等)的順利生長,以調節社會(hui) 利益結構的多樣化需求和發展,起緩衝(chong) 和紓解社會(hui) 矛盾、穩定社會(hui) 的作用,並擔負起監督國家公權的職能。這也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中國社會(hui) 結構和社會(hui) 利益結構的多元化發展過程中確立自己新的領導形態的一個(ge) 重要基礎。但以權力一元化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置於(yu) 社會(hui) 每個(ge) 人的麵前,從(cong) 而使社會(hui) 的每個(ge) 人都有種自己的什麽(me) 問題共產(chan) 黨(dang) 都能也必須解決(jue) 的“幻覺”,一旦個(ge) 人的多樣化需要滿足不了,他就會(hui) 把怨氣直接發泄到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整個(ge) 組織身上。可以說,隨著中國社會(hui) 結構和社會(hui) 利益結構的多元化發展,這種狀況愈演愈烈。進而言之,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使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承擔了本不應承擔的責任,其結果是社會(hui) 政治結構越來越“剛性化”,維穩成本越來越高(實際上是國民財富的浪費),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則時時處於(yu) 被追責的位置。長此以往,就必然導致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空心化”。

  第二,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越來越不適應當代中國社會(hui) 人的發展需要。這種體(ti) 製對整個(ge) 社會(hui) 的掌控隻能通過無孔不入的行政權力。筆者並不否認,現代社會(hui) 的管理需要行政權力,沒有行政權力是不可想象的,但行政權力泛化到無孔不入的程度就會(hui) 使社會(hui) 關(guan) 係結構“官本位”化和“等級本位”化,這就必然嚴(yan) 重阻礙社會(hui) 中各個(ge) 階層間的人的流動⑩,加深人身依附性,遏製社會(hui) 發展的活力。在“官本位”化和“等級本位”化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結構中,人往往首先考慮的是“人事關(guan) 係”“社會(hui) 背景”,故其“自主活動”很難發展起來。因為(wei) 人在這種社會(hui) 關(guan) 係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主要是由“人事關(guan) 係”“社會(hui) 背景”決(jue) 定的。所以,一般說來,一個(ge) 人要在這種社會(hui) 關(guan) 係結構中向“上”走,就必須首先進入一定的“人事關(guan) 係”和“社會(hui) 背景”中。在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內(nei) ,社會(hui) 階層的固化、人身依附性的加深、社會(hui) 發展活力的日趨衰竭也就在所難免。這對目前必須要由追趕型、模仿型發展階段進入到創新型發展階段的中華民族來說,其危害是極大的。

  第三,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越來越阻礙當代中國的法治和民主建設,從(cong) 而也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合法性提出越來越嚴(yan) 峻的挑戰。目前學界有的學者借助福山的“政治秩序三要素(政府能力、法治、民主問責)”說,論及具有強大能力的政府如何重要,以說明這種社會(hui) 體(ti) 製的必要性,實際上,這是一種誤導。現代政治秩序的穩定和可持續性,在於(yu) 現代政治秩序三要素間的平衡關(guan) 係。進而言之,政府的強大能力當然重要,但這是限定在持續有效地推動法治和民主建設,以不斷實現其與(yu) 法治和民主問責間的動態平衡過程中的,否則整個(ge) 社會(hui) 就不可能有良性的發展。這也是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一個(ge) 主要目標。離開這一目標,我們(men) 的政治體(ti) 製改革隻能圍繞著“集權(中央)與(yu) 分權或放權(地方)”“集體(ti) 領導與(yu) 個(ge) 人負責”“黨(dang) 內(nei) 監督”等問題展開。然而這類改革並沒有觸及到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的本質,因而被多年的政治實踐證明是“剪不斷理還亂(luan) ”的改革。之所以如此,究其原因就在於(yu) 這種改革沒有從(cong) 製度層麵上解決(jue) 授權或委托代理的關(guan) 係問題。(11)在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中,官員的任命和提升,其最終決(jue) 定權在上不在下,而這種最終決(jue) 定權的使用也缺乏來自人民群眾(zhong) 的委托和授權,故即便上級官員錯誤地使用了這種決(jue) 定權也基本不負責任,因此,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必然是“常態”;再加上不同層級的權力難以受人民群眾(zhong) 的監督和體(ti) 製外力量的製約,所以各種“尋租”就必然層出不窮。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核心層當然認識到了“尋租”對黨(dang) 的合法性的危害。但在這種社會(hui) 體(ti) 製內(nei) 對此似乎隻能采取兩(liang) 個(ge) 方法:一是上一級權力對下一級權力的約束(包括采用巡視、抽查以及“揭發”的方式);二是運動式的政治思想教育。但遺憾的是,這兩(liang) 種方法的效果遠沒有達到方法設計者的初衷。不僅(jin) 如此,從(cong) 長遠來看,如製度建設不跟上,這兩(liang) 種方法還會(hui)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民群眾(zhong) 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性質和主旨的認同度。

