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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選舉民主的缺陷是與生俱來的
—— 澄清現行民主理論的幾個認識誤區

發稿時間:2017-02-06 10:44:05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孫津

  在談到西方政治的時候,選舉(ju) 往往被認為(wei) 是具有民主性質的平等權利,而且其本身也是重要的民主形式。這種情況已經成為(wei) 學術界頑固的集體(ti) 無意識,但從(cong) 西方的曆史看,民主以及平等權利從(cong) 來就不是選舉(ju) 出來的,各種選舉(ju) 和票決(jue) 多數也不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更不能監督政黨(dang) 政治。對此,需要澄清認識上常見的幾個(ge) 基本誤區。

  民主選舉(ju) 體(ti) 現了人權和平等原則嗎?

  民主有多種,早在古希臘、羅馬就有奴隸主的民主。我們(men) 今天所謂現代民主的肇始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國的大憲章,其主要的民主成果就是規定以後國王征稅要和貴族、僧侶(lv) 以及商人商量,不得自己決(jue) 定。作為(wei) 常設的政治製度和法律程序,這種做法就形成了後來的議會(hui) ,而選舉(ju) 的作用就在於(yu) 服從(cong) 平等權利的票決(jue) 多數。但是,這裏的投票資格和票決(jue) 權利既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人人平等的。國王、貴族、僧侶(lv) 可以根據他們(men) 在封建製度中的世襲和政治地位獲得相應的投票資格和票決(jue) 權利,而商人(稍後還有工場主)就隻能用錢來買(mai) 了,因為(wei) 他們(men) 是新生的階級,也就是後來所謂的資本家階級。

  資本家先是用錢從(cong) 國王(也從(cong) 貴族、大莊園主、僧侶(lv) )那裏買(mai) 來各種經營權,比如運輸安全、減免稅收、成立行會(hui) 、自行定價(jia) 等,直到成立自治政府,叫做“城市”。這種經營權利的運作就是後來所謂的市場經濟,而保護市場經濟的製度就是民主政治。不過,在城市裏麵,隻有那些參與(yu) 了購買(mai) 自治權並且證明有能力繼續支持這種權利運作的人才具有相應的投票資格和票決(jue) 權利。這種人叫做“市民”,也就是後來所謂的公民,所以公民權也是買(mai) 來的。換句話說,民主選舉(ju) 從(cong) 一開始就是為(wei) 了保護以占有剩餘(yu) 價(jia) 值為(wei) 目的的資本主義(yi) 私有製的,而民主製度(嚴(yan) 格說也包括民主的價(jia) 值觀)也從(cong) 一開始就是用錢買(mai) 來的,或者說是由等價(jia) 貨幣換算(或衡量)的權力和利益交換的結果。

  從(cong) 大憲章算起,用了近六百年時間,作為(wei) 資本主義(yi) 私有製上層建築的民主選舉(ju) 形式大體(ti) 形成。為(wei) 了給這個(ge) 上層建築提供合理性,在17、18、19世紀的三百年間,西方編造出一整套縝密係統的相應理論。根據這套理論,民主選舉(ju) 不僅(jin) 是根據抽象的人權和平等原則設置的政治製度和政治生態,而且是對全人類普遍適用的價(jia) 值觀。但是,這種人權和平等避而不談資本主義(yi) 私有製的剩餘(yu) 價(jia) 值剝削、農(nong) 民和農(nong) 村的破產(chan) 以及全球範圍的殖民擴張,就連婦女的選舉(ju) 權也是直到二戰之後才逐步得到承認。

