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改革,放權不等於放責
發稿時間:2017-01-16 13:11:06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朱春奎
解決(jue) 職稱製度改革的症結,必須協調好政府、市場與(yu) 學術三種力量及機製,尋求學術向度與(yu) 社會(hui) 向度的價(jia) 值平衡
職稱製度作為(wei) 我國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製度,在人才激勵、選拔和培養(yang) 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hui) 對人才管理科學化的需求不斷提高,現行職稱製度存在的一些深層次矛盾逐漸凸顯。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guan) 於(yu) 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克服唯學曆、唯資曆、唯論文的傾(qing) 向,突出品德、能力、業(ye) 績導向,這對於(yu) 培養(yang) 更多德才兼備的人才無疑是一種激勵。
對人才進行更科學的評價(jia) ,首先要改變“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標準。全麵實行分類評價(jia) ,正是《意見》的最大亮點。比如,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係列均設置到正高級,向基層一線傾(qing) 斜,特殊人才特殊方式評價(jia) ,病曆、教案也可作為(wei) 參評材料,職稱評價(jia) 標準推行“代表作製度”,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等等。職稱評價(jia) 標準一旦在現實中轉換過來,顯然有助於(yu) 引導各類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回歸本職。
職稱製度改革的關(guan) 鍵,在於(yu) 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尤其是要發揮用人主體(ti) 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這對政府相關(guan) 職能部門的初心和智慧,也是一種考驗。過去,政府直接參與(yu) 職稱評聘,既是政策製定者又是政策的執行者和監督者,因而很難對職稱評聘過程進行客觀中立的監督和督促。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職稱製度改革的症結,就必須改變政府主導的單一行政管理模式,協調好政府、市場與(yu) 學術三種力量及機製,尋求學術向度與(yu) 社會(hui) 向度的價(jia) 值平衡。
挖潛人才資源,也要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jue) 定作用,讓用人單位有更大的評審權、聘用權。對於(yu) 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ye) 這些有條件的單位,政府要放心大膽地讓他們(men) 自主評審,以調動用人單位的積極性。但是,放權不等於(yu) 放責,還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盡快建立職稱改革領域中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與(yu) 服務清單製度,建立職稱製度的國家標準,積極推進職業(ye) 資格立法,將事前監管變成事中和事後監管,優(you) 化職稱工作中的公共服務體(ti) 係。
職稱改革是一項涉及數千萬(wan)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切身利益的複雜的社會(hui) 係統工程,僅(jin) 僅(jin) 依賴於(yu) 政府、市場與(yu) 學術中的任何一種力量或機製都無法有效推進。職稱製度改革涉及科研人員的切身利益,必須認真聽取“評的人”和“被評的人”、“用的人”和“被用的人”的意見,必須尊重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的參與(yu) 權、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政府和用人單位應當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施公平之策,主動吸納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共享決(jue) 策,重視其合理的利益訴求,爭(zheng) 取最大多數群眾(zhong) 對改革的理解、認同和擁護,切實做到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關(guan) 心什麽(me) 、期盼什麽(me) ,改革就要抓住什麽(me) 、推進什麽(me) ,從(cong) 而給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帶來更多獲得感。
(作者為(wei) 複旦大學國際關(guan) 係與(yu) 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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