  舉(ju) 個(ge) 典型的例子。迄今為(wei) 止,在論及官員腐敗的思想根源時,我們(men) 的主流意識形態往往給出這樣的答案:社會(hui) 主義(yi) (共產(chan) 主義(yi) )理想和信念喪(sang) 失。這種答案,其初衷是要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把腐敗官員與(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切割”開來,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實則貶低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性質和主旨。難道沒有社會(hui) 主義(yi) 理想和信念就必然會(hui) 導致官員的貪汙腐敗?如真是這樣,那麽(me) 對一些發達資本主義(yi) 國家公務員的基本廉政狀況又應作何解釋?筆者以為(wei) ,官員的腐敗不是緣於(yu) 什麽(me) “理想和信念喪(sang) 失”,而是大大突破做人底線、毫無職業(ye) 道德的極端表現。對於(yu) 官員來說,不貪,隻是做人的底線和起碼的職業(ye) 道德要求,無涉社會(hui) 主義(yi) 理想和信念。隻有通過在堅守做人的底線和起碼的職業(ye) 道德的基礎上,才談得上社會(hui) 主義(yi) 理想和信念。如果把社會(hui) 主義(yi) 理想和信念有意或無意地降低為(wei) 做人的底線和起碼的職業(ye) 道德,那麽(me) ,人們(men) 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性質和主旨的認同度就會(hui) 越來越低。

  第四,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使我們(men) 在解決(jue) 直接製約當代中國社會(hui) 發展的五大問題時陷入了“瓶頸”而難以自拔。這五大問題是:其一,國有企業(ye) 改革步履艱難且反反複複,從(cong) 而使市場經濟難以健康、良性地發展。其二,土地製度和戶籍製度(本質上是身份製)改革的延遲。前者掣肘市場經濟以及城鎮化等的正常發展,後者嚴(yan) 重阻礙了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實現。其三,製度性反腐鮮有實質性進展,運動式反腐和權力反腐效率遞減。其四,貧富兩(liang) 極分化愈演愈烈,其程度遠遠超過了發達國家,並有繼續擴大的趨勢。這主要是權力資本大行其道的結果。其五,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zhong) 不滿足於(yu) 物質小康,他們(men) 對社會(hui) 與(yu) 政治權利的追求越來越成為(wei) 社會(hui) 變遷的獨立變量,但由於(yu) 眾(zhong) 所周知的原因,這種獨立變量一直沒有獲得順利的發展。

  上述這四個(ge) 方麵的緣由是相互聯係的,且都是政治體(ti) 製改革(包括政治思想觀念變革)的具體(ti) 內(nei) 容,如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與(yu) 公民社會(hui) 發展間的關(guan) 係、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中國社會(hui) 的領導與(yu) 在計劃經濟體(ti) 製下對社會(hui) 全麵把控的關(guan) 係、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對幹部隊伍掌控與(yu) 授權或委托代理的關(guan) 係、國有企業(ye) 與(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執政基礎的關(guan) 係、土地所有製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關(guan) 係等。筆者並不打算對這些政治體(ti) 製改革的內(nei) 容發表具體(ti) 的看法,這裏僅(jin) 想說明:對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中國來說,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過程必然是破除“泛意識形態”霧霾的過程,是不斷重新認識社會(hui) 主義(yi) 的過程,也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確立自己新的領導體(ti) 製、方式和觀念的過程。

  由上可見,政治體(ti) 製改革在國家層麵上的實質性發展對中國越來越緊迫;中國道路在未來可持續的程度取決(jue) 於(yu) 政治發展的程度。然而,目前中國的思想文化界總有股淡化甚至否定政治體(ti) 製改革的思潮在湧動。這種思潮在許多場合往往通過以下兩(liang) 種話語表述出來。