  概括說來,民主是出於(yu) 維護私有製的需要而產(chan) 生的相應製度體(ti) 係,並且一直就是這種維護的手段;為(wei) 了給這種維護提供合理性,西方民主就用人權來做根據,從(cong) 而認為(wei) 私有製就是政治經濟學意義(yi) 上的平等權利。但是,人權隻在反對神權的曆史意義(yi) 上是真實的,而不僅(jin) 不存在抽象的人權,也從(cong) 來不存在事實上的平等。於(yu) 是,資本家階級和學者思想家合謀,故意掩去曆史的真實含義(yi) 和學說的邏輯前提,用把作為(wei) 結果的人權和平等(姑且不談能否實現)當成原因的辦法,為(wei) 自己的做法和說法提供道義(yi) 支撐。一旦沒有了前提,結果就成了原因,也就自欺欺人地好像民主本來就是很應該、很合乎道德的價(jia) 值理念和政治製度。時間久了,不僅(jin) 對此信以為(wei) 真,而且還自恃高人一等,搞西方中心主義(yi) ,所以約翰·羅爾斯說他的“作為(wei) 公平的正義(yi) ”、羅伯特·達爾說他的“理想的民主”都隻是針對西方而言的,因為(wei) 非西方國家還不具備相應的資格和條件。

  民主選舉(ju) 為(wei) 的是人民當家作主嗎?

  導致這一誤解的最主要原因,在於(yu) 把民主政權看成是被統治者的同意,把民主選舉(ju) 看成是公意的體(ti) 現。但是,從(cong) 性質上講,西方民主的核心內(nei) 容是一份權利一份義(yi) 務的交易,而不是人民當家作主,更不在於(yu) 選舉(ju) 的方法和程序合理與(yu) 否。

  按照西方民主理論的說法,共同體(ti) (國家、社會(hui) 、地區、組織等)達到一定規模就不可能所有人都來執掌政權,所以無論出於(yu) 人權、公正還是平等、自由的目的,少數人掌權的合理性都隻能是被掌權的人的同意,而這種同意的達成就是選舉(ju) 。相應的做法就是代議製,也就是以讓渡部分權利的利益交易方式由少數來為(wei) 多數(即選民)服務,或者說由這個(ge) 少數代理多數來執政。但是,這種同意並不等於(yu) 公意,票決(jue) 的多數也不表示代表了人民或多數人的意願和利益。

  事實上,在西方,不僅(jin) 選舉(ju) 政治與(yu) 民主與(yu) 否無關(guan) ,而且某個(ge) 政黨(dang) (或個(ge) 人)是否代表了大多數民眾(zhong) 的利益、為(wei) 他們(men) 謀取了福祉,也都與(yu) 民主與(yu) 否無關(guan) ,當然更與(yu) 票決(jue) 的多少無關(guan) 。相反,政黨(dang) 恰恰是利用民主的方式使自己成了超出民眾(zhong) 及其“公意”的利益集團,所以即使完全按照民主的製度和程序,選舉(ju) 政治也不能保證隻做好事不幹壞事。比如,昔日魏瑪共和國以典型的民主形式成就了希特勒,而且他很可能是西方國家有史以來選舉(ju) 得票率最高的,從(cong) 現在的情況來看則可以肯定今後也不會(hui) 被超過。

  簡括地說,民主選舉(ju) 本身與(yu) 民主的矛盾,就在於(yu) 用民主的形式排擠了民主的內(nei) 容。這主要包括兩(liang) 層意思,一是假裝權力是法律賦予的,二是用選票來替代公意。其實,再好的法律也是人製定的,所以依法執政不能掩蓋權力並不來自法律這個(ge) 事實。至於(yu) 選舉(ju) ,恰恰可以用各種表演來及時獲取選票,因為(wei) 表麵上的每人一票正掩蓋了信息的不對稱,而投票也並不等於(yu) 真實的意願,甚至形同兒(er) 戲,最典型的實例就是英國脫歐公投結果一出來就有大批人反悔,要求重新投票。且不說票決(jue) 並不等於(yu) 理智的結果,僅(jin) 就實際控製的權力來講,選舉(ju) 拚的是金錢。尤其在美國,支撐總統候選人的資金至少有一半是由極少數富人提供的,而且他們(men) 與(yu) 相關(guan) 候選人在私人、經濟以及意識形態等方麵都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

