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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富機製:跳出“帶富”問題

發稿時間:2017-02-10 11:04:02   來源:《人民論壇 》   作者:馬 克

  改革開放30多年了,如今富有群體(ti) 的規模和財富積累是早期“先富者”難以望其項背的,“富二代”、貧富差距擴大等新的詞匯或現象日益流行,就社會(hui) 群體(ti) 而言,經過代際轉換,早已今非昔比。如果一定要在群體(ti) 或階層意義(yi) 上講“帶”,還不如說富裕階層如何幫助窮者脫貧或者變得富有,這恐怕是不可能的,因為(wei) 太過道德倫(lun) 理色彩。雖然我們(men) 看到不少富人行善,但這基本屬於(yu) 社會(hui) 救濟範疇,既不可能使窮人變富,也缺乏持續性機製。

  因此,今天我們(men) 應該跳出群體(ti) 或階層意義(yi) 上的“帶富”問題,應該關(guan) 注的是如何抑製或縮小貧富差距擴大並走向共同富裕的問題。我們(men) 現在已經到了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的階段,或者說我們(men) 已經沒有“借口”拖延了。

  首先是權力資本化問題。應該說,權力介入市場在計劃經濟體(ti) 製引入市場調節機製的初期是不可避免的,沒有這種介入,市場機製的自然生長是困難的。但權力本身也存在成為(wei) 一種“資源”參與(yu) 市場分配的可能,一旦條件成熟,這種可能就會(hui) 變成現實。從(cong) 上個(ge) 世紀80年代中期利用產(chan) 品“雙軌”價(jia) 差牟利,到90年代要素市場化中的“尋租”,人們(men) 不難觀察到權力參與(yu) 市場分配的演進軌跡。問題的實質在於(yu) ,權力作為(wei) 個(ge) 人或群體(ti) 的資源參與(yu) 分配,本質上是對社會(hui) 財富的瓜分,它在形成少數“暴富”階層的同時,侵犯了他人創造社會(hui) 財富的收益。

  其次是勞工保護問題。一係列研究表明,我國勞動報酬率(勞動報酬占GDP比重)自1998年以來持續下降,遠低於(yu) 世界平均水平。勞資之間的談判機製,特別是工會(hui) 力量還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再者是市場公平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hui) 資源根據市場需求自由進入或退出供給領域,這樣才能實現公平競爭(zheng) ,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基礎性作用。從(cong) 對收入分配的影響角度看,資源進出是否順暢,直接對社會(hui) 成員創業(ye) 、就業(ye) 、收入增長等一係列環節構成影響。

  最後是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公共政策問題。我國是一個(ge) 經過改革從(cong) 計劃經濟體(ti) 製轉型的市場經濟國家,舊體(ti) 製的演變與(yu) 新體(ti) 製的形成與(yu) 完善是一個(ge) 不斷“磨合”的過程,其間難免會(hui) 出現所謂“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如行政性壟斷、社會(hui) 保障與(yu) 福利、稅賦輕重與(yu) 公平等,這些方麵的政策對收入分配格局也構成深刻影響。

  共同富裕作為(wei) 一種價(jia) 值理念或取向,不應該以國別來定義(yi) 。這裏的“共同”至少指社會(hui) 絕大多數成員,至於(yu) 什麽(me) 樣的水平標誌富裕則與(yu) 社會(hui) 發展階段相聯係,這不應該有什麽(me) 國別差異。我認為(wei) 無論在什麽(me) 階段,絕大多數社會(hui) 成員過上相對體(ti) 麵而有尊嚴(yan) 的物質與(yu) 精神生活,可以作為(wei) 共同富裕的價(jia) 值體(ti) 現或判斷依據。共同富裕不是指社會(hui) 成員生活水平絕對無差別或擁有等量的財富,而是應該指社會(hui) 絕大多數成員大體(ti) 相當的富裕水平,相對差別在社會(hui) 可接受範圍。共同富裕也不是指在某一時點社會(hui) 成員同時達到某種富裕水平,作為(wei) 一種動態理念,它應包括致富機會(hui) 的均等,即“時間可先後,機會(hui) 要均等”。沒有機會(hui) 均等,恐怕不少人會(hui) 長期處於(yu) “被平均”或“被富裕”的狀態,收入與(yu) 財富差距懸殊的現象難以改變。同時,機會(hui) 平等也是社會(hui) 保持活力與(yu) 和諧、共同富裕水平不斷提高的基礎。

  至於(yu) 共富的難題在哪,關(guan) 鍵在於(yu) 體(ti) 製改革。體(ti) 製不改革,好多政策不僅(jin) 難以出台,而且執行起來也會(hui) 發生扭曲。這是當前最大的難題。(作者為(wei) 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研究會(hui) 副秘書(shu)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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