  1.不能把目前中國存在的主要問題都歸結為(wei) 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

  這種話語表述比較能“忽悠”人,但經不起方法論拷問。首先,這一話語表述是話語者為(wei) 淡化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預設出來的,因為(wei) 鮮有人“把目前中國存在的主要問題都歸結為(wei) 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這一話語表述的要害就在於(yu) 有意回避了這樣一個(ge) 重要事實:若沒有政治體(ti) 製改革在國家層麵上的實質性的發展,中國目前主要的社會(hui) 問題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決(jue) 。這一重要事實所給予人們(men) 的警示是:解決(jue) 目前中國主要社會(hui) 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yu) 政治體(ti) 製改革。這一警示絲(si) 毫沒有忽略目前中國社會(hui) 存在的主要問題還有其他原因的意思。因此,上述話語表述模糊了當前中國存在的主要社會(hui) 問題的根子,而且有一種濃厚的折中主義(yi) 色彩,即平行的多種因素決(jue) 定論。看似很“公允”,但往往使實踐中的人們(men) 迷失了解決(jue) 問題的方向。

  上述話語表述在腐敗根源問題的認識上通常轉化為(wei) 這樣的具體(ti) 論點:古今中外都有貪官和清官,相同的社會(hui) 體(ti) 製下也是如此,所以,雖然貪腐有製度設計的缺陷,但個(ge) 人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等方麵的差異也會(hui) “導致在同樣的環境下,有些人就是拒腐蝕而不沾,有的人就是自己往深淵裏跳”。筆者以為(wei) ,這一論點實際上避開了所要回答問題的實質,即目前中國“尋租”的普遍化和官員的大麵積的、塌方式的、集團性的腐敗,主要是由製度設計缺陷造成的還是由個(ge) 人道德水平低下造成的?從(cong) 政治學的角度看,在一個(ge) 製度環境內(nei) ,如果隻是個(ge) 別的官員腐敗且貪腐數額又不是以“火箭”般的速度增大,那一般就是個(ge) 人的道德水準問題;如果出現官員大麵積的、塌方式的、集團性的腐敗且貪腐的數額越來越超出人們(men) 的想象,那就必然主要是製度問題。按鄧小平的說法就是:“製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製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hui) 走向反麵。”(12)換言之,不好的製度可以使腐敗肆意橫行,也會(hui) 使越來越多的好人走上貪腐之路;製度好,即便是壞人也會(hui) 有所收斂。因此,在麵對著主要是由製度設計缺陷引起的大麵積腐敗時,貌似全麵地談論“腐敗,既有製度原因,也有個(ge) 人道德原因”,的確有避實就虛之嫌。

  可見,“不能把目前中國存在的問題都歸結為(wei) 政治體(ti) 製改革滯後”這一話語表述,在本來就缺乏政治體(ti) 製改革共識的中國語境中是很容易把人們(men) 引向歧途的。

  2.西方發達國家民主和法治製度的弊病越來越凸顯,越來越暴露其虛假性,而我們(men) 的國家製度是代表全體(ti) 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這一話語表述似乎在暗示:中國政治體(ti) 製改不改,改的程度深淺,都兩(liang) 可。實際上,這種具有濃厚的泛政治意識形態色彩的話語表述,在邏輯上直接否定了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我們(men) 之所以必須進行政治體(ti) 製改革,正是因為(wei) 我們(men) 既有的政治體(ti) 製存在著許多不能不改的弊端,而這些弊端直接導致了國家製度在代表全體(ti) 人民根本利益的方麵出現了嚴(yan) 重問題。鄧小平三十多年前就語重心長地告誡全黨(dang) :“斯大林嚴(yan) 重破壞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毛澤東(dong) 同誌就說過,這樣的事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yu) 沒有在實際上解決(jue) 領導製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這個(ge) 教訓是極其深刻的。不是說個(ge) 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製度、組織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製度問題,關(guan) 係到黨(dang) 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dang) 的高度重視。”(13)誠哉斯言。

