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治黨 《規則》直戳監督執紀關鍵點
發稿時間:2017-01-11 13:28:49 來源:法製網 作者:宋雄偉(wei)
2017年1月6日至8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第七次全體(ti) 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機關(guan)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對於(yu)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加強黨(dang) 的領導,提升黨(dang) 的執政能力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yi) 。
黨(dang) 的自我監督是新形勢下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紮緊製度籠子、強化黨(dang) 內(nei) 監督、重構政治生態的重要基礎,其主要是通過黨(dang) 的紀律檢查機關(guan) 進行監督執紀,及時糾正黨(dang) 內(nei) 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不良作風和紀律鬆弛等現象,抓早抓小,打造一支忠誠幹淨擔當的隊伍,成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進行各項事業(ye) 的中堅力量,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
然而,事實告訴我們(men) ,黨(dang) 的自我監督會(hui) 存在“燈下黑”,嚴(yan) 重損壞黨(dang) 的紀律監督機構的執紀功能和公信力,破壞我們(men) 黨(dang) 的事業(ye) 發展。魏健、羅凱、朱明國等嚴(yan) 重違紀違法的紀檢監察幹部現身說法,已經為(wei) 我們(men) 敲響了警鍾。黨(dang) 的自我監督機構不是“淨土”,更不是“世外桃源”,如若我們(men) 找不到監督執紀工作的關(guan) 鍵點和風險點,不能夠有效加強紀檢機關(guan) 自身建設,則會(hui) 使我們(men) 的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在最重要的環節失去保障。
正人必先正已。我們(men) 必須依規治黨(dang) ,加強黨(dang) 內(nei) 法規建設,構建更加全麵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來保障我們(men) 黨(dang) 贏得新形勢下偉(wei) 大鬥爭(zheng) 的勝利。《規則》正是構建這一體(ti) 係的重要法規之一,為(wei) 鏟除“燈下黑”提供了一劑良藥,其全麵梳理了現行製度和實踐經驗,力求做到有效、管用。《規則》的出台進一步推動了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向縱深發展,更是要讓紀委以身作則,強化自我約束,把監督執紀的權力關(guan) 進製度籠子,並上升為(wei) 製度規範。
打鐵還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監督。黨(dang) 章賦予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權威地位和重要職責,這既是信任也是考驗。我們(men) 要不斷推動紀檢監察機關(guan) 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建設,既要在思想觀念、組織紀律、作風建設上繃緊這根弦,更要在加強黨(dang) 委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履行對紀委的具體(ti) 日常監督上下足功夫,當好第一責任人。此外,我們(men) 還要主動讓人民群眾(zhong) 來監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黨(dang) 治黨(dang) 同民主監督、群眾(zhong) 監督、輿論監督有機融合,密切聯係群眾(zhong) ,增強人民群眾(zhong) 對黨(dang) 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賴,讓廣大群眾(zhong) 在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中增加獲得感,不斷鞏固黨(dang) 的執政基礎。
(作者係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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