  民主選舉(ju) 不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原因,在於(yu) 代議製本身並沒有代表的性質,因為(wei) 這種選舉(ju) 和被選舉(ju) 關(guan) 係的契約(更準確地說是交易)特性和功能使得其政權(以及政黨(dang) 和政治勢力)既無必要、也不可能代表人民。代議製的機構(議會(hui) 、內(nei) 閣等)誰也不代表,隻是用公民(嚴(yan) 格地說是選民)讓渡出來的那一部分權利進行權力運作,其代理的性質不過是權力機構與(yu) 公民(或選民)的政治交易。代議製在選舉(ju) 過程中也有其“代表”,但那隻是組織性和程序性的規則安排,所以不管選舉(ju) 的方式如何(比如直接、間接、比例、地區等),代表和選民之間仍是一種權利讓渡和交易的關(guan) 係,選舉(ju) 結束後,這個(ge) 關(guan) 係的雙方就分別由權力機構與(yu) 公民來承載。

  民主選舉(ju) 可以監督政黨(dang) 政治嗎?

  要保證政黨(dang) 政治的公正和活力,監督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除了多黨(dang) 的相互競爭(zheng) ,民主選舉(ju) 也被看作監督的重要形式和力量。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至少從(cong) 邏輯上講,由於(yu) 不存在人民當家作主的性質和功能,西方民主選舉(ju) 本來就是少數人自己的遊戲,不僅(jin) 不能監督政黨(dang) 政治,而且已經或正在導致當選執政的明星化、工具化、符號化甚至弱智化。

  現行的民主理論把權力的執掌作為(wei) 一種契約,因此契約的交易性質使得選舉(ju) 出來的政權機構並不代表選民,更不代表全民。這樣就出現一個(ge) 問題,即政權是獨立的、外在於(yu) 個(ge) 別政黨(dang) 的。換句話說,西方民主製度中的權力不僅(jin) 外在於(yu) 政黨(dang) ,而且還是懸置的,所以多黨(dang) 製所保證的第一目標是爭(zheng) 得權力,而治國理政的各項任務或功能不過是隨著政黨(dang) 的權力競爭(zheng) 順帶完成的。即使是那些明顯需要盡快處理或解決(jue) 的事關(guan) 國計民生的問題,議會(hui) (國會(hui) 、內(nei) 閣)仍然幾乎不可能達成一致同意,更不會(hui) 團結一致去進行相應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不僅(jin) 減少浪費的工具理性難以實現,而且根據代議製競爭(zheng) 所實行的多黨(dang) 製或兩(liang) 黨(dang) 製也並不表明政黨(dang) 政治以及政黨(dang) 製度的民主性質,相反,它們(men) 也可能是非民主的,甚至獨裁的。美國明尼蘇達州前州長傑西·文圖拉寫(xie) 了一本書(shu) 叫做《美國陰謀》,為(wei) 的就是揭示所謂民主政治所隱藏的不民主規律,並且認為(wei) 美國現在的問題恰恰是“兩(liang) 黨(dang) 獨裁”,選舉(ju) 對此根本沒有監督作用和約束能力。

  事實上,指望民主選舉(ju) 來監督政黨(dang) 政治是一種因果倒置的邏輯,因為(wei) 民主選舉(ju) 本身就是政黨(dang) 政治的產(chan) 物,也是為(wei) 政黨(dang) 政治服務的。一方麵,“人民”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劃分,而且根據不同的政治理念和製度,其劃分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和變化的;另一方麵,真實的公民權其實也是一種政治權利,而不是法律權利,所以更不存在什麽(me)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因此,不僅(jin) 選民無法構成具有統一性或同質性的監督主體(ti) ,政黨(dang) 競爭(zheng) 也使得代理人不可能成為(wei) 人民的“公仆”。相反,選民和被選人共同造成了迎合世俗、討好選民、蠱惑輿論、做秀表演以及空頭支票等民主選舉(ju) 的常態——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ju) 作為(wei) 典型實例再次證明了這一點。在這種情況下,民主選舉(ju) 不僅(jin) 容易產(chan) 生政治理念的不真實和政治主張的不誠實,而且相應的競選遊戲還直接導致了政治領袖的明星化和執政能力的弱智化以及對人民利益的不負責任,包括越來越頻繁出現的街頭抗議、彈劾總統、全民公投、提前大選,甚至下台算賬等做法。

  (作者為(wei) 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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