  西方發達國家民主和法治製度目前的確存在著嚴(yan) 重問題(14),這些是既有的民主和法治製度形態的問題(15),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形態的局限性。不過,這些問題絲(si) 毫不能說明西方發達國家不是民主和法治國家。在權力製衡和監督、抑製腐敗、實現公民權利等方麵,它們(men) 仍然有不少值得我們(men) 借鑒的地方。我們(men) 隻有“占有資本主義(yi) 製度所創造的一切積極的成果”(16),才能創造出比資本主義(yi) 民主和法治製度更優(you) 越、更先進的民主和法治製度。這與(yu) 照搬西方發達國家“輪流執政”等模式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這一話語表述的邏輯錯誤還在於(yu) ,把需要不斷實現的理念和不斷追尋的目標作為(wei) 一種既定的、已經完成了的現實。毫無疑問,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為(wei) 領導核心的國家製度,其主旨當然是代表全體(ti) 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為(wei) 此也在一直做著不懈的努力,並取得了偉(wei) 大成就。但“代表全體(ti) 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一個(ge) 完成了的形態,而是不斷實現的過程。這一過程的順利延伸,是需要由一係列民主和法治環節構成製度保證的。沒有這種保證,“代表全體(ti) 人民的根本利益”就難以在許多方麵落實。這是被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執政實踐的正反兩(liang) 個(ge) 方麵經驗所充分證實了的真理。所以用“我們(men) 的國家製度是代表全體(ti) 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這一需要不斷實現的理念和不斷追尋的目標,引申出“中國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的幾個(ge) 真正的民主國家”“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等論述,實際就是在邏輯上把需要不斷實現的理念和不斷追尋的目標等同於(yu) 既定的、已經完成了的現實。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兩(liang) 種話語表述還通過對思想文化界一些流行提法的滲透而使其影響不斷蔓延,從(cong) 而形成了對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共識的越來越大的危害。例如,近年來思想文化界流行的“打造學術話語”“講好中國故事”提法的滲透,就是這方麵的典型例證。毋庸置疑,“打造學術話語”“講好中國故事”的提法,對於(yu) 總體(ti) 水平還比較低且又在一定程度上束縛於(yu) “西方中心主義(yi) ”的中國哲學社會(hui) 科學界來說,是有積極意義(yi) 的。然而,在以上兩(liang) 種話語表述的框架內(nei) ,通過把怎樣看待包括政治體(ti) 製弊端在內(nei) 的中國問題置換為(wei) 講什麽(me) 學術話語問題和中國故事問題,“打造學術話語”“講好中國故事”就完全“變味”了:似乎包括政治體(ti) 製弊端在內(nei) 的中國問題是“西方中心主義(yi) ”學術話語使然,都是把西方發達國家民主、法治和人權的具體(ti) 標準或模式套於(yu) 中國的結果;似乎隻要構建我們(men) 自己的學術話語,包括政治體(ti) 製弊端在內(nei) 的中國問題就不存在了。由此一來,演繹出“歌舞升平”“高歌猛進”的“中國故事”就順理成章了。

  應當承認,人們(men) 對任何社會(hui) 問題的認識,在主觀形式上都是通過話語表現出來的;同時話語也的確在人們(men) 對一定社會(hui) 問題認識形成的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但是,人們(men) 對社會(hui) 問題認識的最終來源不是話語,而是其經驗性的體(ti) 悟。進而言之,目前中國政治體(ti) 製所存在的弊端,不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學術話語製造出來的,而是每個(ge) 普通的中國人在他們(men) 生活經驗中的親(qin) 身感受。這種親(qin) 身感受就是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經驗性的前提和基礎。不能把西方發達國家民主、法治和人權的具體(ti) 標準或模式套用於(yu) 中國,這並沒有錯,但因此而拒斥權力分化和相互製衡、選舉(ju) 性和問責性民主、公民社會(hui) 發展、包括言論自由等個(ge) 人權利的充分實現等,那就錯了。所以,就“打造學術話語”“講好中國故事”與(yu) 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關(guan) 係而言,是前者服從(cong) 於(yu) 和服務於(yu) 後者,而絕不是相反。當然,要使“打造學術話語”“講好中國故事”服從(cong) 於(yu) 和服務於(yu) 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還必須破除意識形態上的霧霾,實現意識形態上的正本清源。關(guan) 於(yu) 這方麵的問題,筆者將另撰文作進一步的細論。

  注釋:

  ①《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頁。

  ②這裏所說的“量的變化”,其具體(ti) 表現是:“人心思變”的趨勢越來越凸顯,出現了許多推動改變既有政治體(ti) 製的關(guan) 係和力量;舊有的必須要改革的政治體(ti) 製在越來越多的方麵難以為(wei) 繼(抑或說,在越來越多的方麵“徒有其名”),在這種體(ti) 製的內(nei) 部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新體(ti) 製因素(如包括體(ti) 製內(nei) 的人有越來越多的“言論自由”),等等。

  ③應當看到,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結構和政治生活並非沒有質的變化的跡象。如:1980年鄧小平所倡導的“黨(dang) 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的法治主張;1982年全國人大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重新召開人民代表大會(hui) 和政治協商會(hui) 議,確定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推動農(nong) 村民主製度發展,確立基層民主選舉(ju) 製度;打破領導幹部終身製;十八大以來所倡導的“依法治國”理念,推行以政治體(ti) 製改革為(wei) 核心的全麵改革,等等。但這些變化有的是浮現在政治生態的表層,有的時隱時現,有的甚至僅(jin) 僅(jin) 停留在文字上,等等,而以“等級本位”和“權力本位”為(wei) 核心和根本特征的政治體(ti) 製還沒有從(cong) 根本上被撼動。

  ④目前學界有一種值得警惕的趨向:淡化甚至回避政治體(ti) 製改革,試圖以“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來替代政治體(ti) 製改革。這實際上是本末倒置了。這種趨向誤黨(dang) 誤國!筆者以為(wei) ,至少對目前的中國來說,“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隻能是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邏輯結果,而不是相反。否認了政治體(ti) 製改革,也就在邏輯上否定了“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⑤對於(yu) 目前的中國來說,真正的“供給側(ce) 改革”一定包括國企改革、界定與(yu) 保護產(chan) 權、法治治理、政府管理方式的改變、為(wei) 市場發展提供公平競爭(zheng) 環境等,否則就沒有任何意義(yi) 。而這些內(nei) 容都直接涉及政治體(ti) 製改革。

  ⑥當然,即便在“起過重要的作用”的時期,也不意味著以權力一元化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沒有局限性。這種體(ti) 製的核心要素是“黨(dang) 政不分”“以黨(dang) 代政”。而“黨(dang) 政不分”“以黨(dang) 代政”的負麵作用,其實早在新中國成立前的黨(dang) 的領導工作中就出現了。例如,鄧小平在新民主主義(yi) 革命時期論及中共與(yu) 抗日民主政權的關(guan) 係時說:“黨(dang) 對政權是采取指導與(yu) 監督政策”,而有些同誌“誤解了黨(dang) 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解釋為(wei) ‘黨(dang) 權高於(yu) 一切’,遇事幹涉政府工作,隨便改變上級政府法令;不經過行政手續,隨便調動在政權中工作的幹部;有些地方沒有黨(dang) 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權係統中的混亂(luan) 現象。……結果非黨(dang) 幹部稱黨(dang) 為(wei) ‘最高當局’(這是最嚴(yan) 酷的諷刺,不幸竟有人聞之沾沾自喜),有的消極不敢講話,有的脫離我們(men) 以至反對我們(men) ,進步分子則反為(wei) 我憂慮。結果群眾(zhong) 認為(wei) 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決(jue) 定於(yu) 共產(chan) 黨(dang) 。於(yu) 是要錢的是共產(chan) 黨(dang) ,要糧的是共產(chan) 黨(dang) ,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產(chan) 黨(dang) 的法令,政府一切錯誤都是共產(chan) 黨(dang) 的錯誤,政府沒有威信,黨(dang) 也脫離了群眾(zhong) 。這實在是最大的蠢笨!結果黨(dang) 的各級指導機關(guan) 日趨麻木,不細心地去研究政策,忙於(yu) 事務上的幹涉政權,放鬆了政治領導。”“總之,‘以黨(dang) 治國’的國民黨(dang) 遺毒,是麻痹黨(dang) 、腐化黨(dang) 、破壞黨(dang) 、使黨(dang) 脫離群眾(zhong) 的最有效的辦法。”(《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2頁)

  ⑦《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4頁。

  ⑧鄧小平多次強調中國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關(guan) 鍵是“黨(dang) 政分開”、“黨(dang) 政要分開”或“黨(dang) 政需要分開”(《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177頁)。

  ⑨(12)(13)《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333、333頁。

  ⑩確切地說,在以權力一元化的行政格局為(wei) 特征的社會(hui) 體(ti) 製內(nei) ,人也不是不流動,但這種流動的主體(ti) 是“讚助式流動”(即主要憑借著一定的“人事關(guan) 係”和“社會(hui) 背景”的流動),而絕不是“競爭(zheng) 式流動”(即憑借著個(ge) 人努力和奮鬥的流動)。

  (11)這裏所說的“授權或委托代理關(guan) 係”的實質就是“主權在民”和“權為(wei) 民所賦”。

  (14)參見葉險明《駕馭“資本邏輯”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初論》,《天津社會(hui) 科學》2014年第3期。

  (15)參見葉險明《“中國道路”的前提性批判》,《哲學研究》2015年第9期。

  (1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8期。

  原文刊於(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第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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